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明代水军赏罚严明的军纪,是其完成军事任务的重要保证——明代水军注意到“冲锋不暇斩首”的问题,如此则战胜不论首级,而赏亦倍之,使有功之人能得其赏。敌人“虑我官兵追战,将船内器物遗弃水中,兵夫敢有捞拾而不追贼者,许该船捕、队割耳示众,故纵者,连坐”。
又有相寇情之律:“小舟数往来者,谋议也。迟而审顾者,疑我也。欲进而复退者,探我也。既退而猝进者,袭我也。鼓噪而矢石不下者,兵器少也。却而顾者,欲复来也。先急而后缓者,整备也。促鼓而不战者,惧我也。
泊而扬帆者,欲出不意也。既退而不速者,谋也。火夜明而呼噪者,恐我袭彼也。掷缆而即起者,欲择其利也。火数明而无声者,备器也。夜泊而趋于涯涘者,向导欲往也。促缆而不呼者,急欲逃也。
促缆及流悬灯于途者,夜逸而溃也。久而不动者,偶人也。鼓而无韵者,伪响也。近岸连村而不登劫者,怯也。不久困请和投降者,诈也”。此为战斗经验之总结,遵守为律制敌可事半功倍。
功赏之律:“各船打败倭寇,所捞获财物、包裹,听该船捕盗从公分给,以多半付动手首功之人,余皆均取。敢有官捕头目勒分,甚至夹打追侵,公然放肆者,许各兵径于回日赴官告首,决行重治,加倍追付各兵,头目依法科罪。
其军器则要报官解验,不许各兵隐藏”。正所谓要重以信赏必罚之权,“一人有功一伍赏之,一伍有功一队赏之,罚亦如是,则互相救援而奋发也”。
明代水军纪律
有功之人能得其赏至为重要。明代水军军事纪律已经发展相当完善,规定相当细致。其覆盖水军全体成员,赏罚严明的军纪,是水军能够团结一心,上下一致,战胜敌人,完成军事任务的重要保证。但明代水军军事纪律也存在其时代局限性,即割耳、捆打之类处罚措施过于野蛮。
赏罚于练兵亦至为重要。汪应蛟《海防奏疏》载:“练兵宜明赏罚,以示鼓舞。夫卒不服习,以将予敌。器械不利,以卒予敌。自古记之。故练兵必求其可战,战必求其可胜,以有能之将统有制之兵,斯可以所向无敌。”
若“不赏不罚,即尧舜不能施劝惩”。南京佥都御史徐必达言:“今之不练兵者,岂尽偷安之过,亦缩手于赏之无出耳。由前一月三练之说计之,每名多宽不等,挹彼注兹,大概每月须得一钱,一名一年之赏须得一两二钱,计每兵一年口粮十两八钱,诚捐一两二钱之赏以练,则兵有实用,十两八钱者皆实益也。
若惜此一两二钱之赏,置之不练,即空掷十两八钱于泥沙耳,何居焉。”惰于练,惧于劳,乃人性使然,钱无多寡,用之于练,可起激励之效。
汪应蛟《倭氛未灭防御宜周疏》亦言:“臣近巡阅沿海兵马见士气颇觉奋扬,而器械尚未尽备,行阵虽多严整,而击刺尚未尽精,其可以待战之兵仅十之三四。则申号令,严训练,固目前当急务已,第营伍难于创始,将吏狃于因循,不有荣赏以诱之于前,则精神不奋,不有禠辱以驱之于后,则心志不肃。
查得辽镇事例,每岁终,通核查各营兵马,有无补足器械,有无完备行伍,有无精练,将领以此为举刺,中军千把等官以此为奖革。近年蓟保两镇,亦照例通行。此实鼓舞将吏,振饬边疆之大机也。
合无容臣等通行沿海各道,凡器械未备者,刻期置造齐备,通将水陆各兵,督行各将领严加训练,务俾耳目习于旗鼓,手足习于攻击,胆气习于锋刃,志念习于法纪,每春秋二汛,容臣巡行阅试。
岁终,查照辽蓟前例,会同各镇,分别举劾,中军千把总以下,奖革有差。如是,而将领不殚心训练,士卒不精强堪战者,未之有也。”时任天津巡抚的汪应蛟观察很通透,不有荣赏以诱之于前,则精神不奋,不有禠辱以驱之于后,则心志不肃。
明代水军操练赏罚体制
明代水军操练赏罚体制是一套完整的制度。操练赏罚有统一的标准,并汇制成册。施沛《南京都察院志》载:“为阅操事,照得本院巡历江上,每见各营较射把子大小不同,开报赏格轻重不一,殊非事体,合行酌定,以便遵守。
