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金
“2020年我在周六福购买了钻石戒指,店家当时承诺五年后可以对其进行原价回购。今年到期后,我想让店家回购,对方却以闭店为由拒绝了我,希望记者能够帮我维权。”近日,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收到谢女士的留言。
谢女士表示,自己在购买钻石戒指时,就询问“如果五年后该店倒闭了,该找谁负责”,当时店员告诉她:“周六福珠宝店是全国连锁,你可以找任何一家店进行原价回购活动。”而如今,她却不知道该找谁来负责,自己像个“皮球”一样被周六福各门店“踢来踢去”。12月23日,记者来到周六福相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探访调查。

消费者投诉品牌方不履行原价回购承诺
2020年8月,在麦德龙河西店上班的谢女士看到一楼周六福珠宝店门口立了很多宣传牌:“买钻=赚钱,周六福珠宝推出50分以上钻石增值换款及回购特色服务。”
谢女士进一步了解后,得知该店推出钻石回购的活动:商家承诺消费者购买50分钻石,一年后可免费换款,三年后可增值5%换款,满五年则会以100%的价格回购。而购买100分以上钻石则活动力度更大,五年后可增值5%进行回购。
谢女士看了很是心动,这买卖划算呀!钻戒戴在手上漂亮有面子,五年后还可以原价卖给店里,相当于自己白白戴了几年钻戒。
“当时这个回购活动吸引了很多人去购买钻戒,店里满满当当全是人。”谢女士回忆道,自己看着很多人都参与了该活动,又想着“周六福”是个大品牌,肯定不会欺骗消费者,便咬咬牙,毫不犹豫花了两万多元买下一枚50分钻戒。
谢女士满心欢喜地把钻戒戴回了家,想着五年之后再来换钱。其间由于工作变动,她回到了贵州铜仁老家。五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谢女士心心念念的“五年之约”终于到期了!今年8月,她带着仔细保留的收据和钻戒专程从铜仁赶来长沙找店家兑现当年的承诺,没想到五年的时间物是人非,金店工作人员告诉她,店子倒闭了,活动结束了,回购不了了!
谢女士顿时傻眼了,当时就是冲着回购活动和周六福这个大品牌去的,怎么活动说结束就结束了呢!
“当年卖给我钻戒的工作人员说店子是今年7月关门歇业的,这是故意赶在我来兑换前跑路了!记者一定要曝光他们。”谢女士气愤地说道。

品牌方回应 经销商门店承诺与公司无关
23日,记者来到麦德龙河西店一楼,发现该处周六福珠宝店确实已经不见踪影。在走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了李女士、王女士等跟谢女士遭遇同样经历的消费者。
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也是2020年8月在该店购买了28500元的钻戒,并将“质量保证单”拿出来给记者展示。
记者看到,在“本店特别服务”一栏印刷体字迹写着:钻石终身保值换钻石货品,单件换单件,特价不参与(货品完好无损、票据、证书齐全)。而在空白处则用签字笔歪歪斜斜写着“1克拉钻石5年增值5%回购”。下面签字为“张瑜”。李女士告诉记者:“张瑜就是店长,但她早就离职了。”
王女士则表示自己购买了十几万元的钻戒,就是想着可以作为投资,五年后让店家进行回购。“我要明年3月才到期,但估计也兑现不了。”她无奈道。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周六福总部工作人员,将谢女士等人遭遇一一告知。
“我们周六福成立至今这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对钻戒等饰品进行过回购,经销商门店的承诺与公司无关,但是我们各门店都可以进行以旧换新活动,只要货品完好无损、票据和证书齐全。”该工作人员表示,品牌与经销商门店为独立主体,经销商门店自主经营。若产品资料齐全,可享受品牌统一售后服务,但回购需由原交易经销商门店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周六福长沙步行街一店的工作人员伍女士。她表示:“在周六福珠宝店购买的钻戒可以以旧换新,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回收。”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倒闭的该处周六福珠宝店老板在周六福红星通程城市折扣店有股份。但当记者来到周六福红星通程城市折扣店进行问询时,该店工作人员却表示不是同一个老板,所以回购是不可能的。
在记者协调下,该工作人员表示愿意为谢女士进行以旧换新,或由总部协调其他经销商门店为谢女士标价对标价换新产品。谢女士不接受该方案,仍坚持原价回购诉求。
谢女士说,她曾就此事咨询老家市场监管部门,得到的反馈是:“交易合同主体为消费者与原经销商门店,品牌方或无直接法律责任,不能作为合格的被投诉方。”但她认为,消费者在购买珠宝产品时肯定只认品牌,至于经销商门店与品牌方的内部关系,她作为消费者并不知情。
律师观点 品牌方与门店关系成争议焦点
记者调查了解到,谢女士等消费者的遭遇并非个例。网上有不少关于“钻石五年原价回购,到期却被拒”的吐槽。除了周六福外,中国黄金、周大福、老凤祥、克徕帝等品牌也被网友吐槽过。被拒的理由则五花八门:闭店、换老板、钻戒破损、质保等相关证书不齐全……无障碍“原价回购”确实不易。
“从法律角度,这涉及合同违约和虚假宣传,关键在于‘保值回购承诺书’。”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永贵表示,若品牌方在公开宣传中明确承诺“五年原价回购”,且质保单未限定经销商门店类型,该承诺可能构成合同要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品牌方履行义务。
但本次投诉中,持有的质保单盖章为“周六福珠宝授权店XXX店”且“1克拉钻石5年增值5%回购”为手写体,承诺主体为该经销商门店及个人,品牌方与经销商门店的法律关系可能是本次争议的焦点。“因合同相对方为经销商门店,品牌方非直接签约主体,从合同法律关系角度来看,消费者直接要求品牌方履约存在难度。”
“建议大家在购买重要消费品时,一定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坚持签订书面合同。此案例的消费者可以收集发票等完整的证据链向法院起诉原店的老板。”王永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