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中国的总人口约为四十亿,然而,真正能够上战场的却不到一百万。这是因为,中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募兵制,直到那个时期,古老的招募方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从唐朝到五代,甚至一直延续到清朝,募兵制度都根深蒂固。即便是在清末,袁世凯建立新式陆军时,也还是延续了这一制度。尽管1933年中国颁布了新的《兵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法令始终未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到了1936年,国民政府才开始强制执行《兵役法》,要求符合条件的国民必须服兵役。尽管政策变为强制性,但实施过程却依旧是通过招募和应募的方式,类似于之前的募兵制度。与征兵制度不同的是,招募人员的质量和数量难以完全控制,因此,那个时期的中国没有足够的预备兵员。直到1936年底,经过一些培训后,预备兵员的数量才勉强达到50万。 在战前,中国才开始对陆军进行整编。当时国民政府计划在1938年完成60个调整师的编制,并且将这些调整后的部队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主力部队,编制为每个师有两个旅和四个团,其中三个团不设旅部。每个师还配备有骑兵连、炮兵、工兵、通信和辎重营等辅助单位,以及卫生队和特务连。第二类是预备部队,每个师同样掌管两个旅和四个团,师部则直接管理骑兵连、炮兵营、通信连、无线电排、特务连和医院等。到抗战初期,中国的陆军总编制为49个军、182个步兵师和46个独立旅,此外还有9个骑兵师和6个独立旅,4个炮兵旅和20个独立团,再加上一些特种部队,总兵力超过170万。然而,虽然看起来兵力众多,但这仅仅是编制上的人数,实际上能投入使用的部队并不多。步兵师只有80个,独立团和骑兵师分别为9个和9个,炮兵旅和独立团加起来也只有18个,总兵力实际远低于编制数,甚至还不到百万。随着战争的消耗,中国的兵力一直处于困境,但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兵力却显得远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