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初年,清朝政府为了封锁沿海人民同郑成功等海外抗清势力的联系,实行了严厉的迁海、禁海政策,对清初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清廷统一台湾,东南底定。翌年九月,康熙帝以有益“闺粤边海民生”为由,降旨停止沿海省份海禁,全面开海。
清廷最初在厦门、广州、云台山、宁波设闽、粤、江、浙四海关,专向出入海上船只抽税,自此海关成为进出口贸易的征税机构。四海关有统一税率及计税则例,外国船只于任何一关交税,其他三关不得重复征榷。在对外贸易中,海关制度取代了历代相沿的市舶提举司制度。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广东成立了金丝行和洋货行,后发展为专营内贸的“福潮行”和专营外贸的“外洋行”。洋货行俗称“十三行”,实际上常有旧行倒歇,新行增添,不一定是十三家。
行商制度是传统牙行制在对外贸易上的应用,即由政府批准的行商垄断外贸事宜,外商不得和官府直接交往,举凡进出口买卖货物、规定价格、外商纳税、乃至政府宣示通告、外商上书陈情,均由行商居间办理。
行商还受政府委托管束稽查外商的居住行止,如外商偷税漏税,由行商负责赔偿。这种交易形式体现了清廷政治权力与对外贸易资本的结合,目的在于阻绝内外商人直接接触,保证清廷的税收和对外防范,实现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独占。
由于外商所需要的生丝、茶叶大量产于江浙地区,在广州采购,需经长途运输,增加了成本,再加上不满“十三行”对贸易的垄断,外商更青睐宁波港的贸易,这一变化引起了清廷的警觉。
乾隆帝表示:“浙民习俗易器,洋商错处,必致滋事。若不立法杜绝,恐将来到浙者众,宁波又成一洋船市集之所,内地海疆,关系紧要"。
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一月,正式规定:“嗣后口岸定于广东,不得再赴浙省,此于粤民生计,并赣韶等关均有裨益,而浙省海防亦得肃清。"由此确立了广州一口通商体制。
外国商人对一口通商的限制极为不满。乾隆二十四年(1759),英国东印度公司以控告粤海关勒索税银和行商欠债为由,派洪任辉(JamesFlint)率船北上直抵大沽口,企图进京城,"投递呈词",要求放松贸易,增开天津等口岸,允许在宁波通商等。
清廷将粤海关监督李永标革职,将洪任辉在澳门圈禁三年后驱逐回国,仍不准宁波开港,此即所谓"洪任辉事件"。不久,清廷制定《防范外夷规条》。这是第一个管制西方在华商人的章程,内容包括中国人不得向外商借款或受雇于外商,不得代外商打听商业行情;外国商船停泊处,须派兵稽查;外商不得在澳门长期居住,不得乘坐轿舆,不得在广州过冬,居住在广州商馆的外商每月只准三次到附近游览散步,每次限10人,平时不准擅自出入商馆等等。
与此相应,中国出海贸易的商船也受到诸多限制,如装载货物不得超过500石,每船只准带铁锅一口,每人只许带铁斧一把,船上所有人员须详细登记姓名、年貌、履历、籍贯,预先规定往返日期,每人每日只准带米一升,并带余米一升等等。
清廷对外贸易的种种限制以及对外商的防范,并不能从根本上抵挡殖民势力的侵略,反而限制了中国对外贸易和航海事业的发展,阻碍了中国学习、掌握世界先进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进一步导致闭塞、停滞,与西方国家差距越拉越大。
康熙中期以后,传统的对外贸易格局开始出现深刻变化,以南洋为中心的中荷贸易、以长崎为中心的中日贸易、以恰克图为中心的中俄贸易,以及以广州为中心的中英贸易,构成了这一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的主体。
荷兰以其占据的噶喇吧(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为中心,通过往来于闽广和噶喇吧的中国帆船,实现对华间接贸易。康熙二十七年(1688)驶往南洋的中国帆船,较明朝盛时增加了一倍,康熙三十四年(1695),又较康熙二十七年增加了近一倍。
帆船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也给以噶喇吧为中心的南洋群岛带来了繁荣。康熙五十五年(1716),康熙帝忧虑“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开始考虑禁止中国商人前往南洋贸易,翌年正式下达禁令。此后的三朝,严禁与弛禁数次争论,最终还是选择开洋贸易,表明清廷已经认识到对外贸易在国内经济,特别是对东南沿海地区经济的重要地位。
康熙帝十分重视中日贸易,在他的支持下江浙闽粤等省商船纷纷驶往日本长崎。出口日本的商品主要有生丝、丝织品、药材、书籍、文房四宝等;从日本进口的商品主要有铜、硫磺、海产品、漆器等。其中,日本的"洋铜"弥补了清朝铸钱铜料的不足。
康熙五十四年(1715),日本为防止贵金属大量外流,采取贸易限制政策,限定中国商船每年进港数量,实行信牌贸易制,没有信牌的商船一律不准进港。
清廷则特许中国商人执日本信牌前往贸易,但规定信牌不得私自持有,回棹时须交给海关保存,先后更换而往,于是中日长崎贸易又转趋活跃。
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两国直接贸易关系正式确立,俄国成为与中国有正式商业贸易关系的第一个欧洲国家,此后的30年间是中俄北京贸易的兴盛时期。
俄商以在西伯利亚廉价获得的毛皮高价出售,而后低价购买在莫斯科及欧洲紧俏的中国商品丝绸、茶叶、烟草、大黄等,运回转手倒卖,获取巨额利润。
随着中俄北京贸易的兴起,东部和北部边请的中俄贸易也开始发展,这两地的中俄贸易被称为"黑龙江互市"和"库伦互市"。但是,随着贸易活动的发展扩大,其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露,争端叠起。
康熙六十一年(1722),清廷下令驱逐库伦(今乌兰巴托)俄商,中俄贸易关系遂告中止。雍正五年(1727),中俄正式签订了《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条约》,由此开始了中俄恰克图陆路通商。
当时俄国在恰克图地区建有贸易城,中国建有买卖城,人们则将这两座地跨中俄的贸易小市镇统称恰克图。乾隆五十五年(1790),中俄订立《恰克图市约》,明确规定恰克图实行货物贸易。俄国输出的货物主要是毛皮,中国出口的货物主要有棉布、丝绸、生丝、烟草、茶叶等,其中茶叶出口量的增加最为显著。
康熙二十八年(1689),英船“防御号”来到广州,这是清朝开放海禁后英国在广州贸易的开始。康熙五十四年(1789),英国在广州设立商馆,贸易趋于经常化,贸易额也逐步上升。
经过工业革命后的英国,使用大机器生产,迅速提高了生产率,在对清朝贸易中很快压倒其他西方国家。乾隆五十四年,抵达黄埔港的商船共86艘,其中英船61艘,占总数的71%。
不过,英国运来的商品主要是毛织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钟表以及从印度转贩的棉花,在中国缺乏广阔的市场;而中国的茶叶、生丝、大黄、陶瓷、土布却在欧洲市场十分畅销。“西方人希求东方的货物,而又提供不出多少商品来交换”,只得动用大量硬通货作为支付手段,以至抵达广州的外船"所载货物无几,大半均属番银"。
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向全球的扩张,中国与周边国家进行的"朝贡贸易"在对外贸易总量中已显得无足轻重,中国与欧洲、北美的贸易持续快速发展,这一贸易格局对世界历史的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