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社会男尊女卑,妇女的地位在社会上是非常低的,所以大多数妇女面对的都是不平等的待遇,例如解放前的童养媳。
童养媳在过去的历朝历代都并不陌生,特别是民国时期,童养媳就是在女孩子还小的时候就被男方家人买去为日后与自家的儿子结婚。其实说是童养媳,但是她们的待遇却没有儿媳妇那么好,经常是被当作丫鬟使唤,根本毫无自由可言。
很多的童养媳在自己还是个孩子需要被家里人照顾的时候就被卖到男方的家里,然后就是去男方家里做了一个廉价的劳动力。
除去整天的干活和被公婆虐待不说,童养媳还会遭受心理上的摧残,为了增加童养媳和自家孩子的感情,公婆们就会强行命令童养媳每天晚上给未来丈夫洗澡。
而现在社会女性的地位已经得到显著提高了,童养媳现象也已经很少了,只有个别偏远地区偶尔还会曝出这样的新闻。看了这些,小编非常庆幸自己生活在现代,可以追求自己的事业,也拥有绝对的自由,总之我们现在是比过去的女性幸福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