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珠宝产业金融的“冰与火”
珠宝产业作为兼具消费属性与金融属性的特殊领域,既是文化传承的载体,也是高净值人群资产配置的重要选项。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积累与金融创新加速,珠宝产业与金融的融合日益深化——从黄金质押融资到钻石信托,从珠宝资产证券化到智慧零售金融,产业金融化已成为推动珠宝行业升级的核心动力。然而,2025年末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金雅福”)的暴雷事件,却为行业敲响了警钟:这家年营收超560亿元的“中国企业500强”,以“黄金委托理财”为噱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70-80亿元,最终陷入兑付危机,总部人去楼空,数千名投资者面临本金损失。

金雅福事件并非孤立个案,而是珠宝产业金融“野蛮生长”的典型缩影。其模式中暴露的合规缺失、监管套利、风险失控等问题,折射出当前珠宝产业金融发展的深层矛盾;而事件背后,也隐藏着行业对金融创新的迫切需求与路径迷茫。本报告以金雅福模式为核心样本,通过拆解其业务架构、剖析风险根源,结合全球珠宝产业金融发展趋势,探索未来10年珠宝产业金融创新的合规路径与核心方向,为行业参与者、监管机构及投资者提供参考,推动珠宝产业金融从“无序扩张”迈向“合规创新”的健康发展阶段。

二、金雅福模式拆解:一场“黄金外衣”下的金融骗局
(一)金雅福的“光鲜人设”与业务架构
金雅福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深圳,官网宣称其为“一站式贵金属综合服务商”,业务覆盖黄金珠宝文创研发、智能制造、智慧零售、黄金回收等领域。2025年9月,其凭借2024年561.20亿元的营收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第437位,同时以“300家银行准入供应商”“智慧金店千城万店计划”等标签塑造“行业巨头”形象,为后续金融业务铺路。
从业务架构看,金雅福构建了“实体业务+金融业务”的双重外壳:
实体业务:以黄金珠宝加工、银行渠道金条销售为基础,通过与银行合作建立公信力,但其核心营收并非来自实体交易——据业内人士透露,金雅福“并非以黄金珠宝首饰业务为主营,主要依赖银行代销金条的通道费用,实体盈利能力薄弱”;
金融业务:以“黄金委托理财”为核心,通过关联公司深圳市博耀创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耀创金”)开展融资活动,形成“购金+委托”的双合同模式,是其实际的资金获取渠道。

(二)“黄金委托理财”的运作逻辑与陷阱
金雅福的核心金融产品为“黄金委托理财”,其运作模式看似合规,实则暗藏多重陷阱,具体流程如下:
双合同绑定:投资者需与金雅福签订《黄金实物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一定金额的黄金(起投门槛30万元,单笔最高超千万元),但无需提取实物黄金;同时与博耀创金签订《委托合同》,将“所购黄金”委托给博耀创金投资“文化金生产销售”,承诺年化收益8%-14%,期限6个月至5年不等。
关联方闭环:博耀创金表面为“第三方机构”,实则与金雅福存在深度关联——天眼查显示,博耀创金由谢惠珍(持股95%)、丘荣元(持股5%)控制,其中丘荣元为金雅福8年司龄员工,谢惠珍则担任金雅福控股55%的广东华泰农兴农产品交易中心董事,且博耀创金与金雅福总部位于同一大厦,形成“自融自用”的关联闭环。
资金池与期限错配:金雅福并未将募集资金用于“文化金业务”(银行贵金属业务人士证实“文化金毛利率超40%为虚假宣传”),而是将短期理财资金投入长期地产项目(如黄金珠宝创新生态城,已停工),形成严重的资金期限错配。同时,通过“投资者复投”(到期本金利息转新投资)维持资金池周转,直至2025年11月资金链断裂。
(三)暴雷过程与多方应对
金雅福的兑付危机并非突然爆发,而是经历了“预警-拖延-失控”的过程:
预警阶段(2025年5-6月):部分产品开始延迟支付收益,金雅福以“系统升级”“金价波动”为由搪塞投资者;
爆发阶段(2025年11月):“22金雅福MTN004”等产品集中逾期,投资者发现无法兑付,多地投资者前往金雅福总部维权,却发现其原租赁的世界金融中心23F、24F、29F、31F已搬空,物业于12月12日出具《搬离告示》;
应对阶段(2025年12月至今):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成立专班介入,聘请会计组清算资产,警方监管高管;金雅福提出“债转股”(转至上善智能股权)、“智慧金店加盟”(需追加20万元押金)、“分期兑付”(100万元以上分3年)等方案,但因缺乏资产支撑遭投资者普遍拒绝。
截至报告撰写时,金雅福涉事资金规模约70-80亿元,涉及投资者近4000人,以中老年群体为主,部分投资者抵押房产投资,维权之路漫长。

