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曹操(九)-自明本志
“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尽管领导的稿子有那么大概90%以上都是下面的人代笔的,但是起码曹操的这一句话,应该是他自己写的(旁人没这么大的口气)。
这一年是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汉末历史上难得消停的一年。孙权和刘备的联盟正处于蜜月期,还把妹妹嫁给了刘备;主张尽快和刘备翻脸的周瑜在秘密谒见孙权不久后就去世了,南方可谓一片安静。
而曹操这边也差不多——这一年,他主要就干了一件事:发布命令。
第一道命令发布于年初,之前我们已经介绍过了,就是大名鼎鼎的《求贤令》。整篇命令字数不多,核心也很简单,就是四个字——“唯才是举”。
第二道命令则发布于岁末,相比于《求贤令》,这篇文章更能体现曹操个人的性格特点和行文风格,它就是大名鼎鼎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也叫《述志令》。
曹操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天子要给他增加四个县、二万户的封邑,曹操不要(“让”),因此写下这一千古雄文。但是这篇文章的格式却不是上奏皇帝的“表”,而是下给下级的“令”,这就很有意思了。
其实这也很符合曹操的性格特点——我这些话,不是说给天子听的,而是说给下面人听的。因为天子听与不听其实差别不大(反正都是虚君),真正得听这些话的,是那些在朝堂上对自己有意见的人。
相比于其他同时期的军阀,曹操有一个不可比拟的优势——天子在手。这对于他发号施令很有帮助,但同时也会掣肘住他的脚步。因为这就会导致他的后院并不等于他的幕府——那些同朝为官的卿大夫并不都是他的人,甚至很多都不是他的人。
也就是说,曹操的后方并不是他能够关起门来安心搞生产的地方,反而会在他遭遇失败以后成为他的前沿阵地。因此他在攻克邺城后便把家搬到这里,并把这里作为自己的基地,直到去世。
因此,在《述志令》中,曹操很平实地叙述了自己前半生的所作所为:起初,自己只是想做一个二千石的郡守,了不起能做到征西将军、封侯就心满意足了;然而天下大乱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从一个仓皇出逃的校尉,一步步成为了大汉的丞相,并统一了北方,重建了秩序。
能做到今天这一步,对曹操来说已然是心满意足,远超所望了;至于更进一步,则是从没设想过的道路。但是此时要自己交权交兵、退守武平,却是万万不能的。为什么呢?因为“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此时要是把政权和兵权都交出去了,那不就是把头伸出去给别人砍吗?
(这个道理,曹操懂得,也明明白白写了出来。可惜的是,仅仅不到四十年,他的侄孙曹爽就忘掉了当年老爷子的谆谆教诲,妄想能把手里的权力交出去后仍不失为一富家翁,最后被司马懿像杀小鸡崽子一样杀掉了。)
就这篇文章来看,曹操堪称言辞恳切,符合他一贯朴实平和的文风。真正的问题在于,曹操真如他文中所比赋的那样,只愿做齐桓公、晋文公一流人物吗?
恐怕未必。这并不是说彼时的曹操是在惺惺作态,而是他恐怕也很矛盾。这一点,在《述志令》中就能看出端倪:
齐桓、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以其兵势广大,犹能奉事周室也。《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
在举完齐桓公和晋文公的例子后,曹操笔锋一转,转到了三分天下有其二仍侍奉殷纣王的周文王身上。再结合日后夏侯惇劝进时,曹操说的那句“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你不能不怀疑,此时的曹操内心恐怕也并不确定自己想要什么。
身为汉臣,汉朝已经无法给予他更多东西了。既然已经位极人臣、封侯拜相,几个儿子也纷纷封侯,曹操要是还想更进一步,那就只有封公建国了(而且不久以后他也确实做到了)。可既然都能封公、称王,那么帝位对自己来说,是不是也可以尝试一下呢?
然而,曹操确实没有走出最后一步: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被封为魏公;三年以后,曹操又被封为魏王,并有天子之实;又过一年,汉献帝赐给曹操只有天子才能戴的十二旒冠,等于在形式上也给了曹操皇帝的规格。然而此后三年,曹操并没有下一步动作,直到他在公元220年去世。
作为第一个再造江山后其家族夺取皇位的权臣(有别于之前的王莽、之后的赵匡胤),曹操后面的南朝皇帝们都是迫不及待地要登基称帝,甚至连日后夺取曹家江山的司马氏家族的司马昭,也只是因为暴疾而亡才不得不将称帝的任务交给了司马炎。
有一个观点认为,曹操和他北朝的模仿者——高欢、宇文泰一样,之所以没有在生前夺位,是不想把事情全部做完,使得嗣子还能给予臣下恩赏,不至于自己一蹬腿就使得功臣宿将们有二心(比如刘宋少帝和其辅政大臣)。
那么,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呢?这就要看曹操所选择的嗣君是谁。现在我们都知道,曹操生前很是为了立嗣的问题伤了一番脑筋。那么,为什么要选择曹丕为嗣君呢?咱们下回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