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有思想的才子们往往有两个妻子,一个是家中躲不过的原配,一个是心中所爱的新式女子。比如,鲁迅同时有朱安和许广平,张恨水有徐文淑和胡秋霞。
当然,先与家中原配离婚,再追求所爱的人,也不在少数。比如大名鼎鼎的康桥才子徐志摩。
但有一个和他们都不同,这个人名叫胡适。
他的一生只有一个妻子,还是包办婚姻而来。
有人说,因为胡适孝顺,不忍违背母亲,才娶了江冬秀。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订婚或许出于孝顺,结婚却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一、订婚之时,堪称般配
胡适的父亲去世得早,他自小与母亲冯顺弟相依为命。母亲虽不识字,却从不吝啬对胡适的教育。在冯顺弟眼中,再穷不能穷教育,就算耗费巨资,也要给儿子谋求最好的教育资源。有时候,为了让老师多关注胡适一些,冯顺弟还会暗中给老师送些“特产”“喝茶钱”。
母亲的所作所为,胡适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
此后余生,不管大事小情,胡适从不曾忤逆母亲。也正因为如此,当母亲安排下他与江冬秀的婚姻,他也没有反抗。
定下包办婚姻,冯顺弟也是一片好心。
在她眼中,胡适渐渐长大,未来必然会去远方求学,一门亲事可以为他稳定大后方。
就在冯顺弟有订婚的心思之际,江家主动找上门来,表示要与胡家结亲。
冯顺弟一看江冬秀,膀大腰圆,能干活,也能照顾着好儿子,很是满意。
那时候的胡适,是乡里有名的秀才,而江冬秀也上过几年私塾,算得上文化人。在外人看来,他们在知识上虽有差距,但一个是农村知青一个是识字少女,也是般配的。
大概冯顺弟也正是看中这一点,才顶着“八字相冲”的危险,定下了江冬秀做儿媳。
此时的胡适,也还不曾接触到自由恋爱。他虽然隐隐对包办婚姻不认同,但也没有强烈反对。再加之对母亲的孝顺,他也就满口答应了这门亲事。
如此,婚约便定了下来。
二、自由男女之爱,大于传统风俗
后来,胡适前往上海求学,又去了美国留学,思想发生了深刻改变。在上海,胡适接受了自由恋爱,在美国,他开始了自由恋爱。
留学期间,他与韦莲司的恋情闹得沸沸扬扬。“往访女生宿舍”、“与女友花前月下”,每一桩每一件都被其他留学生口口相传。
原来标榜“自由恋爱”不成体统的胡适,如今也“堕落”了。
人一旦陷入爱情,往往不可自拔。
临近胡适毕业之际,有人问胡适,是否会为了家中包办婚姻的妻子,放弃与韦莲司的爱情?胡适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了一句:自由男女之爱,难道不如传统风俗么?
此话一出,众人以为他必然会坚定恋情,将其发展成婚姻。谁料几个月后,胡适回国,与江冬秀完婚。
如此转变,在外人看来,胡适完婚就是被迫,迫于母亲的给他的压力,迫于传统婚约给他的压力。
但其实,这一切都是胡适计划好的。
三、舍爱情选婚约,纯属自愿
早在追求韦莲司之时,胡适心中便有打算——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
江冬秀的眼界与才情,注定了她与胡适无法产生灵魂共鸣。这一点,江冬秀清楚,胡适更是清楚。
因此,胡适从未奢望自己能从婚姻中得到爱情。
但作为一个新派知识分子,不感受爱情,人生都不算完整。于是,胡适找了韦莲司,一个在美国被评为“狂猖”“不羁”的女子,
胡适找她,为了感受爱情,也为了进行灵魂交流。但是结婚,却是不可能的。
这件事在现在或许很难理解,但是放到民国那个特殊的时代,便很好解释了。
一方面,异国婚姻在当时属于“离经叛道”,不仅会受到到家庭与社会的歧视,更会影响职业发展前途;另一方面,韦莲司在美国风评并不好,胡适骨子里依旧流淌着“保守”二字,与她恋爱可以,结婚怕是万万不能。
在这种情况之下,胡适即便爱惨了韦莲司,也不会与她走入婚姻。
从这个角度来说,胡适舍爱情,选择包办婚姻,其实是必然结果。
至于胡适与江冬秀结婚,其中确实有母亲的影响,但与“被迫”无关。
母亲冯顺弟,一个不识字的文盲,能够将自己教育得这般好,胡适信任母亲的眼光。
江冬秀是母亲选的,胡适心甘情愿与她结婚。
何况,与未婚妻履行婚约,无疑也给胡适的人设增色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