三、金雅福模式的深层反思:风险根源与行业痛点
金雅福事件的本质,是珠宝产业金融“脱实向虚”与监管滞后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模式暴露的风险,不仅是企业个体的合规缺失,更折射出当前珠宝产业金融发展的四大核心痛点。
(一)合规性风险:非持牌机构的“监管套利”
金雅福作为非金融持牌机构,长期以“黄金实物交易”为幌子,实质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涉嫌违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具体表现为:
突破金融牌照限制:根据《商业银行法》《信托法》,开展委托理财、承诺固定收益需具备银行、信托等金融牌照,而金雅福通过“黄金购销+委托投资”的合同设计,将非法融资包装为“实体业务延伸”,规避监管;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勇指出,金雅福模式符合“非法性(未经批准)、公开性(熟人推荐+门店宣传)、利诱性(8%-14%固定收益)、社会性(向不特定公众募集)”四大特征,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私募产品“明股实债”:金雅福后期发行的部分私募产品,虽名义投向“黄金回收项目”,但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回购承诺+担保补足”,实质为“保本保息”的债务融资,违反私募产品“不保本、不刚兑”的监管要求。
(二)运营风险:资金失控与关联交易滥用
金雅福的运营模式存在严重的内控缺陷,导致资金流向失控,最终引发流动性危机:
资金池操作:金雅福未对不同产品的资金进行独立托管,而是将所有投资者资金汇总形成“资金池”,用于地产投资、关联方拆借等,违反“资金专款专用”原则;
关联交易掏空资产:通过博耀创金、诺耀投资等关联公司,金雅福将募集资金在体系内空转——例如,将资金投向金雅福控股的广东华泰农兴农产品交易中心,却未产生实际收益,形成“自融自用”的闭环;
信息披露造假:对外宣称“资金用于文化金销售”,实则投入停工地产项目;隐瞒关联关系,未向投资者披露博耀创金与金雅福的股权、人员关联,导致投资者误判风险。
(三)监管风险:珠宝金融的“监管盲区”
金雅福事件暴露了当前珠宝产业金融监管的碎片化与滞后性,主要体现在:
跨部门监管协调不足:珠宝产业金融涉及黄金交易(央行、证监会)、融资活动(银保监会)、实体经营(市场监管总局)等多个领域,但各部门监管标准不统一,缺乏协同机制——例如,黄金委托理财既未纳入央行黄金市场监管,也未纳入银保监会理财业务监管,形成“三不管”盲区;
非持牌机构监管薄弱:对珠宝企业开展类金融业务的准入、运营、退出缺乏明确规则,导致金雅福等企业长期“野蛮生长”;
风险预警机制缺失:金雅福“黄金理财”业务已运作4年多,涉及资金超70亿元,但监管部门未及时发现其资金池操作与期限错配风险,直至暴雷后才被动介入。
(四)投资者保护风险:认知偏差与适当性管理缺失
投资者的认知误区与金雅福的误导宣传,共同加剧了风险的扩散:
“黄金=安全”的认知偏差:多数投资者认为“黄金具有保值属性,基于黄金的理财也安全”,忽视了金雅福产品实质是“以黄金为噱头的融资工具”,与黄金涨跌无关;
风险提示不足:金雅福《委托合同》虽标注“风险等级R4(中高风险)”,但业务员在销售时刻意隐瞒,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多位投资者表示“平时连R2级银行理财都不买,若知道是R4级绝对不会投资”;
维权渠道不畅:投资者分散于无锡、厦门、成都等地,缺乏统一的维权组织;金雅福资产清算信息不透明,投资者难以知晓资金去向与回收比例。

