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高薪)一些不法分子盯上考研考证的教辅资料,通过非法复制印刷、销售盗版书籍牟取暴利,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对叶某、齐某、王某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2020年5月,叶某、齐某出资成立开封市某甲公司,组织工人为他人印刷盗版书籍。该公司于2022年11月搬迁至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许墩村,叶某负责联系客户,齐某负责日常管理。齐某不在时,由王某负责管理日常生产。
直至2023年2月被查获时,执法部门在某乙公司仓库查扣其生产的盗版书籍21644册;在许墩村仓库被查扣147910册,另有未装订图书9292册,散页77万余份。经审读鉴定,这些被查扣的盗版书籍种类繁多,涉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道路工程》《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023全国护师资格考试冲刺跑》《考研真相2024版·考研英语(一)真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等54种热门考试用书,非法侵害了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有限公司等11家出版社的合法权益。
经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某、齐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规模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其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鉴于查获的盗版书籍数量极其庞大,种类繁多,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显著,依法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叶某、齐某作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业务和日常管理,起主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主犯。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叶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叶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王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三被告人还需连带赔偿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万元;赔偿世界图书出版西安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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