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核心在于追求国家富强,但与此同时,却未能实现百姓的富裕。这一矛盾成为商鞅被杀的原因之一。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主持秦国变法,拉开了秦国强大崛起的序幕。然而,商鞅在位的18年间,虽然成功发动8次对外战争并取得胜利,却未能改善百姓的生活水平。商鞅变法的实质是国家富裕而百姓贫困,这一现象在近年出土的秦国墓葬中有明显体现。
在战国初期,秦国未进行变法之前,秦人墓葬中陪葬品以珍贵的青铜礼器为主,显然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富裕程度。然而,商鞅变法后,墓葬中的陪葬品逐渐转变为普通的生活用品,如陶器等。这直接反映了商鞅变法未能提高秦人的生活水平,甚至有所下降。尽管秦国通过变法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标,但始终未能实现富民,这也成为商鞅被杀的原因之一。
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与法家思想相契合,以维护君权统治为目的。在商鞅的《商君书》中,他制定了"贫民之术"和"愚民之术",反映了其剥削百姓的变法思想。首先,"贫民之术"强调只有人民贫穷,国家才能富裕。这与儒家的"不与民争利"截然相反,法家强调君王必须"与民争利",通过百姓的贫困来达到对国家的绝对控制。百姓只能成为国家生产和战争的工具,晋升的唯一途径就是从军,从而达到强军的目的。
其次,"愚民之术"表现为法家思想中国家与人民对立的观念。商鞅认为国家和人民之间不存在和谐关系,相反,人民富强则国家贫弱,人民贫弱则国家富强。为了更好地统治百姓,商鞅建立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并通过极端控制舆论来维持统治。这种法家思想导致了"国富而民不富"的状况,也是商鞅最终被杀的重要原因之一。
回到封地后,商鞅试图起兵自保,但最终未能成功。《史记》中对商鞅的最后记载是"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说明了秦国百姓对商鞅变法的反感。商鞅变法未能改善百姓的生活,使得他在封地归来后难以得到人民的支持。这也印证了"国富而民不富"的局面成为商鞅被杀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商鞅变法虽然在富国强兵上取得成功,但未能解决国富民贫的矛盾。其核心思想与法家思想相契合,强调对百姓的剥削,导致了国家富而百姓不富的局面。这一矛盾成为商鞅被杀的导火索,也表明了变法的成功与否不仅仅在于国家的强大,更在于是否能够改善人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