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相对于现代男子而言,古代男子确实在某些程度上来说比现代男子幸福多了。毕竟在古代,那时的男子一个人就可以娶多个老婆。这样一来,他们不仅有阅览不尽的美色,而且每天还有众多的美女围绕在他们的身边,滋润着他们的生活。
让他们陶醉不已,这样的幸福让现代男子体验不到。但是话又说回来,能够体验到这种生活的男子并不是很多。首先,他们在社会上肯定是要有一定的社会背景的。这样女方才会对之趋之若鹜,才会心甘情愿嫁给他们;其次,他们家庭条件必须要好,否则他们就娶不了那么多的老婆。
即使娶了,他们也会养不起。而对于那些没有社会背景和经济实力的人来说,他们能娶一个老婆给自己传宗接代就很不错了。对于那些穷人来说,他们就更惨了,他们不但没有机会娶个三妻四妾了,而且连正紧娶一个老婆组织家庭的能力都没有了。
那么古代的穷人,他们没钱娶老婆,那他们就不能传宗接代了吗?其实不然,当时的社会还是有一定的策略的,而这样的策略揭示了人性丑恶。
今天小编就以清朝的穷人为例,给大家讲解一下,清朝的穷人没钱娶老婆,他们又该怎么传宗接代。这样的方法堪称残忍,揭示了人性丑恶。这种方法就是清朝盛行的“典妻”制度,所谓“典妻”就是,它是人类买卖婚姻的一种,它和娼妓制度一样,都是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
“典”就是典当的意思,“典妻”就是把妻子借用他人生孩子,而后从中获取利益的一种形式。它的历史也很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由于当时战争频繁,大量的民众没有办法养活自己。所以他们就想出了买卖妻子、儿子的念头,而当时的法令也不能禁止,所以统治者最后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这时候虽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典妻,但它为后来的典妻制度的产生作足了准备。典妻虽然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不过也有着诸多方面的要求。它一般要经过媒人介绍、签订合约、下聘礼、迎娶过门等环节。而在签订合约的时候,书面上要注明典妻的时间、租价以及过去的婚姻经历等。
而典期一般是3到5年,因为这个时间段刚好可以养大一个孩子。而典妻的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妻的时间长短来定。一般而言受典女子的年龄越小,受典时间越长,租价就越高。
而受典的女子,她们被穷人给典去之后。她们就不能与原来的丈夫相见,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额的孩子,哪怕是看上一眼也是不被允许的。而女子受典之后,她们在典期内就好比被卖身了一样。不仅要被承典男子玩弄,而且还要给起生儿育女,等到典期一到,女子就得离开承典男子的家。
而后与承典男子所生的孩子分离,从此以后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可见这种种的约束,对于受典女子来说是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女子面对这样的制度,却也只能是无奈。她们不仅要成为婚姻的牺牲品,而且还要忍受着骨肉分离之苦,对他们而言,得是多么痛苦的事情。
而典妻制度,揭示了旧社会的人性丑恶,好在清朝被推翻之后,典妻制度被推翻,女子才算真正有了人权可言,这就是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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