四、未来10年珠宝产业金融创新:合规路径与核心方向
金雅福事件为珠宝产业金融创新划定了“红线”——所有创新必须以“服务实体、合规经营”为前提。结合全球珠宝产业金融发展趋势与中国监管环境,未来10年珠宝产业金融创新将聚焦“技术驱动、产品升级、生态构建”三大方向,实现“从混乱到规范、从单一到多元、从高风险到可控”的转型。
(一)技术驱动:区块链与AI重构“信任底座”
珠宝产业金融的核心痛点是“信任缺失”——资产真伪难辨、流向不透明、估值不准确。未来10年,区块链、AI等技术将成为解决这些痛点的核心工具,推动珠宝金融向“透明化、可追溯”转型。
1. 区块链溯源:建立珠宝“数字身份证”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特性,可实现珠宝从“矿山到零售”的全流程溯源,解决“真伪鉴定”与“权属确认”难题,为金融化奠定基础。具体应用包括:
钻石溯源:借鉴Everledger模式(已为200多万颗钻石建立区块链档案),通过机器视觉技术采集钻石的40个特征点(如内部包裹体、切工参数),生成唯一“数字指纹”并上链,银行、基金等机构可通过区块链快速验证钻石真伪与来源;
贵金属溯源:针对黄金、铂金等贵金属,建立“冶炼-加工-销售”全流程区块链记录,标注纯度、重量、加工企业等信息,避免“以次充好”“重复质押”——例如,周大福已与GIA合作,将钻石鉴定证书信息上链,消费者可通过扫码查询证书真伪;
权属登记:将珠宝的买卖、质押、继承等权属变更记录上链,形成“数字权属证书”,解决珠宝抵押融资中的“权属争议”问题。
2. AI估值:破解“估值难”瓶颈
珠宝估值的主观性强(如钻石的“奶咖绿”特征、翡翠的“种水色”),是制约其金融化的关键障碍。未来10年,AI将通过“大数据+图像识别”实现珠宝的自动化、标准化估值:
参数量化:利用AI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提取钻石的“4C”参数(克拉重量、颜色、净度、切工)、翡翠的“种水色底”等特征,量化为可对比的数值,减少人工鉴定的误差;
动态定价:基于全球珠宝交易数据(如苏富比拍卖、上海钻石交易所成交价),建立AI定价模型,实时更新珠宝的市场价值,为抵押融资、资产证券化提供公允估值;
风险预警:通过AI监测珠宝市场价格波动、宏观经济变化(如通胀、利率),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预警——例如,当黄金价格下跌超过10%时,自动提示质押物补仓风险。
(二)产品创新:从“单一融资”到“多元资产配置”
未来10年,珠宝产业金融产品将摆脱“高息揽储”的低级模式,向“标准化、多元化、合规化”转型,形成覆盖“融资、投资、避险”全场景的产品体系。
1. 标准化融资产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针对珠宝企业(尤其是中小加工企业)“轻资产、缺抵押”的特点,创新标准化融资产品:
黄金质押贷:银行与黄金精炼企业合作,接受企业持有的标准金条(如Au9999)作为质押物,通过区块链确认金条权属与纯度,实现“当日质押、当日放款”,利率较传统信用贷降低1-2个百分点;
珠宝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如周大福、老凤祥)的信用,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化为供应链ABS,通过区块链记录应收账款流转,降低融资成本;
租赁融资:针对珠宝加工设备、门店展示道具等固定资产,推出“以租代购”产品,减轻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租赁期结束后设备所有权转移。
2. 多元化投资产品:满足不同风险偏好需求
珠宝投资产品将从“小众化”走向“大众化”,形成分层产品体系:
低风险产品:银行发行“黄金ETF联接基金”“钻石挂钩结构性存款”——前者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金价,后者保本,收益与钻石价格指数(如Rapaport指数)挂钩,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中风险产品:设立“珠宝产业基金”,投资于优质珠宝企业股权、高端钻石与彩色宝石(如缅甸鸽血红宝石),预期年化收益6%-8%,由专业机构管理,定期披露资产估值;
高风险产品:针对高净值人群,推出“珠宝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于珠宝拍卖、稀缺宝石收藏等领域,预期年化收益10%-15%,但需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3. ESG导向产品:顺应“绿色投资”趋势
随着ESG(环境、社会、治理)投资成为主流,珠宝产业金融将推出ESG导向产品:
绿色钻石基金:投资于“无冲突钻石”(不涉及战争地区)与“实验室培育钻石”(碳排放量仅为天然钻石的1/10),基金收益的10%用于支持非洲钻石矿区的可持续发展,符合ESG投资理念;
碳中和珠宝项目融资:为珠宝企业的“碳中和加工基地”“绿色零售门店”提供专项贷款,利率较普通贷款优惠0.5个百分点,推动行业低碳转型。
(三)生态构建:打通“产业-金融-消费”闭环
未来10年,珠宝产业金融将不再局限于“单点产品创新”,而是构建“产业赋能+金融服务+消费场景”的生态体系,实现“产融协同”。
1. 产业链金融生态:赋能中小微企业
以核心企业为枢纽,整合“矿山-加工-零售-回收”全产业链资源,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
上游:为矿山企业提供“探矿权质押贷”,通过AI评估矿产储量,降低勘探风险;
中游:为加工企业提供“原材料质押贷”,接受未加工的钻石原石、黄金原料作为质押物,由第三方仓储机构监管;
下游:为零售门店提供“消费金融”,与银行合作推出“珠宝分期”(0首付、12期免息),刺激终端消费;
回收端:建立“珠宝回收基金”,为消费者提供“旧珠宝回收+新珠宝置换”服务,回收的珠宝经翻新后通过ABS实现资产变现。
2. 二级市场生态:解决“流动性难题”
珠宝的流动性差(“有价无市”)是制约其金融化的关键,未来10年将通过二级市场建设突破这一瓶颈:
珠宝交易所:依托上海钻石交易所、深圳黄金交易所,建立标准化珠宝交易平台,推出“钻石现货仓单”“黄金ETF期权”等产品,实现“T+1结算”,提升流动性;
回购机制:金融机构与珠宝企业合作建立“回购联盟”,投资者购买的珠宝产品可在约定期限内按市价的80%-90%回售给联盟,解决“变现难”问题;
拍卖平台:与苏富比、佳士得等拍卖机构合作,建立“高端珠宝线上拍卖平台”,为稀缺珠宝提供交易渠道,形成“一级发行、二级交易”的完整市场。
3. 跨境金融生态:对接全球市场
随着中国珠宝企业“走出去”(如参与非洲钻石矿区投资、东南亚黄金加工),跨境金融将成为创新重点:
跨境质押融资: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跨境珠宝权属确认,允许企业以海外持有的珠宝作为质押物,在国内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解决“跨境抵押难”问题;
外汇避险工具:银行推出“珠宝进出口汇率锁定”产品,帮助企业规避黄金、钻石进出口中的汇率波动风险;
国际合作基金:与国际珠宝机构合作设立“全球珠宝产业基金”,投资于全球优质珠宝项目,推动中国珠宝产业金融与国际接轨。

