清朝入关定都北京后,仍然沿用了明朝“两京制”的体制,将盛京定为陪都,并在顺治、康熙两朝逐步完善其官制架构。总体上,盛京的军事与旗务由盛京总管或盛京将军负责,民政事务则由奉天府尹管理,而实际的行政工作则由盛京五部承担。
关于盛京将军与奉天府的职责,之前御史已有专文详细论述,今天主要向大家介绍盛京五部的官制情况。顺治十五年,盛京设立了礼部,专门负责关外三陵的祭祀事务;次年,即顺治十六年,又设立了户部和工部。到了康熙元年,刑部也被设立,直到康熙三十年,兵部才被正式建立,至此,盛京五部的体制才基本定型。
盛京没有设置吏部,原因在于盛京所有文官的选拔与任免均由京师吏部统一管理。同时,盛京五部隶属于京师五部的整体架构,行政事务办理时需与盛京将军和奉天府尹协调,但盛京五部在处理重要事务时,也享有直接向皇帝汇报的权力。
盛京五部的官员全为旗籍,且每部均设有一名侍郎(正二品),具体官职设置大致如下:
盛京户部主要主管地方财政收入。实际上,盛京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年度税收收入常常入不敷出,辖区内只有部分官营庄园(如粮庄、盐庄、棉花庄等)有固定收益,此外还包括旗地租税和各类杂税的征收。
户部下设三司:经会司、粮储司和农田司。经会司负责银两及物资的收支管理。盛京的银两使用,除了每年从京师户部预拨一部分外,当地征收的税银均集中管理,供衙门官员发放俸禄。经会司按季度向京师汇报账目,年终还要奏报清算。经会司配置有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银库则由一名掌关防郎中和一名副关防负责。
粮储司专管粮食的收纳和储备,负责征收官庄和旗地的质米、豆类及草料,储备供给盛京各衙门发放俸米。粮储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另有内仓正一人及副监督一人管理粮库。盛京粮库规模较大,还设有十名仓官负责具体管理。
农田司则负责盛京各城旗人土地开垦事务,并办理户籍登记及婚姻纠纷处理。其编制为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
除三司外,盛京户部还设有“庄官”,分布于各主要官庄,内部还有21名笔贴式文职人员,分派至各司、库、仓,负责文书翻译与传递工作。
盛京礼部主要负责祭祀事务,机构相对简朴,分为左、右两个司。左司设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负责准备并领取祭祀所需物资。礼部名下有两处田庄、十处果园、两处瓜菜园、十四处鱼泊,还有采蜜及捕猎雉队伍,均由壮丁管理。右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负责祭祀用品的供应。东、西陵的祭品由陵寝礼部调配,左司负责备办,右司则负责供应。此外,右司还管理盛京各庙宇中的僧道人员及过路官员的膳食事务。
因祭祀事务繁多,礼部还配备有八名读祝官(九品)、十六名赞礼郎(九品)、十名笔贴式职员和四名助教,这些低级职官由盛京礼部会同将军按缺考录用。
盛京兵部主管盛京军事事务,包括各衙门及四路城镇、边门的军械管理。兵部设左、右两司。左司负责驿站事务,全盛京地区东西南北及西北五路共设二十九处驿站,配有驿壮1800余人,马匹980匹。左司负责验收通过文书,供应所需人力及马匹。各驿站设驿丞一人,掌管驿夫口粮及马匹、车辆的配备。右司则负责边门的检查和官员铨选、考试,边门多位于与蒙古接壤或通往长白山禁地的要道。因公经边门的官员需凭凭证,守边官查验后方可放行。
盛京刑部审理盛京地区旗人及边外蒙古的刑事案件。每年秋季召开审理会议,盛京四部侍郎和奉天府尹共同参与。刑部分为肃纪前司、肃纪左司、肃纪右司和肃纪后司四个部门。前司与左司各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负责盛京十五城旗人与民人之间的诉讼纠纷。辖区内六十里内的案件由盛京刑部审理,超出范围的则由当地厅、州、县官员处理,按月报送刑部。重大案件必须押解至刑部审理。肃纪右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三人,专管柳边条外蒙古人的诉讼。肃纪后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专责缉捕非法采挖和贩卖人参的案件,此类案件由将军和奉天府尹共同处理。
盛京工部负责盛京地区的各类修缮工程,包括坛庙、陵寝、宫殿及城墙等。工部分设左、右两司,另设银库、火药库、秸秆厂。左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负责太庙、堂子、社稷坛、先农坛、大政殿等27处工程,并供应将军衙门行围所需的车马。右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负责显佑宫、长宁寺、大内宫殿等29处工程及城墙的修缮。银库设司库两人,管理银两出纳;火药库管理火药储存;秸秆厂负责工程所需草料。
盛京五部自设立以来,官制长时间保持稳定。直到光绪二年,命盛京将军兼管兵部和刑部。光绪三十一年,裁撤盛京五部侍郎职务,所有五部事务均由将军统一管理,并对各衙门官员职缺进行调整。不久后,随着东三省的设立,其官职体系逐步与内地各省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