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速递|《换梅》:“凡是欺负过我的人,她都打,而且还是从来都没有输过,有打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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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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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年代女性记忆

不受气、不委屈、不苦难

中国当代文学大师曹乃谦深情追忆养母换梅

换梅

曹乃谦 著

湖南文艺出版社

2025年5月

01

编辑推荐

“素人作家”的文学奇迹

诺奖级写作的乡土叙事

作者曹乃谦被诺奖评委马悦然誉为“中国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之一”,其作品以质朴语言承载深刻人性洞察,展现中国乡土文学的独特魅力。

作者37岁因打赌偶然开启创作,却以警察身份写出纯文学经典,打破传统作家成长路径。汪曾祺一见他的文字愿引荐他文坛出道,诺奖终身评委自来水式安利,将小说翻译成多种语言并极力推荐。

超越血缘的母爱史诗

特立独行的年代女性形象

书中养母换梅不仅是母亲,更是乱世中兼具野性智慧与母性光辉的传奇女性。她以铁钎杀狼、孤身携子远行的情节,展现其果敢与深情,颠覆传统慈母刻板印象。

换梅与以往年代文小说里逆来顺受的女性形象全然是两个极端,是一个母狼一样的女人。她绝不受气,也绝不让人欺负她的孩子。“凡是欺负过我的人,她都打,而且还是从来都没有输过,有打必胜。”

“散点透视”叙事革新

厚重文本的轻盈阅读

全书分为“行云”“流水”“明月”“清风”四辑,共108章,每章既可独立成故事(如“出行”完整呈现换梅携子逃亡的惊险一夜),又串联起作者从幼年至成年的成长脉络,消解长篇小说的阅读压力。

历史褶皱中的微光

平凡生活的神性书写

“时代不是背景,而是生活本身”。书中无宏大历史叙事,却通过“一锅稠米粥”“半捆黄苗莜麦”等日常细节,以“莜面味”的文笔还原20世纪中叶中国农村的真实生存图景。平凡日常中,一切情感如静水流深,润物无声中温暖人心。

02

内容简介

《换梅》是作者曹乃谦基于自身成长经历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文中的换梅,是曹乃谦的养母。小说通过曹乃谦的视角,刻画了换梅这一复杂多维的女性形象,以及二人间那份超越血缘、难以言喻的深厚亲情。同时,作品借助孩童、少年、青年不同阶段的视角,以质朴无华的语言,用散点透视的笔法,鲜活生动地讲述了作家成长之路上的人生段落,深密细致地记录20世纪波澜壮阔的历史下平凡人物的真实生活。

这部书,是一位作家的成长史,一份深厚独特的人生样本。读之,能感受到人间温馨与人世质朴的情感。

03

作者简介

曹乃谦

山西应县人,1949年出生,1968年参加工作,1986年,36岁的他因与朋友打赌而开始文学创作。至今出版小说散文个人专著十余种。其作品以“莜面味”的独特方言运用和对山西乡村生活的细腻描绘著称,深受诺贝尔文学奖马悦然评委的喜爱,亲自为其长篇小说《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作序《一个真正的乡巴佬》。曹乃谦用文字真实展现了晋北地区的风土人情和普通人的生活百态,无论身处何种境遇,他笔下的小人物从未放弃对“好好活”的执着追寻,每一页都写满生命的韧性。

04

名家简介

——选自陈文芬为《换梅》写的序言,小标题为本文编者所加。

文字略有改动。

“一个真正的童话”

马悦然读过《换梅》后说:“这是一个真正的童话。”

换梅是曹乃谦的养母。

曹乃谦是山西应县下马峪村农民之子,小名儿“招人”。招人生来眼眸灵动,大耳招摇,美丽吸人。

曹家的隔壁邻居换梅,膝下无子,丈夫曹敦善在大同北山区打游击,不在村中。换梅常到邻家逗弄娃娃招人,日久生情,竟动起据为己有的念头。一天晚上,她假意照料孩子抱走招人,说第二日早晨送过来,生母不疑有他。

