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疆域辽阔,地形复杂,对于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区的治理,一直是历朝历代以来的一个难题之一。
从中央派个官过去吧,水土不服,诸多风俗文化也不懂,当地人未必愿意听从管理;直接从当地委任吧,又怕心有反智,欺上瞒下,最后养出一个“土皇帝”。但就算再难搞,那也要管,对此各个朝代也推出了不少制度,其中影响最大的非土司制度莫属。
土司制度始建于元朝,目的是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治理,这一制度在明朝被发扬光大,沿袭至清朝,鸦片战争爆发后,随着民主意识的觉醒和革命事业轰轰烈烈地发展而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但是也有少数地区土司势力过于庞大,在建国后才陆陆续续被取缔,芒市土司就是其中之一。
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就其历史渊源来看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那时在西南等少数民族聚集区设立的羁縻制度是土司制度的前身,这一制度允许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可世袭的官职。就这么代代传承,到元朝时期,土司制度正式确立,其官职也做了更加细致的划分。
土司的世袭如同封建皇位的传承,一人封官便终身为此官,死后可按照家族承袭的方式,由其子接替官职,就这么代代相传,始终保持着整个家族的实力和权威。
对于世袭的人数,朝廷并没有明令限制的人数,一般都是有学识有能力的成年长子长孙都可承袭,如果整个家族没有遭遇大祸或者成为皇帝的眼中钉,基本是可以延续到无数代。
当然,如果赶上朝廷更迭之际,土司是要向新主臣服并受其任命,方能继续当土司。这个臣服的过程,既是新朝廷在国本未稳时对边境势力的拉拢,也存有土司向新主表忠心以免杀身之祸的心理。
在赋税方面,土司最开始是不用上缴赋税的,他们要做的就是定期向皇帝纳贡,将当地的珍宝和好东西送给皇帝,顺便向皇帝汇报工作完成度。
后来宋朝时,明文规定土司也要缴纳赋税,少数民族管辖区可以不按土地而是按人口数来定期缴纳一定量的赋税,这只是纸上的依据。实际上土司上缴的赋税是土司归附时自己上报的认纳数额,这也给土司扩大自己的钱包留下了大量的空白。
芒市土司
芒市土司设立在明朝时期,当时朝廷为了加强西南边疆的治理,在云南一带设立十大土司,在德宏地区设芒市安抚使司统一管辖。
第一任芒市土司方定正在1443年正式上任,此后世袭传承,到新中国成立后第六年土地改革中被废止,一共传了28代,共存续五百余,可以说是显赫一时的“土皇帝”家族。
在土司制度的运行之下,芒市土司获得了极大的权力,政治上有自治管辖权,经济相对独立,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一定的军事力量,种种条件叠加起来芒市土司成为一个根深叶茂的“土皇帝”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方氏作为土司的掌权人,在西南地区几乎无人可敌,乃至明清政府纷纷倒台,方氏依然可以手握西南大权。
一方面是因为西南地区地处偏远,远离重点政治斗争中心,各方势力鞭长莫及,有心无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土司制度的长期实施已成为日常,百姓对它还是认可的。
就这样,哪怕在革命混战时期,土司也能继续当自己的地头蛇,但芒市土司并不闭目塞听,在抗战时期不仅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还在滇缅公路的修建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在自己的本职工作面前,也尽职敬业,有着守土之功。
土司制度的消亡
尽管土司制度保障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地区稳定,但是在历史滚滚向前的洪流中,还是逐渐成为河底的一粒泥沙,消失在奔腾前进的浪花中。
消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笼统说来的话,大概可以分为三点。
首先,土司制度在赋税方面带来的巨大空白,满足了土司对于金钱的欲望。
他们虽然按期向上缴纳税款,但是向下却征收高额赋税,压榨百姓劳动力,上下之间的巨大差价就落在了土司手中。长期而来,土司势力越来越大而人民却只会越来越贫穷落后。
其次,民国期间,方氏内部斗争不断,不断消耗家族老底,当时的土司方御龙性情软弱,控不住大局,只能任由自己的两个叔叔互相争斗,而自己却成为争斗大戏中的木偶傀儡。
万幸的是,在大是大非面前,他的两个叔叔还是比较靠谱的,在抗战时期,枪口一致对外,算是保下了方御龙的土司一位。
最后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建国后,新中国要进行土地改革,土司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了,在新的胜利和新生活面前被废除,所有权利同归人民群众。方御龙后来回国看到了老家发展的欣欣向荣的局面,也打心眼里觉得当初做了个正确选择。
小结:
土司制度有着千百年的历史,凝聚着前人的知识和经验,是维护边疆安定的一大武器。但是呢,身为武器的土司制度,既保护了边境,也在某些方面对人民造成了伤害,这一点,历史上有许多名人都意识到了并作出部分调整,也只是解一时之急。
在近代民主平等的思想面前,土司制度难掩剥削制度的本质,最终葬身历史,为新的制度所取代。
在中国做了五百年土皇帝的家族,跨明清民国,中国成立六年后被废除。尽管这个辉煌的家族一直扮演着一个守护者的角色,不可否认的是它对于人民的压迫,而这一点也造就了它消亡的命运。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在新事物和未来的面前,一切过去的辉煌和荣誉都不过是历史的尘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