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圣(深圳)国际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圣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一篇题为“荣宝斋售假”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爱圣公司称荣宝斋销售给该公司的名人字画疑为赝品,荣宝斋负责人表示,涉及字画为“非标产品”,并一度表示可以退款,但其后又拒绝退款。
几经交涉无果,爱圣公司将荣宝斋告上法庭,不久前一审判决,荣宝斋方面退还263万元画款,并按期支付相应的利息。据悉,荣宝斋方面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售出字画被质疑是赝品
2023年1月,爱圣公司因装饰需要选购字画,经中间人介绍,荣宝斋(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荣宝斋”)总经理陈某联系上爱圣公司,向爱圣公司推销一幅齐白石字画《荷花翠鸟》,并称该字画是荣宝斋最高信用等级认证的“库出”作品,配有荣宝斋《书画真迹证书》。基于此,爱圣公司于2023年2月向广州荣宝斋支付263万元,完成交易。
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在荣宝斋相关人士邀请下,爱圣公司通过直接购买或拍卖方式,从广州荣宝斋和荣宝斋(深圳)拍卖有限公司购入约30件作品。其中,齐白石《荷花翠鸟》、吴昌硕《美意延年》等字画均为荣宝斋所称“库出”作品,配有荣宝斋《书画真迹证书》。
2024年上半年,爱圣公司负责人在与朋友交谈时,拿自己购得的《荷花翠鸟》和齐白石真迹画册对比,发现该画笔触与印章都与画册大不相同,于是开始怀疑该画作可能是赝品,并马上与广州荣宝斋联系沟通。
荣宝斋董事长曾承认所售画品“不是标准件”
2024年5月28日,广州荣宝斋董事长赵某及总经理陈某应约与爱圣公司负责人关某见面,沟通双方所交易的画品相关事宜。
爱圣公司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提供的会谈录音显示,爱圣公司负责人关某多次提出“《荷花翠鸟》是真画还是假画?”这一问题,但赵某、陈某未予正面回应。赵某只是表示:“我只能说它不是一个标准件”。同时,他还答应“广州荣宝斋会退货并当面道歉”。但对于道歉方式,爱圣公司坚持要求广州荣宝斋用书面形式,而广州荣宝斋方面则表示需要和管理层协商一致。
不过,在上述会谈结束后不久,广州荣宝斋“改口”,拒绝退货退款等约定。
多家机构鉴定显示“不是真品”
为进一步鉴别荣宝斋所售作品真伪,爱圣公司选择了陕西文化艺术品司法鉴定中心、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公政资产价格评估(杭州)有限公司等多家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荷花翠鸟》《莲之鸟》《美意延年》等多件作品不是真品。
“荣宝斋作为一家驰名的经营古玩字画的老字号,理应十分熟悉齐白石等大家的作品,且内部配有专业鉴定评估专家,完全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去判断画作真伪,不应该无法辨别该画。荣宝斋在伪品线索明显、存在多处疑点的情况下,仍为该画出具《书画真迹证书》,令人难以置信。”爱圣公司负责人关某质疑道。
此后,爱圣公司将广州荣宝斋等起诉,要求退款等。庭审期间,荣宝斋方面主张:荣宝斋是老字号企业,根据行业交易习惯,古玩字画的识别凭借买受人的眼力、知识水平等判断真伪,出卖人没有保真的义务;爱圣公司提供的录音不应被采纳;三份鉴定过程存在瑕疵等。
一审法院审查认为,爱圣公司提供的录音获取方式合法;广州荣宝斋应履行其退赔承诺,向原告退还款项263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10月13日,荣宝斋发布《严正声明》。声明中,荣宝斋表示,深圳某公司在拍卖预展及购买前均自行邀请专家进行了鉴定且无异议,该公司购买上述艺术品一年至两年后,以“假画”为由要求荣宝斋按照原价退货,荣宝斋“依法依约予以拒绝”。
对此,爱圣公司彭女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公司已注意到荣宝斋的声明内容。消费者花费数百万的初衷是购买名家真迹,荣宝斋也出具了《书画真迹证书》,在我们发现画有问题后,荣宝斋负责人承认该字画为‘非标产品’,并答应退款,其后又反悔,庭上又说‘出卖人没有保真的义务’。其实,市场都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了。”
记者了解到,荣宝斋方面不服一审判决,并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