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闵行区发生了一起因行人在马路上打车引发的交通碰撞事故,面对高昂医疗费与责任争议,双方僵持半年之久,当事人一直没有得到理赔,那么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又该赔偿多少?
本期《法律学堂》,全国调解能手、上海市首席人民调解员、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王莹为大家讲述了纠纷的调解过程。
本期嘉宾
全国调解能手上海市首席人民调解员
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王莹
2024年国庆前夕,许老伯夫妇(化名)来沪探望儿子,因妻子在机动车道拦路打车,许老伯情急下拉扯妻子避让,与骑电动自行车的何先生(化名)发生碰撞。经闵行交警认定,许老伯横过道路未按规定让行在本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其行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何先生驾驶非机动车行驶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造成许老伯左腿多处骨折,手术治疗花费7万余元,而何先生只是在许老伯住院期间派朋友探望过一次,也没有垫付医药费,随后就没有音讯了。今年5月,许老伯来到上海打算就具体赔偿事宜与何先生进行商讨,双方约好在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在调解室内,何先生表示:这起交通事故自己要承担次要责任感觉很冤枉,自己本来好好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车,结果却飞来横祸;另外又担心伤者会提无理要求,自己工作又很忙,所以才一直没有和许老伯联系,但表示愿意赔偿许老伯7万余元医药费中的自己次要责任部分。
在详细查看了许老伯的就诊记录王莹却表示:何先生这起交通事故可能需要赔偿得更多,原因就是许老伯的伤情如果进行司法鉴定应该构成十级伤残,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后期取内固定费用按常规大致估算,再按责任赔偿比例,何先生需要承担8万元以上费用。这个赔偿金额,完全出乎何先生的意料,但也接受了调解员计算的金额,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意向书。
封面由AI生成
记者:周宇博
编辑:陈怡婷
初审:赵若楠
复审:何婷婷
终审: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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