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官员任职制度当中,科举考试是极为重要的
选拔手段
,但是在汉代科举制度还未形成,在这样的情况下形成了独有的选拔方式,最为著名的就是
察举选官
。
这个制度的形成还要从汉文帝说起,汉文帝为了可以广招人才,推出了
荐举科目
,由各级官员可以向朝廷举荐人才,最终得到皇帝认可后就可
入朝为官
。
虽然这种的举荐方式会存在
一定的漏洞
,但是对于当时的汉代而言,却是获得人才的唯一手段,后续为了令这种举荐方式的
可行性增加。
在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形成了体制化管理,可以更好地向朝廷输入人才。而皇帝在
最终考核
后,会根据各人的表现来授官,直到科举制度出现前,这种举荐方式
一直存在
。
一、察举制度出现
1、汉文帝推出察举制
入朝为官被古代人视为唯一的
出头方式
,所以古人对于是否能够为官极为重视,在汉朝时期普通人如若想要入朝为官
极为困难
,所以汉文帝为了广招人才,推出了察举制。
只是在当时由于这种制度刚刚出现,所以在各方面的体制
并不完善
,即便如此对于当时的汉朝来讲,也是吸收人才的
最佳手段。
2、察举制度逐步完善
正是由于汉文帝时期制度
不够完善
,所以在后续招收人才的过程当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到了汉武帝时代,就将此制度逐步完善起来。
如此一来察举制就形成了
完整的体制
,也成为了汉朝选拔人才的关键手段,当然朝廷对察举的官员也会有
一定的要求,
不仅高级官员拥有察举人才的权力,地方官员也同样拥有,只是逐级各上汇报,最终统一由
帝王考核。
所以在汉武帝时期,不仅实现了从
基层选拔
官员的效果,甚至于民间乡里也会出现考察荐举的情况,也就意味着即便是普通
农民出身,
只要自身的能力足够优秀,也是可以通过审核入朝为官的。
如此一来汉朝的官员形式会
更加多样化
,最终再根据个人
能力水平
,来授官职令其可以更好地担任。
二、通过察举制度的条件
1、察举制度分为两类
为了可以令官员的能力
更加全面化
,汉朝推出的察举制度当中有两项明确科目,首先就是常科,所谓的常科就是察举过程当中必要的
科目考察
,一般是分为四个小科目。
也就是孝廉科、茂才科、察廉科和光禄四行科,这四个科目
全部满足
的情况下,也就达到了察举制度标准,自然也就拥有
入朝为官
的机会。
而这四项科目想要全部满足也
并非易事
,首先就是孝谦科目,是整个察举制度当中最为重要的,在汉代的朝代特点当中,对于官员的品德修养
要求极高。
所以孝廉才会成为察举制中最重要考核标准。而茂才则是指要求被举荐之人拥有
自己的特长
,也就是在某方面成为优秀的人才,才可以获得被
举荐的机会。
2、察举者的标准
虽然在汉代在朝官员可以
举荐人才
,也并不代表着所有的官员均可以随意举荐,如若是这种情况,相信当时的整个汉朝一定会
混乱不堪
。
所以但凡是能举荐人才之人,自身也是有一定能力的,就如能够举荐茂才之人,自身也要拥有极高的
社会地位
,一般是丞相或是将军等一级官员,才可以向朝廷举荐
茂才人员。
同样的其他举荐之人也是有
如此要求
,只是举荐的人才类别不同,所以举荐人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会有这样的要求,也是考虑到被举荐人的
质量问题
。
认为只有举荐人能力达到标准的情况下,那么才可以对被举荐人起到督导作用,令其能力变得
更加出色
,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
朝廷稳定
。
3、察举制度的特殊科目
除去满足察举制度当中的四项
常规科目
可以为官外,如若可以通过特殊设定科目,也是有机会入朝为官的,只是这种特科并非是
固定项目
,一般都会是皇帝临时设定。
所以考核标准也极为简单,只要可以通过皇帝的考核就可以,一旦通过那么就会被
破格升迁
,但是想要得到皇帝的认可也
并非易事
,所以这种特殊科目参加的人并不会过多。
这项制度看似可以招揽到
大量的人才
,但是实际却存在各种问题,最为严重的就是招揽人才个人情绪化的成分过多,要知道察举的前提就是有
官员举荐
。
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官员借此将自己的人安插进朝廷当中,严重者会主导整个朝廷的官员
升迁问题,
可想而知会给朝廷的发展造成
怎样的影响。
虽然最终皇帝会对官员质量作出
最终挑选
,但是由于前期已经将人员
提前筛选
,即便是皇帝挑选也不会有过多的改变,最终令汉代的
官员选拔
,成为贵族与当权人把持的结果,最终形成政治联盟的局面。
正是因为这个漏洞的存在,察举制在后续才会被逐步取消,最终形成了更加公平的科举制度,令更多的普通人有机会入朝为官。
虽然后续科举制度也被有心人利用,但是总体上面来讲,要比察举制
更加的公平
,这也是为何科举制最终可以在封建制度存续下去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