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或者电视剧当中,五花大绑的犯人被推上刑场,监斩官一声令下,赤膊的刽子手抬起大刀,即将斩落犯人的首级,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人从远方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大叫到:“刀下留人!”犯人在刀尖上游走的性命才得以保全。
相信这个桥段大家都屡见不鲜,而编剧为了能够让剧情更加的跌宕起伏,因此加入了这样的情节也是理所当然。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古代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喊刀下留人真的有用吗?就让我们好好探究探究。对于一个人而言,生命的开始和结束是最重要的大事,无论古今都是如此,在对待死刑的这件事情上,古代的朝廷同样也是慎之又慎。
不比如汉朝时期就定下了《春秋决狱》,也就是以儒家“仁”的思想《春秋》作为决狱的指南。到了隋唐时期,率先开设了死刑复奏制度,在对囚犯执行死刑前,需要将案件呈报给皇帝才能够对犯人进行处决。
当然了,皇帝也是个大忙人,自然不可能处理这么多卷宗,因此唐朝就发展到死刑必须由三司(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推事”、“九卿会审”,经过机构的重重审核,才能够下达对犯人的判决,这些都尽可能确保了无冤假错案的发生。而到了明朝期间,重新设立了会审制度,这是针对那些反复翻供,断案难度大的案件,由三法司长官会吏、户、礼、兵、工部尚书和通政史九卿共同审理案件后,再交由皇帝亲自勾选审核批准的。因此历史上又称其为三司会审。
到了宋朝年间,朝廷还专门设置了“提点刑狱公事”,其职责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而《大宋提刑官》中的宋慈,就是历史上最为有名的断案法官之一。或许读者就要问,那这些和“刀下留人”的故事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是有联系的。
正是因为一代代对于死刑审判制度的更新,却依然还是杜绝不了冤案的发生,根据专家介绍,因此宋律法又增添了一条13字的法律。:“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意思是如果临刑前如果有人觉得自己或者他人是冤枉而叫屈的话,衙门就要再次进行复审。
对于刽子手而言,他们只会忠实执行朝廷颁发的命令,就更不存在会违旨不尊的局面了。因此无论是谁,换你也得停手。当然了,电视剧里面那些喊着“刀下留人”的人,基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带着皇帝或者是有关部门的圣旨或者文书,如果你穿越到古代,突然跑到刑场吆喝一嗓子,等到衙门再次开庭审理,发现你空白叫屈而无凭无据的话,最可能的结果就是打你几十大板,治你一个扰乱法场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