养母偷子的亲情童话,由一场惊天动地的偷窃奔袭而展开。

换梅“赤身渡河”“智杀恶狼”“乞讨寻夫”,经历严寒和饥饿的煎熬,终于在三个月后,与丈夫曹敦善相逢。

悦然说他读到娃娃躺吊床里吊在驴肚底下,想起荷马写奥迪赛走进羊洞里遇见个大巨人,奥迪赛叫巨人瞎眼的那一计。

换梅有智慧有勇气,再加上无比的神力,悦然夸奖她说,无论是当今还是古代,都算是十分少见的独特的女性。

宇宙世界之浩大,却有极微小的概率发生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一个作家的童年,而作家必得拥有一枝童话之笔,才能将一真实的蕾骨植进文学之境,开出繁花。

乃谦写完《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一直想写母亲的故事。而中篇小说“换梅”就是长篇小说《换梅》的引子,即本书的前九章。

引子业已出版,而正文却迟迟不见问世。原因是,乃谦得了脑血栓。但乃谦并没有放弃对《换梅》的写作,他说写不完《换梅》死不瞑目。养病三年后,他又拿起了手中的笔。怕犯病,他放慢了速度,并说不能写长的,先写短的。照他自己的话说,是在“慢慢腾腾地循序渐进着”。

这一题又一题的故事,篇篇都可独立阅读,却又是相互勾连。

乃谦用“我”这种自述散文体样式,用散点透视的笔法,述写着不同的人生段落。九题引子之后,从初小报名写到高中毕业;之后又从参加工作到了红九矿开始,经历宣传队、下井、文工团、铁匠房、政工办、丧父、结婚。一路写去,看似随笔,娓娓道来。所写都是个人小我亲族友朋的人生际遇,而这些苦难岁月的陈年往事,都被赋予了审美的意味。

所有篇章其轴心是“我”,而所有篇章实际都是在写母亲。

曹母是个文盲,虽也参加过扫盲夜校,可一辈子只认识“曹乃谦”三个字。她不善言辞,有理也不会辩说,必要时只用拳头来说话。

曹雪芹笔下的贾母拥有权力,曹乃谦笔下的曹母拥有拳力。她捅杀过狼、打过警察、打过邻居、打过老师。为保护家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母亲直觉式的出击,必有神效。而为了教育儿子,小招人也没少挨母亲的巴掌。据乃谦的体会,母亲的巴掌有三种形态——耳光、兜嘴、刮刷,在此不细表。最厉害的一刮刷下去,准叫对手人仰马翻,倒在地上。

有趣的是,这个以武促教的文盲母亲,动不动就叫乃谦做作业。乃谦说,我做完了。母亲说,作业还有个做完的?再做!母亲令下,乃谦不敢违抗,只得再做。乃谦的家庭作业常常是写两回三回。

曹母不仅仅是只会用拳力来“修整”招人,她也有心思细腻舐犊情深的一面,甚至是跟孩儿有心灵通感的时候,书中这方面的精彩叙述很多,最让我感动的是“扣子”那一章,当读到这一章的末尾时,我早已是热泪盈眶。

“于静水深流之中,不动声色地状写时代样貌”

于静水深流之中,不动声色地状写时代样貌,是乃谦这本书的特色。

乃谦在书中涉及到了中国解放后的“扫盲运动”“爱国卫生运动”“取缔一贯道”“抗美援朝”“大炼钢铁”“三面红旗”“反美游行”“三年困难时期”“阶级斗争天天讲”“上山下乡”;而后又写到了文革时代的“破旧立新”“造反有理”“样板戏”“农业学大寨”“加入联合国”“批林批孔”等等的一系列运动和事件。

