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期,皇帝如果接到紧急的军报或公文,通常会命令军机处使用六百里加急方式,将这些文书迅速送往各省。这种六百里加急是指邮件在一天内需要行进六百里。但事实上,由于很多省份地形崎岖、交通不畅,往往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尤其是在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往往连三百里都很难完成。那么,清代的邮驿系统是如何规定和安排这些事务的呢?为了解答这一问题,御史借助嘉庆时期的《大清会典》进行了详细研究,剖析了清代的邮驿制度。
清代的邮驿制度可以说是历代之最,拥有约2000个驿站,7万多驿夫,超过14000个递铺和4万多名铺兵,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邮驿网络。这个系统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超过了之前任何朝代。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并没有使用驿站这一现代名词,而是使用驿和站两个词,它们在制度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作用。具体来说,清代的邮驿系统主要分为六种类型: 首先是驿。按照《大清会典》的记载,省内及盛京地区的邮驿单位叫做驿,这些驿站隶属于各府、厅、州、县,最高领导人是驿丞。驿所需的食宿、马匹等开支由地方提供。为了协调全省的邮驿工作,省督和抚会委派道、府级别的官员进行监督管理,整体由按察使负责。驿的主要功能是为官员提供食宿和马匹,可以看作是官方的接待单位,通常不涉及公文或军报的传递。 第二种是站。站是专门为军事系统服务的,主要职能是传递各种军报。站通常设立在边疆地区,常见的站点有两条主要路线,一条是通过张家口接到阿尔泰的北路站,另一条是沿边城经过山西、陕西、甘肃,通向嘉峪关的西路站。黑龙江、吉林等地的邮驿,像直隶的古北口、喜峰口、独石口等地,也设置了军事性质的站点。站的负责人通常是千总、外委、笔帖式、理藩院章京等,他们直接向驻防的八旗将军或都统负责,直隶和山西的站则由督抚进行统筹管理,地位高于驿。 第三种是台。台主要设立在西北地区,具有强烈的军事性质,也叫军台。因为西北地区多次发生战事,特别是在康、雍、乾三朝,清朝频繁在该地区用兵。为了更好地传递军事情报,专门设立了台。台主要分布在新疆地区,分为西路和北路两条路线,其中北路由阿尔泰都统管辖,西路由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 第四种是塘。塘的地位介于站和台之间,主要设在嘉峪关外的安西、哈密、镇西等地。按照规定,台发出的军报到达军事缓冲区后,由塘负责将公文递交给内地的站,再由站继续送往京师。塘的负责人通常是武职千总、外委,直接向将军、都统或督抚负责。 第五种是所。所是较为特殊的单位,主要设立在甘肃一带,主要职能是为前线提供军需物资。所没有马匹,通常由牛车进行运输。清中期以后,各所并入该省的驿系统,故而所逐渐不再单独存在。 第六种是铺。铺是纯粹的公文传递单位,不论是马上飞递(三百里)、四百里、五百里,还是六百里,均由铺负责。铺与驿是互补关系,共同构成了清代邮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制度,从京师到各省的省城都有一条官方的通信路线,这条主干道被称为京塘。省城至各府、州、县的通信机构则被称为铺,即铺司。与驿不同的是,铺的开销由户部负担。 《大清会典》对各省的邮驿数量也作了详细的记录。例如,直隶有185个驿和站,盛京有29个驿,吉林有38个站,黑龙江有36个站,山东有139个驿,山西有125个驿和站,河南有120个驿等等。清代各地的驿站系统完善,网络纵深,确保了政府信息的高效传递。 清代的官员使用邮驿有严格规定。官员若需使用驿站,需出示兵部颁发的堪合。同时,兵丁和差役等人员使用驿站时需出示火牌。但由于高级官员常常需要频繁使用驿站,兵部便按照官员的品级,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堪合,减少重复领取的麻烦。清代的官员用驿是国家的一项大宗开支,每年花费数百万两白银。为了控制开支,朝廷规定了详细的官员出行标准。例如,一品文武大臣每日口粮为银二钱,配有六匹马,差役不超过二十一人。低级官员则根据品级逐渐递减。此外,驿站的马匹是国家财产,每匹马的载重不能超过六十斤。若发生马匹受伤,需按价赔偿。任何滥用驿站资源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公文的传递时限有严格规定。普通公文只能使用马上飞递(三百里),紧急公文则可使用四百里、五百里、六百里的加急服务。为防止滥用加急服务,朝廷对各省的路程作了详细测绘,并根据具体的交通状况来决定各省公文的传递方式。例如,由湖北襄阳至成都一段的山路崎岖,最高只能实现日行四百里,而像浙江至福建的小关和江西玉山等地的交通较为落后,仅能达到三百里的日行距离。部分省份,如广东,由于水路运输的限制,甚至规定日行只能达到二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