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8岁孩子失手把女子的茶杯犬摔死,女子要求孩子父母赔偿37000元!但孩子父母说,他还是个孩子,你自己一个大人不把自己的狗看好,怎么能埋怨我的儿子呢?你的狗把我儿子吓到我还没说什么呢,要怪只能怪你自己!
事发当天,父亲带着8岁的小智去理发,但小智看爸爸在理发觉得很无聊,就偷偷跑到隔壁的宠物店玩了起来。
宠物店里有很多宠物,小智这个碰碰,那个摸摸,很是兴奋。然后他又被料理台上的一只茶杯犬给吸引住了!
这只小狗很小,看模样很是可爱,小智就想上去抱抱它,但是由于狗还没完全站好,小智就松手了,结过茶杯犬掉地上就摔死了!
茶杯犬的主人林小姐看到后大叫起来!原来林小姐是这家宠物店的美容师,因为很喜欢自己的茶杯犬,就带着它一起来上班!
可没想到自己的爱犬被摔死了!林小姐很是愤怒,拉住小智不让走,其父亲闻声赶来,林小姐要求小智父亲赔偿,但被拒绝!
后来林小姐伤心难受,把小智和他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茶杯犬的损失30000元,另外自己和茶杯犬有很深厚的感情,现在她怕触景伤情,还辞掉了宠物店的工作,所以还要赔偿自己7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至于茶杯犬为什么值3万元,林小姐表示是因为自己的这只茶杯犬花色稀有,品种名贵,以她的从业经验判断,这狗就值30000元。
而小智的父亲辩称,孩子还小,他也不是故意把狗摔死!而且当时狗狗把孩子吓到了,所以孩子才会松手!但孩子不懂事,大人自己要注意啊!事发时宠物店员工就在旁边,却没有及时阻止孩子去动小狗,所以责任在于店员没有尽到看管的责任!
在小智父亲看来,不能过分要求一个8岁的孩子!调皮是孩子的天性,他对任何事物都有好奇心,他看到什么都喜欢碰一下!家长不能把孩子这种好奇的天性给扼杀掉!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法院审理认为,小智虽然还只有8岁,但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认识到逗弄小狗以及把小狗置于高处会有危险!而且小智溜到宠物店,他父亲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不能及时对孩子的行为予以引导和制止,所以存在监护失职的责任!
同时,店员当时就在小智旁边,对小智去抱茶杯犬的行为已经看到,但却没有去劝阻!而且林小姐自己就也在旁边,却选择忽视放任小智去抱小狗,她本身也存在属于管理的情况!
所以,法院判决小智一家承担5成的赔偿责任!
那么,法院判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民法典》第 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小智还只有8岁,所以他父母作为监护人,要赔偿小智给林小姐造成的损失!
但是《民法典》第 1165条规定同时规定,被侵权人也存在过错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一方的责任。
当时林小姐和店员就在旁边,但没有制止和提醒也存在过错,所以他们自身也要承担过失责任!
所以,法院判决小智一家承担5成责任是合理的!
2、那么, 承担5成责任,是不是就要赔偿18500元呢?
关于茶杯犬的价值,不是林女士自己说了算的,这需要专 业机构进行鉴定!本案的狗被鉴定为价值14200元!所以小智的父母只需要赔偿7100元!
而对于林女士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法院酌情让小智父母赔偿500元!
此事也是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明知道狗狗贵,明知道小孩子不知轻重,明知道狗狗脆弱还不妥善保管,林女士责任更大,至少八成!
也有网友说,赔是应该赔点,但是他是一个8岁的小孩。店主人就不应该让孩子进你店!自己要有防范的意思!按说宠物店不会允许没大人陪伴的小顾客触摸宠物的吧!万一孩子被狗抓伤咬伤怎么办,给自己找麻烦?
还有网友说,真讨厌家长拿孩子还小来说事!你不教育,总有社会替你教育!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