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看看“篡权”的定义:指的是在下级与上级之间,夺取或骗取对方的权势和地位的行为。进一步引申,也可以认为是用非法手段夺取权力的行为。
我们可以看出,篡权的几个特点,那就是“下级与上级”、“非法”、“夺取或骗取”等。那么,我们就根据篡权的特点分析慈禧太后执掌晚清政权到底合法不合法!
1、下级和上级之间:
咸丰十一年,咸丰皇帝驾崩于承德避暑山庄,虽然咸丰皇帝生前将皇位传给唯一的儿子爱新觉罗·载淳的同时,为其安排了八位“赞襄政务大臣”,但心有不甘、权力欲望极强的载淳生母慈禧太后联合留守京城的恭亲王奕訢,发动“辛酉政变”,夺得最高统治权,成为晚清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
而后,慈禧太后通过“垂帘听政”的方式,名义上听政训政,协助载淳也就是同治皇帝处理朝政。也就是说,慈禧太后如果算是篡权的话,也是从同治皇帝手中夺得的权力,那么,这里面能说成是“下级和上级”之间的权力争夺吗?
我认为并不能!首先慈禧太后是同治皇帝的生母,同治皇帝年幼,按照清朝祖制,皇帝成年也就是大婚之前不能勤政,必须有人协助处理朝政。辅政大臣可以是王公大臣,当然也可以是两宫太后。而且,不光是名义上还是清朝祖制上,太后都是皇帝的上级,虽然皇帝是政府的一把手,但太后却是“以天下养”的国家皇太后。所以,慈禧太后即使通过“垂帘听政”实际掌握国家大权,甚至牢牢掌握政府权力,也只是代替年幼君主行使皇权,并不能算成是篡权。
2、非法:
在封建皇权社会,尤其是将皇权集中发展到巅峰状态的清王朝,从来就没有在皇位传承、皇权更迭中的明文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家天下”统治理念下的清王朝,在皇权更迭中往往遵循“祖制”,也就是来代皇帝传承历史成例。
也就是说,清朝皇帝传承或者皇权掌控方面,根本没有类似于《大清律例》等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皇权就是法律,皇帝就是掌控一切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虽然实际上掌握着国家大权,但其名义上仍是协助皇帝处理朝政的所在,所以她虽然有些许违背清朝祖制的做法,但却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规定。而且,在慈安太后崩逝之前,那道帘子的后面从来都是坐着慈安、慈禧两位太后,这就更表现了慈禧太后“垂帘听政”的名正言顺。
3、夺取或骗取:
慈禧太后手中权力和皇帝代表的皇权之间,有没有夺取或者骗取的行为出现呢?
咸丰皇帝在为载淳安排八位“赞襄政务大臣”的时候,慈禧太后并没有反对,当然她也没权利、没实力反对。也就是说,此时的慈禧太后并没有和咸丰皇帝代表的皇权之间有任何矛盾,更没有所谓的“夺取或者骗取”的行为。
咸丰皇帝驾崩以后,清朝皇权便转移到了年仅6岁的载淳,也就是同治皇帝身上。虽然彼时的“赞襄政务八大臣”负责协助同治皇帝处理政务,国家大权基本掌握在八大臣手中,但他们毕竟是臣子,和皇权之间半点关系没有。也就是说,慈禧太后从八大臣手中夺取而来的“辅助皇帝处理朝政”的权力和皇权没有关系,皇权依然在统治皇帝手中,只不过因为清朝祖制的约束,他还不能行使,只能让慈禧太后代为行使。
所以,慈禧太后虽然通过“垂帘听政”的方式夺取了国家大权,但她掌握最高权力的行为和方式并不能算是“篡权”!更不能算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