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搞清楚几个问题,首先在清朝末期真的能够造出重炮、军舰吗?
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的战争实践中,清政府出现了一批认识到海军军舰重要性的高级官僚。1841年,林则徐提出“御夷六策”,认为“洋面水战系英夷长技”,水师“单薄之船”无法与之抗衡,应当“应另制坚厚战船,以资制胜。”海军军舰是工业化大工业的产物,清朝根本没有近代工业,要发展海军只有两条路。1、依靠国外列强的工业买自己的军舰;2、边买边建立近代工业然后自己造。
因此清朝开始了发展近代工业和自己造重炮、军舰的历程。到了在1905年,清朝可以制造的大炮已经是50吨级的305毫米口径巨型阿姆斯特朗大炮了,光是炮弹就有363公斤,而且这已经与当时世界上的最先进水平持平。并且是完全从钢材冶炼,一直到制造零件,进行组装全套工序都是自己完成的。
当时清朝投资了数百万白银用来拥有碳素钢的制造能力。此时的大清通过近20年的洋务运动,拥有了能够冶炼钢铁的汉口铁厂、江南制造局、开平煤矿、福州船厂等一批成规模的重型工业单位。这些工业单位为建造重炮、军舰提供了物质基础。
第二:民国时期真的无法造重炮和军舰吗?
首先这个说法肯定是过于绝对的,不完全正确,但是我们可以换一种说法民国的工业确实是不如清朝,我们要知道重炮大多应用于火力压制(如山地战,野战等开阔地带的据点清扫),其重火力可以对敌方重要目标造成较大的杀伤。而到了民国时期,国际主流重炮的铸造就需要特殊合金了,此时的民国是一直没有能力制造这种合金的,但是民国也是有兵工厂,著名的张作霖奉天兵工厂就是一座庞然大物。
1921年左右,张作霖在造币厂(原奉天机器局)内设立修械及制造枪弹工厂,所有机器购自日本,并聘请日本技师,担任设计指导。并增建炼钢厂,机器厂,锅炉房,水塔,蒸气及水道等设备。此时的张作霖兵工厂,毫不夸张的说是全中国最大最全的兵工厂,在这里不仅仅能造军舰重炮,还能造飞机坦克,但是这种意义上的造,是用的国外的技术人员和核心技术,中国工人仅仅是从事组装等技术含量较少的工作。
到了九一八事变后,奉天兵工厂成为了日本在中华大地上肆虐的帮凶。到后来抗战时期,著名的兵工厂有汉阳兵工厂巩县兵工厂沈阳兵工厂等,经历步枪机枪都能造,也能制造迫击炮之类的小炮,没能力生产重炮。所有产品全部仿制,没能力自主开发。
抗战军兴后,国民政府的兵器生产能力更是得到长足发展,兵工署直辖兵工厂(不含修械所)为二十四个,在陆军常用的武器弹药中,仅凭国产就能完全满足消耗的有三大类(迫击炮、重机枪、各种榴弹),能够基本满足消耗的有四大类(步枪、轻机枪、枪弹、迫击炮弹)。
至于军舰,我国1920年6月3日“江南造船所”建成、下水的“官府”号海轮,那次总共建造了4艘万吨巨轮,另外三艘分别是“东方号”(ORIENTAL)、“震旦号”(CATHEY)、“天朝号”(CELESTIAL),但是这些都是由美国所提供的订单材料和图纸来中国组装,此时始终未能统一的民国,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力和动力去经营建设海军,海军的建设计划几乎一直停滞在纸面上,舰队所增添的军舰,也大部分来自于清朝定造的军舰。
雪上加霜的是,由于中国脆弱的工业生产能力,大部分军舰中国都只能从列强处购买。此时整个中国的新添军舰都是来自商船改造和从国外订购。到后来新中国成立,起初一段时间,我国钢铁工业的基础十分薄弱,全国几乎没有一家完整的钢铁联合企业。著名的鞍钢在前苏联红军撤退后,在国民党统治的22个月中,鞍钢总共只生产了9500吨钢,到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时,已是千疮百孔、满目凄凉了。到1952年残存在鞍钢的设备全部恢复生产。
战争对一个国家的工业发展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整个晚清到民国中国的工业可谓是停滞不前,甚至是后退的。
1949年建国新中国接收民国的遗产,全国总装机发电功率为一百万千瓦,这还得包括东北日本人建造的小丰满电站的六十万千瓦。也就是说民国总发电能力不过四十万千瓦,这仅仅相当于今天一座中小型城市所需的发电功率,要知道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即便是当时的科技水平。这样的功率也是远远不够的。
所有当时中国的工业水平很差,很多东西都无法生产,都需要依靠进口。而一个国家民族要发展,工业是必不可缺的力量,国家的稳定,人才的培养,大量金钱的支持,技术的发展创新都是缺一不可的。民国时期的中国正是缺少这些条件,所以38年来工业停滞不前,大多需要技术的重型武器和设备都需要从外国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