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
#家长让男孩站好拍照时男孩踩爆水管#登上热搜
话题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广东东莞
一家长让男孩站好拍照时
男孩上下踩压致水管爆裂喷涌
然而,家长却无视水管爆裂带着孩子“一走了之”
当店家发现时
粗略估计已浪费了差不多10吨水
店家表示,该家长应第一时间联系他们以及时处理
此事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有网友认为赔钱就行
有网友表示愤怒,认为家长是“熊家长”
还有网友震惊于家长“一走了之”的行为
此事凸显了社会公德和未成年人管教的双重问题
家长的疏于看管与不负责任的行为
不仅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而且已构成违法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全军律师如何解读——
苗全军律师表示,男孩家长“一走了之”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家长应当对男孩的行为会引发水管爆裂的后果有预见性,却未对其加以有效约束,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又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足以证明其未尽到监护职责。男孩踩爆水管导致店家遭受损失,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除此之外,店家是否可以对水管维修费用、水费损失以及可能的营业损失向男孩及家长进行索赔?苗全军表示,男孩的行为危及到了店家的财产安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及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店家有权请求男孩及家长承担侵权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直接损失,也涵盖间接损失。店家可以向男孩家长索赔因水管维修、水费支出产生的直接损失,以及因水管爆裂导致的营业损失等间接费用。然而,相关费用的索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例如:维修发票、维修合同、维修明细等,用以证明维修费用的具体数额;监控视频、水费缴费单据、水务部门出具的用水量证明等,用以证明因水管破裂导致的水费损失。至于营业损失,应当结合水管爆裂的位置、持续时间、店铺以往的经营数据等综合判断。若双方对损失金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确定损失数额。
“作为监护人,首先应当以身作则,教育未成年人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其次在事故发生后,家长应主动承担责任,减少损失的发生,而非逃避责任,以树立良好榜样。近期发生的多起“熊孩子”事件提醒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苗全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