这些,乃谦虽然是没有着重地细写,但他似乎是把所有的大事,都有意识地却又是很自然地,穿插着布局在家常话语的字里行间。把大量的时代信息,融进在孩童、少年、青年真诚的眼睛视觉里,和朴实无华的文字之中。使读者在阅读中,回忆着并了解到了当时的时代特色和史料信息。

读完全书,我了解到乃谦家庭所生活的大时代背景,同时也知道,在那个时代,“担大粪不偷着吃的真心保国”的公社书记曹敦善,终其一生都是在离家一百里的农村工作;一家人一辈子只住着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小平房;在招人到了结婚的年龄,母亲深谋远虑,动员亲朋,在南大殿屋檐下加盖了五平米的小屋;五舅舅为了给外甥买进口手表,半夜起来排队不说,还和另外也在排队的夫妇二人打了一架,脸面让可恶的妇人抠出一道道的血痂,五舅舅还觉得“值得”,因为他给外甥抢购到了一块可以当作订婚礼物的瑞士“百浪多”。

这种真实的时代状貌,让我心酸,让我悲哀。但当我想到现时的乃谦,又不由地为乃谦高兴。

曹乃谦是个爱女性的作家。曹乃谦爱女性的本质跟曹雪芹一样。

乃谦不仅爱母亲、爱姥姥姨姨姊姊妹妹,还爱女老师女同学女同事。其实,也可以反过来说,所有的女性都喜欢招人,喜欢乃谦。

因为留意女人,爱恋女人,书中但凡女人的大小事,在乃谦的笔下都能写出味道来,一种曹味。有时天上人间,灵通得不加掩饰。他写女性,总有感知,感性,从不流俗。这种十足的曹味,读者自可细细品阅,这里不详加举例。

曹乃谦的写作起步晚,产量少,语言审美感强,创作精品一步到达巅峰,这是一种晚发的天才状态,背后隐藏更多的是阅读状态的丰饶、生命经验的积累。

《母亲》发表以后,读者更能了解乃谦的人生与创作之途,在幸福与不幸福之间,饱含多少平常百姓高贵的品格与质地,这是不平凡的母亲养育他所带来的一切。

乃谦与我跟悦然常常联系。陆续写书,他就寄来,我一本本看。

这一百零八题,读了十分的诧异,竟然有狄更斯《戴维・柯博菲尔》那种古典英国文学缓缓悠悠的味道。我忍不住写信告诉乃谦说,简直写得跟《戴维・柯博菲尔》一样好。

我留意到乃谦写《换梅》,跟《到黑夜想你没办法》选择完全不同的语言技巧。《到黑夜》极简微型,一个篇章能说完一个人物的一生,一个字不浪费,每个篇幅的艺术张力极大,经常踩到故事的地雷,情感就爆炸了。像初次听闻斯达文斯基的音乐,音符有欢愉也必须享受艺术的痛苦。《换梅》文字朴雅日常,故事细水长流。我猜,这个语言的艺术的启发可能跟他常年阅读曹雪芹先生的《红楼梦》有关系。

为什么乃谦写完《换梅》,我却想到鲁迅的《故乡》。

原来我想象的是一个孝顺的男儿写出一部母亲的大书,可是事情竟然不仅仅是这样。

乃谦是母亲的独养子,母子一直相依为命,因此乃谦写《换梅》不仅是写母亲也必须把自己的人生包括在内。那么受到母亲一生的庇佑,用他自己的话说仅有“初中四年级”学历,没有拜师学艺,仅仅靠着身边的朋友亲戚表哥同学,再加上自己的天赋,学会各种乐器,加入文工团。就这样踏上一个专业演奏家的职业。