五、治理建议:推动珠宝产业金融健康发展
为实现未来10年珠宝产业金融的合规创新,需要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与投资者多方协同,构建“监管有力度、行业有自律、企业有担当、投资者有理性”的治理体系。
(一)监管机构:建立“全链条”监管框架
明确监管权责:由央行牵头,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珠宝产业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央行负责黄金、钻石等贵金属交易监管,银保监会负责珠宝融资业务监管,证监会负责珠宝证券化产品监管,避免“监管盲区”;
设立准入门槛:制定《珠宝企业开展类金融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黄金委托理财、珠宝质押融资等业务的企业具备“实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拥有3名以上珠宝鉴定师”“建立资金托管机制”等条件,禁止非持牌机构开展金融业务;
强化风险监测:建立“珠宝产业金融风险监测平台”,要求企业实时上报融资规模、资金流向、资产估值等信息,利用AI识别资金池、关联交易等风险信号,实现“早发现、早处置”。

(二)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与标准建设
制定行业标准: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珠宝金融产品设计指引》《珠宝估值标准》《区块链溯源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统一珠宝金融产品的设计、估值与溯源要求;
开展合规培训:定期组织珠宝企业开展金融合规培训,邀请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解读法规政策,提升企业合规意识;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涉嫌非法融资、虚假宣传的珠宝企业纳入行业黑名单,禁止其参与银行合作、行业展会等活动,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企业:回归主业,坚守合规底线
聚焦实体业务:珠宝企业应将金融创新作为“服务主业的工具”,而非“盈利的主要来源”,通过金融创新赋能珠宝加工、零售、回收等实体业务,避免“脱实向虚”;
加强内控建设:建立“资金托管”机制,将理财资金、质押物交由第三方机构托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关联交易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关联关系与资金流向;
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销售珠宝金融产品时,严格开展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明确提示产品风险等级,禁止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
(四)投资者:提升风险意识,理性投资
破除“黄金=安全”误区:认识到“基于黄金的理财≠安全”,黄金的保值属性不代表理财产品的安全,需重点关注产品的底层资产、发行机构资质与风险等级;
核查机构资质:投资珠宝金融产品前,通过央行、银保监会官网查询发行机构是否具备金融牌照或类金融业务资质,避免投资非持牌机构产品;
重视合同审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收益是否固定”“资金投向是否明确”“是否有第三方托管”等内容,对“年化收益超8%”“无需风险测评”的产品保持警惕。
(五)国潮艺术节国际产业链数字化文创转型改革服务平台
以国潮艺术节为核心纽带,链接国际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聚焦数字化转型痛点,提供资源对接、技术赋能、创新孵化等多元服务,打通传统国潮与全球市场的数字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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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从“教训”到“机遇”
金雅福事件是珠宝产业金融发展中的一次“阵痛”,其暴雷模式为行业敲响了警钟,但也为未来10年的创新指明了方向——珠宝产业金融不能走“高息揽储、自融自用”的歪路,而必须回归“服务实体、合规创新”的本源。
未来10年,随着区块链、AI等技术的深度应用,珠宝产业金融将实现“信任重构”;随着标准化产品与二级市场的完善,珠宝将从“消费品”真正转变为“可配置的金融资产”;随着监管框架的健全,行业将摆脱“野蛮生长”,进入“健康有序”的发展新阶段。
对于珠宝企业而言,唯有坚守合规底线、聚焦主业创新,才能在产业金融浪潮中把握机遇;对于投资者而言,唯有保持理性、识别风险,才能分享珠宝产业金融创新的红利;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唯有构建“有温度、有力度”的监管框架,才能推动珠宝产业金融成为推动珠宝行业升级、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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