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嬴渠梁即位以后,当时函谷关以东的战国六雄已经形成,淮河、泗水之间有十多个小国。周王室势力衰微,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战国六雄中,楚国、魏国与秦国接壤。魏国占有原本属于秦国的河西地区,楚国自汉中郡往南,占有巫郡和黔中郡。秦国地处偏僻的雍州,不参加中原各国诸侯的盟会,被诸侯们疏远,是为列国卑秦,把秦人、秦国像对待蛮夷一样看待。秦孝公视为国耻!决心图强改革,他广施恩德,救济孤寡,招募战士,明确论功行赏的法令,颁布求贤令,招募贤能的人才来秦富国强兵,商鞅就是这个时候从魏国来到了秦国。
商鞅,因出身于卫国公族,所以也叫做卫鞅,原来在魏国的时候,商鞅是魏国相国公叔痤的门人,一直没有得到魏国的重用,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在国内发布求贤令,便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
商鞅第一次用帝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用王道之术游说,孝公不能接受并再次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第三次会见秦孝公时用霸道之术游说,获得孝公的肯定但没有被采用,但商鞅此时已领会孝公心中的意图。最后商鞅见孝公时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时十分入迷,不知不觉之间向商鞅挪动,二人畅谈数日毫无倦意。 景监不得其解,向商鞅询问缘由。商鞅说秦孝公意在争霸天下,所以对耗时太长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学说不感兴趣。
秦孝公之后任命卫鞅担任秦国的左庶长,让他实施变法图强的政策。法令已经完备,但商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两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但没有人敢去搬木杆的。商鞅见状,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两黄金。”这时候,终于有一个人把木杆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给他五十两黄金,以表明国家的政令没有欺诈。这件事情一下子传遍全国,大家都认可了商鞅说到做到,认可了国家新政令的权威和信用!这也就是商鞅徙木立信的典故。
商鞅新法的内容赏罚分明,改革了国内的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严惩私斗、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并制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秦国在新法施行后,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变强了,公元前358年,秦国在西山击败韩国。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会盟,至此。新法初见成效,秦国用实力,结束了长期中原诸侯卑秦的局面。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即把不用的土地利用起来,也种上庄稼。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土地可以买卖。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把县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这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今陕西凤翔县)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本来要处罚太子,但考虑到太子身份尊贵,就处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秦民不得不服从新法。十年之后,秦民都适应了新法,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之前说新法不便的民众中有人又说新法方便,商鞅说:“此皆乱化之民也。”将他们迁徙到边疆,此后百姓都不敢妄议法令。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嬴渠梁病亡,其子秦惠文王继位。公子虔等贵族势力便罗织罪名,诬其谋反。秦惠文王下令追捕。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商鞅虽死于新法,但这冥冥之中好像拼图的最后一块,商鞅以他的死成就了新法的无私、新法的公正,后秦惠文王也将新法继续实行下去!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评价商鞅,在这里想借用教员的话,“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商鞅的法令是好法令。如果试着翻阅一下我国四千多年的记载,寻求那些利国福民的伟大的政治家,商鞅不是位居第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