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俊,江苏吴江人,万历四十七年通过科举成为进士。在崇祯末年,他官至兵部右侍郎,虽然职务并不显赫,事业也并未顺利。然而,他最为人知的事迹,莫过于清军入关后,曾向多尔衮提出的投降条件——即著名的“十从十不从”。
他说道:“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而释道不从、娼从而优伶不从、仕官从而婚姻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语言文字不从。”多尔衮完全接受了这些条件,金之俊于是顺利降清,并被任命为参机密。这一举动,是否意味着金之俊有资格对多尔衮提出这些条件,已无从考证。但当金之俊初投降时,他并未被赋予重任,最初只是被恢复原职。因此,“十从十不从”更像是后人总结当时满清与中原妥协的策略。
对金之俊而言,单纯恢复原职并不足以满足他的野心。他渴望得到更多重视,推动自己向上晋升。因此,他并未拘泥于本职工作,反而在总结历代朝政经验的基础上,向多尔衮提出了诸多务实的建议。
首先,他建议免除京师周边民众过去和累欠的田租,旨在通过这一举措迅速赢得民心,帮助满清朝廷在关内站稳脚跟。毕竟,对于刚刚进入中原的满清政权来说,这一举措能极大地获得民众的支持。
其次,他提议赦免那些归降的“土寇”罪责,并奖励那些成功俘获“寇首”的人。这一措施旨在切断流寇与民众的联系,迅速清剿京师周围的大顺势力,同时也为新朝树立威权。
再者,他提出安抚流民、重组保甲制度,这不仅能够稳定民生、恢复经济,还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除此之外,金之俊还推荐了大量前明的优秀官员,如丁魁楚、丁启睿、练国安、房可壮等,并详细介绍他们的优缺点、能力和特长,为多尔衮能够在不了解前明官员的情况下,让能人得以为用。
他还弹劾了通州道郑煇纵容盗寇、三关总兵郝之润抢掠百姓的行为,这不仅帮助新朝获得了更好的声誉,还为满清入关后的掠夺提供了一个遮掩的借口。金之俊的这些建议,务实且有远见,受到了多尔衮的高度认可,不仅被采纳,还在朝会上对他进行了表扬。尽管如此,金之俊并未停下脚步,依然继续为新朝出谋划策。
金之俊深知中原的“华夷之别”思想根深蒂固,因此他建议多尔衮采取“隔离”政策,避免满汉之间的直接接触。他建议满洲贵族不得参与商业活动,王公贵族不得私自离京,而宫内的丫鬟、宫女若擅自外出则应斩首。这一政策,一方面通过减少满汉的接触,降低了族群冲突的风险,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满清贵族在外地私营势力的扩展,进一步巩固了朝廷和皇权。
尽管金之俊的隔离政策能够有效降低冲突,但也让满清的满族与汉族之间的融合几乎不可能。这种“满汉之隔”政策,从根本上加剧了清朝内部的矛盾,也为其后来的衰败埋下了隐患。
至于金之俊是否故意采取这样的策略,抑或是无意为之,后人各有看法。
顺治二年,京师米价飞涨,民生困顿。金之俊建议设立漕运总督和漕运御史,恢复南北漕运,以保证京畿地区粮食供应。朝廷采纳了这一建议后,他又进一步提出了“漕政八事”,详细阐述了漕运管理的具体细则。为表彰金之俊的贡献,多尔衮将他调任为吏部右侍郎。
到达新岗位后的金之俊,进一步总结前明官制的经验,向朝廷提出改进科举制度的建议,这为清朝引入更多符合汉化要求的官员提供了便利,也让金之俊在朝中积累了更多的声望。
尽管金之俊具备较强的能力,多尔衮却并未急于重用他,直到顺治五年才将他擢升为工部尚书。顺治七年,金之俊因治丧而暂时离京,然而即便如此,多尔衮仍未为他安排正式职务。
然而,金之俊的贡献早已被顺治帝铭记,顺治帝即位后,金之俊的“春天”终于到来了。顺治八年,金之俊升任兵部尚书,并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虽然其品级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他成为了顺治的亲信,逐渐进入了朝廷核心。
顺治十年,朝廷追查总兵任珍的旧案时,发现他在金之俊任职期间曾利用贿赂掩盖罪行。大学士陈名夏认为金之俊可能负有失察责任,建议处以死刑。然而,顺治帝并未采纳这一建议,反而决定宽大处理,仅仅削减金之俊的职务并罚俸一年。金之俊在此期间提出建议,要求修改审判盗犯的法律,顺治帝也同意了这一提议。不久后,金之俊被重新调任为吏部尚书,并成为国史院大学士,同时担任了当年会试的主考官,逐步步入朝廷的核心圈。
顺治十二年,金之俊因病请求退休,但顺治帝并未同意,反而派画工为他画像以示慰问。次年,顺治帝专门谕告朝廷大臣们,禁止他们请求退休,甚至以此为理由不再见金之俊,令他深感动容,泪流满面。
在顺治十五年,朝廷将内三院改为六殿阁,金之俊成为了首批中和殿的大学士。顺治十六年,清廷为崇祯立碑,金之俊获得了撰写碑文的殊荣,并加上了太保兼太子太师的头衔。撰写完碑文后,金之俊再次请求返乡,但顺治帝未同意。
顺治十七年,金之俊因健康原因自行返回故乡,并再次上奏请辞,然而顺治帝依然未允许,并命令他回朝。即便金之俊未能遵从命令,顺治帝并未因此惩罚他,反而还加封了他的太傅衔。顺治帝亲政后,金之俊彻底进入了政治的高层。
直到康熙元年,金之俊终于获得了正式退休的批准。康熙九年,金之俊因病去世,朝廷追赠他“文通”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