我们不妨再把故事说一遍,因为演奏《苏武牧羊》这么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曲目,从此被惩罚到了铁匠房去“接受工人阶级的再教育”。在那儿遇到一个贵人,把他引上警察之路。全面爱好文艺的乃谦从没减少过对阅读的热爱,他收藏世界文学名著多达三千多本,收藏的方法竟然也只是靠着各方的朋友,就像他学会下围棋是跟着圆通寺的老和尚,学会做包子能够兑咸水连他母亲也佩服。作为一个连连能破案的警察,为了写作案例,最后竟靠着一个儿时朋友的激励,对着满屋子的世界文学名著打赌,书架上缺少一本他自己写作的书。三十七岁他于是有了作家梦,开始写作。

“这是一部多么可敬可爱的大书”

这不只是一本《换梅》的大书,书里也充满“闰土”,不只是母亲成就了曹乃谦,各种各样的“闰土”也成就了曹乃谦。乃谦的母亲是捅过狼的女英雄,在《灰灰》跟《地震》两个章节,晚年版的母亲依然不减当年威风。

通常“原生家庭”在底层的人发表著作成功,也等于一个完成“阶级旅行”的人。狄更斯的时代如此,鲁迅的时代如此。

狄更斯之所以成为英国人景仰的国民作家,他不只能描写上层阶级,他也写身边的闰土,这两个阶层都有他挚爱的那些阶级里良好的人品。阅读狄更斯的著作,我们往往能成为更美好的一个君子。这段话写出来好像在鼓励高中学生。而事实确实如此,在本书的后二十七题里,乃谦写他怎么样阅读怎么样收藏世界文学名著,以及怎样一步步开始写作。看起来就像一个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应该回顾的文学之路,可他写得非常自然。

乃谦的亲友形容他的人品“死相”,由于不懂的“研究研究(烟酒烟酒)”,又是个“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人,他创造一个不可能也不应该的“奇迹”,做了三十六年警察,退休时还是一个基层的科员。这是他自己的故事,在后二十七题里,他不吝啬地把自己的窘境写出来,可他心里却坦荡荡地非常自然,很可能是艺术的涵养与修维使然。在他一生的周围,很多人有涵养的人陪伴着他,像他妻子的二姊,是个文学修养很高的文艺爱好者,这个对于乃谦来说很重要的人物,在前面章节《读书》里出现时,已经暗示了她的文学造诣;像姥姥家钗锂村,在原乡放羊的存金,是个民歌手;像圆通寺的老和尚,几乎什么都有一手,在乃谦母亲眼里,又是一尊永远保佑着儿子的菩萨。那么最后,让乃谦长大成人的居所圆通寺,原来还是曹雪芹爷爷的爷爷当大同知府时建造出来的。哎,按照乃谦的话,一切都有缘分。

乃谦受父亲母亲的教诲(读者如果留意的话,他母亲在书里说过“俺娃也写他一本书”这样的话),他却以自己的方式走出一条文学之路。读了《换梅》,我们终于知道“钢铁是如何炼成的”。

曹乃谦的《换梅》完成了,象征着这是一段没有人知道的天路历程。一个文盲母亲的养育解决了一个文学史上的课题。鲁迅想着文学的自身,如何与故乡的同辈人能同声一气,不再有隔膜。乃谦与母亲一起回答了鲁迅的愿望。

固然,曹乃谦创造一个别的“作家”没有的经验,他不曾离开过故乡,他一直在原乡写作,在“原生家庭”生活;可是他身边众多的闰土,以及这童话故事一般的母亲,滋润他的文学人生。他就像一个粗粝的蚌壳,在砂土与海水里游荡游荡,最后冲激上岸。我们看见蚌壳包裹着一颗晶亮的珍珠,那是鲁迅想要拥有的一颗明珠一般的理想世界。

这是一部多么可敬可爱的大书。

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乃谦的散文体小说,繁华落尽,真淳淡然,文字隽永,有如清风徐来,再无遗憾。

