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金祝
日前,川航一白金卡旅客想帮忙摆餐被拒为难乘务组的事情引起广泛热议。之后,有网友继续爆料,称该旅客多次骚扰乘务员,逼得一空姐离职。
8月24日,川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传已提出辞职的乘务员,并非“旅客要求协助摆餐”一事中当班航班的乘务员。
网传图片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7月28日,川航某航班一名白金卡旅客在飞行过程中想要在服务间摆餐,但是被乘务长以“食品安全”为由拒绝,因此该旅客在航班上刁难乘务组。
之后,川航回应表示,航空安全员在接到乘务组的情况反馈后介入处置,旅客回到座位。当班机组在事件过程中的操作符合公司规范,并呼吁广大旅客文明乘机,遵守客舱秩序,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记者注意到,多名网友呼吁航司拉黑该旅客。8月24日,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航空公司拒载或“拉黑”特定乘客,不能凭主观意愿决定,要结合具体行为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核心是看乘客行为是否触及航空安全与秩序底线,同时还要遵循法定程序。
从法律依据来看,《民用航空法》明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需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这是航空公司行使相关权利的基础。民航局更具体地列出了九种可将旅客“拉黑”的行为,只要旅客出现这些行为且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就会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列入“黑名单”,限制期限通常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这九种行为分别是:一是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比如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引发机场混乱;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破坏身份识别和票务管理秩序;三是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阻碍机场正常运营流程;四是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或在行李中故意藏匿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如携带易燃易爆品、藏匿管制刀具;五是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或强行闯入、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直接威胁飞行安全;六是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甚至实施或威胁人身攻击,比如不配合安检还辱骂推搡安检员;七是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及航空设施,扰乱客舱秩序;八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且不听劝阻,可能引发火灾或干扰飞行系统;九是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侵犯他人财产权并破坏客舱安全环境。
如果旅客的行为没达到上述严重程度,只是轻微不当,航空公司就无权随意拒载或“拉黑”。川航的白金卡旅客,仅因摆餐诉求被拒就刁难乘务组,反问“我不是人我不能摆”并要求乘务员去发水,这种行为虽不合适,但未威胁飞行安全,也未严重扰乱秩序,不符合“拉黑”或拒载的法定条件,所以航空公司当时仅通过沟通引导其返回座位,未采取更严厉措施。“但如果旅客多次骚扰乘务员,且屡教不改,可能构成可以拒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