为此仰有司军卫等官,以后竖立射把,俱用八十步弓,其把阔捌尺伍寸,高壹丈贰尺,不许私自增添。仍查照后开赏格,逐一遵奉。如遇本院督临阅视,即便呈递禀请,照格赏罚施行,毋得临期违悮取究。”
其赏罚造册步骤为:各营俱有教师,各把总开具各兵“姓名、技艺,送标下坐营官册,具呈以凭,按试施行,其在外各把总,径自申报”。
坐营官“每遇操期,皆先一日禀眀,亲往监督。每月终,开具某哨、某队、某项、武艺特优,兵某某为第一等若干名,次等若干名,某哨、某队、兵某某不堪御敌若干名。每月酌量等第,具报以凭,考验劝惩”。
比较等级为九等:“比较武艺,立三等式,三等之中,再分三则,如初试在上等某则,再试仍在原则者,不赏。进一则者,赏银一分,超进一等者,赏银五分,一次在原等不进,免责。二次武艺照旧不进,打五棍。
三次不进,打十棍。比较五次以上,仍旧不进,打四十革退。如比较告免,打,愿罚者,一次追银一分,二次追银二分,三次追银三分,充赏武艺考进之人,三次以上武艺仍不进者,不准罚银。”
造册等级严密,赏罚有梯度。若练兵不熟,教官和士兵一体责罚“令各教师尽法传授,各军兵尽心习学。自文到日为始,如一月艺不熟者,军兵量责。两月不熟者,革退,另补其教师。原管教若干名,内有五名不熟者,亦量责,十名不熟者,即减本月工食,与散兵同支,直待各兵都熟,方许照前给领”。
《南京都察院志》记载
施沛《南京都察院志》详细记载了江防水军各营坐营官、把总、哨总、旗牌官、队长、鸟铳手、火药手、掌号、管马、领班等各色人员的操练赏罚规格。
新江营水军操练赏格:坐营官“中九箭,赏银牌壹两,大绢壹匹,折银肆钱,花贰枝。中八箭至二箭,每箭赏银牌壹钱,大绢壹匹,折银肆钱,花贰枝。外加赏红纱壹匹,折银柒钱”。把总“中九箭,赏银牌壹两,中绢壹匹,折银叁钱,花贰枝。中八箭至六箭,每箭赏银牌壹钱,中绢壹匹,折银叁钱,花贰枝。
中五箭至三箭,每箭赏银牌壹钱,小绢半匹,折银壹钱,花贰枝。中一二箭免责,不中箭责五板”。卫总官“中九箭,赏银牌壹两,小绢壹匹,折银贰钱,花贰枝。
中八箭至六箭,每箭赏银牌壹钱,小绢壹匹,折银贰钱,花贰枝。中五箭至三箭,每箭赏银牌壹钱,红布壹匹,折银壹钱,花贰枝。中贰箭免责,中一箭责三板,不中箭责五板”。
哨官、旗牌官弁、掌号、火药、管马、领班、伯长等人“中九箭,赏银牌玖钱,加赏红布壹匹,折银壹钱,花贰枝。中八箭至三箭,每箭赏银牌壹钱,花贰枝。中二箭免责,中一箭责三板,不中箭责五板”。
襟下听用官及冠带管队官“每箭赏银伍分,中九箭加赏红布壹匹,折银贰钱,花贰枝。中二箭免责,中一箭责五板,不中箭责十板”。
教习、哨队长、耆民、壮士、家兵“每箭赏银叁分,中九箭者加赏红布壹匹,折银贰钱。中二箭免责,中一箭责五板,不中箭责十板”。弩箭手例射三箭,“中每箭赏钱二十文,不中箭责十板”。鸟铳手例发三统,“中每铳赏钱二十文,不中铳责十板”。使用各项武艺的兵士及火药手,“精熟者赏钱叁拾文,生疏者责十板”。
浮水、上桅兵勇“各赏钱叁拾文”。管钱粮官“各赏红布壹匹,折银壹钱,花壹枝”。箭官“各赏银贰钱”。
摆马家丁“各赏钱拾文”。太平营月操各官赏格俱与新江营同,但“坐营官无赏红纱例,每年俱止春秋初开操,日比试一次,余俱免比”。“教习队哨长、耆兵,每箭赏钱贰拾文,中二箭免赏,一箭免责,不中箭责五板。
其移把渐远或束草为人,能射中者另行加赏。鸟铳手例三铳,每铳赏钱贰拾文,不中责五板。使各项武艺手,精熟者赏钱叁拾文,生疏者责五板。采鼓手四名,各赏钱贰拾文。监箭官舍共赏银壹钱”。
结语
总的来说,通过对水军物质补偿,很好的激发了水军训练的积极性,使其能够保持旺盛的进取心,维持较强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