,试读《换梅》

《换梅》试读

草帽巷十一号是个四合大院,住着十户人家。大部分还是老邻居,也有几家搬进来的迟些。住在我们旁边的那个女人我妈就认不得她。

那女人的年龄有多大,我妈猜不出来,只见她脸上老扑着香喷喷的白粉,头发上老是明晃晃的抹着不知道是什么油。那家的玻璃窗像医院似的老挂着白纱布,从外边看不见里边。听说她的男人是矿工,可老不见回家。倒是有个年轻警察常到她家串门,院人说那是她的香好的。对于这些事,我妈不关心。听到一句半句的,也不议论。可是有几件事却很使我妈生气。一件是在我们没回来住以前,那家人为了自己门前干净,把炭块和生火柴都垛在了我们家的院窗台底下。现在我们回来住了,也该安置这些东西。我妈跟那个女人说了好几回,让把地方腾开。可快一个月过去了,仍不给腾。说是等用完的。第二件事是,那家的脏水桶和垃圾盆虽说是在自己的窗台前摆放着,可却是紧挨着我妈的家门,味道难闻不说,苍蝇整天轰轰的,害得我们家连门也不敢开。让那女人给挪挪,也不给挪。第三件事是,那个女人不清楚怎么就知道了我妈抱着我要过饭的这个事,经常骂我“小要饭的。小讨吃子”,吓得我一看见她就往家跑,想出院还得看看她在不在外边。如果说第一件事可以等待,第二件事可以忍耐的话,这第三件事我妈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过她了。

“再骂我的招人,就不给她股好的。”我妈跟院人们说。

我妈是个不会跟人说说讲讲去论理的人,有理也不会说。我妈决定给她点颜色看。那天我在门前顾拍皮球,挡了那女人的路。

“滚一边儿去!小要饭鬼讨吃猴。”那女人又骂。

“你骂谁?”我妈推门出来,站在那女人跟前。

“谁应承骂谁。”那女人说。

“叭!叭!”我妈左右开弓,照那女人脸上给了俩耳光。

那女人愣了一下说:“好你,敢打我?你个要饭……”话音没落,脸上又“叭!叭!”挨了两下。

又挨了俩耳光的那女人乱舞着胳膊向我妈扑来,可她哪是我妈的对手,让我妈顺势抓住了她的头发,胳膊一用力,把她扔倒在地下。

院里人都出来站在自家的门前,看红火,没一个上前拉架的。

那女人躺在地上,还在“要饭鬼讨吃猴”不住口地骂。我妈端起那女人家的垃圾盆向她身上砸去,又提起那桶脏水,泼在她的头上。这才住了手。

那女人不敢再骂了。满身的灰,满脸的水,披散着头发,嚎哭着跑出街外。

院人们提醒我妈说:“叫警察去了。叫警察去了。”

我妈笑着说:“不怕。怕也不怠着怕。”

有几个好心人赶快过来把垃圾扫起倒进盆里,把脏水桶也搁在原处。还有到街门外去给了瞭哨的。

这时候我妈才知道,原来他们也恨这个女人。

不到一个钟头,那个警察果然来了,站在我们家门口大声地喊说你出来,我妈说出来就出来。我妈一出来,那个警察二话没说就从背后抽出根缆绳要捆我妈。我妈挣扎着不让捆,后来听见我在旁边哇哇哭,她急了,一用力,把那个警察推倒在地下,赶快来抱我。

我清清楚楚记得,那个警察从地下爬起来,扬起手中的缆绳就向我们抽打。我妈怕我被抽着,用她的身体紧紧地护着我。可她自己却让一连抽了好几下。

我还清清楚楚记得,当身穿蓝制服扎着牛皮腰带挎着二把盒子的我的爹爹大喝一声“干什么”,那个警察才住了手,才把紧握着的缆绳放下来,停止了抽打。

我更清清楚楚记得,清清楚楚地记住了那个警察的模样,相信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忘不了他,走到哪里都会认出他。

从那以后,只要有人问我你长大想干什么,我就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要当警察。为什么要当警察?我说是我妈教给我长大要当警察,当个不打人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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