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甲的官职活动主要集中在唐山和南京,而靳辅、陈潢的工作范围则以黄河流域为主。这就使得他们之间几乎不可能有直接的交集,你可能会觉得这两者为何能够扯到一起呢?等到文章的后半部分,真相自会揭晓。所谓的“索相党”、“明相党”其实不过是官员们在朝堂之上争斗的表现,在康熙帝眼里,这些派系斗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谁敢与皇帝对抗,那可真是自寻死路。
在《天下长河》这部剧中,于振甲无疑是一个亮眼的角色,甚至可以说是同类历史剧中的一种新型人物。这个角色的设定几乎是反其道而行之。你看他在剧中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些可能让他丧命的行为,但令人意外的是,他不仅没有因此被处死,反而一路升官,从九品官员晋升到四品,居然实现了不降反升,完全超出了观众的预期。
剧中,于振甲做了不少触犯朝廷律法的事儿:带领衙役冒充河匪抢夺官粮,带领百姓占据堤坝拒绝执行泄洪命令,导致下游三省灾情严重,甚至私闯皇帝书房的禁地。这些行为放到任何一个朝代,恐怕都会是死罪。然而,于振甲偏偏运气好,做了这些叛逆之事后,不仅没丧命,反而得到了康熙的赏识,从九品县令一路升迁为四品道台,任命为安徽巡察使,替皇帝到江南赈灾。难道历史中的于振甲真如此幸运吗?显然不是,若历史上于振甲真是这样行事,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
于振甲,原名成龙,字振甲。换句话说,他的本名是于成龙。康熙时期,朝中还有一位与他同名的老于成龙,那位比本剧中的年轻于成龙要年长许多,官职也更高,史称“老于成龙”,而剧中的于成龙则是“小于成龙”,即于振甲。在康熙七年,年轻的于振甲来到直隶永平府乐亭县(现唐山市)任知县。上任仅两个月,他就面临了一场大水灾。灾情严重,百姓苦不堪言。于振甲向上级申请免税并拨款救灾,却遭到永平知府的拒绝。没有得到批准的他决定亲自上书,将灾情奏报给了省中各部门。经过巡抚甘文昆核实后,情况属实,康熙帝便指示拨出8000两银子用于赈灾,并免除部分税赋。最终,灾区百姓得到了及时的救助。
不久后,于振甲因仕途调动,赴滦州任知州。康熙八年,因为一起囚犯越狱事件,于振甲被降级。但乐亭县百姓听闻后纷纷上书请求恢复于振甲的职位,甚至冒险向康熙进言。最终,康熙帝通过钦差调查后,认定于振甲的政绩不容忽视,遂下令恢复他为乐亭知县。此举反映了于振甲在民众中的良好口碑。
康熙十二年,直隶总督白秉真因贪污赈灾款被康熙打入大牢。于振甲因耿直为白辩护而被罚俸一年。康熙十三年,他因为未能按时完成任务而再次被降职。然而,金世德巡抚认为于振甲与百姓关系良好,奏请留任。尽管吏部反对,最终康熙批准他继续留任。
到了康熙二十一年,老于成龙推荐了于振甲,康熙帝欣然接受并提拔他为江宁知府,即现今的南京市知府。康熙帝南巡时,下车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在寻找“汉军于成龙”,这表明于振甲在康熙心中的重要地位。之后,康熙帝又破格提升他为安徽按察使,并奖励了他的家人。
此后,于振甲开始负责治理黄河。他与当时负责黄河治理的靳辅发生了分歧。双方针锋相对的治河方法引发了激烈争论,直到此时,于振甲才与靳辅建立了直接的联系。尽管如此,于振甲的大部分官场生涯还是集中在唐山和南京这两个地方,根本没有涉及黄河流域。而靳辅和陈潢的治黄工作与于振甲几乎没有交集。
至此,我们明白了,于振甲并不是一个从一开始就与黄河结缘的官员,事实上,他与靳辅、陈潢之间的关系相当疏远,更多的是知名的官场人物彼此知道而已。直到后来他升任安徽按察使,才开始与靳辅接触,而后接替靳辅成为河道总督。至于两个同名的“于成龙”和“于振甲”,在中国历史中并不罕见,若真有两位同名同姓的历史人物,也并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