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以下简称“《告知书》”),因东莞市君达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达假期旅行社”)未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东莞市文广旅体局拟对其处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旅游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告知书》显示,2024年5月31 日,执法人员排查发现君达假期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6月12日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君达假期旅行社委托其经理李建毅当日签收。12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登记的住所已作其他经营用途,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君达假期旅行社至今仍未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东莞市文广旅体局拟对其处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企查查信息显示,君达假期旅行社成立于2004年,涉多起司法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17万元股权被冻结。早在2023年9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就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月22日,南都记者拨打君达假期旅行社多个电话,均无法接通。
采写:南都记者 李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