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湖北浠水县的毕先生把一把在工地挖到的青铜剑交给了县博物馆,拿到了200元奖励。这件事很快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也引起了网友们的争议。
毕先生发现这把剑是在1月5日,当时他正在绿杨乡的工地上干活,挖机运送混凝土时掉下来一坨泥土,扒开后看到一个发着光的绿色物件,仔细一看是把剑柄呈竹节样式的剑。他没多想,先妥善收了起来,直到10天后忙完手头的活,才专门驱车送到博物馆。
博物馆工作人员接收后,初步判断这把剑可能来自战国时期,但正式的鉴定程序还没开始,至于剑的完整度,从相关描述来看是残缺的一截,并非完整器物。针对大家关心的200元奖励,馆方明确说明这只是对上交行为的表彰,和文物本身的价值没关系,有消息提到这笔钱其实是给毕先生报销的油费。之后博物馆也派人去出土现场勘查过,没发现其他古代遗迹。
现行的文物保护相关规定里,只明确了对上交文物的公民要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但没说具体给多少。奖励标准通常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定,浠水县博物馆给出的这笔钱,更多是一种态度上的肯定,毕竟文物还没完成正式鉴定,没法评估其真实价值,现在谈匹配文物价值的奖励并不现实。
从历史上看,文物上交的奖励一直没有固定标准,早些年有中学生捡到珍贵的多面体煤精组印,只得到一支钢笔;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人发现武则天除罪金简,拿到了当时相当于几年工资的1500元“巨款”,奖励多少往往和时代经济水平、文物实际价值挂钩。
有人觉得200元太少,“战国文物再残缺也不该只值这点钱,会不会寒了好人的心”;也有人理解毕先生的做法,“他本来可以自己留着或者找地方卖了,主动上交已经很实在了,奖励是心意不是定价”;还有人称,“知道地下挖出来的东西都是国家的,毕先生没私藏就该夸,总比让文物流失好”。不过也有网友提出疑问,“既然不是按价值给奖励,那能不能有更合理的标准,既不让上交者吃亏,也能鼓励更多人这么做”。
有分析指出,文物的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毕先生的行为最可贵的地方,是守住了文物保护的第一道关。很多出土文物因为发现者私藏或转卖,最终流失海外或遭到损坏,再也无法为历史研究提供帮助。至于奖励金额,地方博物馆的财力有限,200元的表彰性奖励符合当前不少地区的实际情况,但这也反映出文物保护奖励机制需要完善。
按照修订后2025年3月施行的文物保护法,国家鼓励公民上交文物,但各地确实缺乏统一的奖励标准,像广州已经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其中就包括对上交者的奖励,这种做法值得推广。除了现金奖励,博物馆可以通过颁发荣誉证书、在展品说明中标注发现者信息等方式,给予上交者更多精神层面的认可,让这种善举得到更充分的肯定。
这件事真正让人触动的地方,不在于200元奖励的多少,而在于毕先生的选择背后,是普通人对文物保护最朴素的认知。他没有纠结于这把剑能值多少钱,只是觉得应该交给该去的地方。在很多人看来,文物保护是专业机构的事,但实际上,每一个遇到文物的普通人,都握着保护历史的选择权。希望以后能有更合理的机制,让像毕先生这样的人不吃亏,让更多人愿意在发现文物时主动上交。有时候,一个普通人的一次正确选择,就能让一段历史得以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