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第二次拍卖)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433/11,户名:汪清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详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存放处已查封,不接受现场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拍辅负责邮寄送达,一经邮寄视为已交接完毕,竞买人应当验收标的物的完整性再签收。
2.本次拍卖的物品评估价格系经专业评估公司鉴定评估,不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标的物的图片为展示图片,实物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以及长期存放,存在一定的色差,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因此,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特别注意。
3.买受人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所拍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等已经有充分、足够、完全的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在拍卖成功后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到理想的预期状态而反悔,对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成功后均为邮寄方式交付,邮寄期间产生的邮费、保费和邮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格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四、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需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五、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具体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户名:汪清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账号:(22050168713800000080)(注:竞买人竞买成功缴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竞买人姓名+拍品、编号“拍卖余款”字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沟通交接标的物,若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磕碰等损失。拍卖成功后竞买人未于付款截止日期前缴纳尾款的视为悔拍,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汪清县人民法院已通知了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依照(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网拍竞买号信息,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标的交付方式:
均为邮寄方式,尾款缴清后,主动13944778957发送尾款付款凭证截图,姓名+拍品编号,采用邮费到付方式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运费,保价费用,包装费用等)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吉林省鑫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33-2517879(工作日内咨询)
汪清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433-8160205何法官(工作时间拨打)
汪清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3-816050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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