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一项非常特殊的制度叫做“登闻鼓”,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但当时还不是用“鼓”来表达,而是一块名为“肺石”的石头。只要有人有冤屈,无法向官府申诉,就可以站在这块石头上三天,等朝廷来核查案件,最终会惩罚那些失职的官员。这项制度在两晋时期得到了完善,并且在后来的各个朝代一直沿用,成为了百姓申冤的一种方式。
到了宋朝,登闻鼓的制度得到了更加系统的管理。史书记载,宋朝建立了包括鼓院、检院和理检院在内的完整“伸冤”程序。最初,宋朝对登闻鼓的管理较为宽松,几乎任何人只要有冤屈,都可以敲响登闻鼓。因此,百姓们遇到大事小事时,往往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官府报案,而是去敲登闻鼓。曾有一位妇人敲鼓告知赵匡胤,自己家丢了一头老母猪,赵匡胤还愉快地受理了这个案件。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姓们开始敲登闻鼓的频率越来越高,甚至连邻里小冲突都要通过登闻鼓来解决。赵匡胤显然无法承受如此庞大的案件量,于是他决定规定,只有像官员犯赃、抢劫杀人这类重大案件才能直接敲登闻鼓,其他的纠纷必须经过县、州等逐级上诉,否则就算是“越诉”。在古代,“越诉”是被禁止的,甚至会受到惩罚。像赵盼儿这样的人,在敲了登闻鼓后,首先要受20大板,确认自己不是“无事找事”,只有在打完后依然坚持申诉的人,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冤屈者。 这个制度看起来确实有些离谱,冤屈者还要先挨打。如果在打的过程中不幸被打死,那岂不是变成了更大的冤屈?不过在《知否》的故事中,明兰就不需要经历这一过程了。首先,她是“诰命夫人”,身份高贵,皇帝自然会给她几分体面。其次,王老夫人已经将案件呈交给了朝廷,这案子已经被上报到皇帝那里,所以明兰再伸冤时,自然不需要走这些繁琐的程序。而且,顾廷烨和皇帝早就策划好了这一切,明兰刚刚生完孩子,怎么可能承受得住再被打一次呢?顾廷烨当然也不会允许。 在《知否》原著中,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剧版将背景设定在宋仁宗时期。宋仁宗是北宋的第四位皇帝,号称明君,在他的统治下,北宋涌现了许多文学大才,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欧阳修。欧阳修担任科举考官时,提倡简朴实用的文风,反对华丽的辞藻。当顾偃开口帮齐衡打探落榜原因时,欧阳修曾表示:“齐小公爷天资聪颖,文章写得繁华华丽,但缺乏骨气。如果能再用心修炼,日后再考定能中榜。”齐衡碰上了欧阳修的改革期,文风的华丽并不受欢迎,否则他很有可能一举考中。 除了文风,宋朝的科举制度也有许多改革,尤其是在防止作弊方面。为了避免考生通过作弊进入考场,宋朝发明了“糊名法”,即考试结束后,考卷上的所有信息都会被红纸遮住,防止考生和考官之间暗通款曲。此外,宋朝还设立了一个新的官职“誊录官”,专门负责誊写试卷,再交给考官批阅。长柏考场上的严密检查也体现了这一点,大娘子检查齐衡的行李,事无巨细,目的是避免任何形式的作弊。 宋朝的科举制度严格程度远超前朝。唐朝的科举制度虽然开始了,但由于举荐制度的盛行,科举选拔的人大多是权贵家族推荐的。赵匡胤上台后,吸取了唐朝的教训,改革了科举制度,废除了举荐制,抑制了世家子弟的优势,专门支持寒门学子。为了减轻寒门子弟的负担,宋朝还出台了政策,报销他们的食宿费用。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考试的难度,也增加了齐衡等人的竞争压力。 在《知否》第二集里,顾廷烨的外祖父去世,顾家与白老太爷的亲戚因财产继承发生争执。顾廷烨拿出外祖父生前的遗书,证明自己是继承人。但根据宋朝的财产继承法,遗嘱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根据“诸子均分”的法律,无论是嫡子还是庶子,都有权继承家产,但已婚女子除非丧偶或离婚,否则不能继承家业。因此,顾廷烨并没有继承权。不过,白老太爷的家族有一段复杂的历史,他早年被赶出家门自立门户,这使得顾廷烨在法律上有了继承权。最终,白家亲戚只好将财产交还给顾廷烨,遗产争夺战也就此画上了句号。 这件事虽然最终帮助顾廷烨顺利继承了家产,但在历史的背后,父辈为他打下的基础以及复杂的家族历史,才是他能够顺利继承的重要因素。而那些为他争取家产的幕后力量,也可能没有预料到,最终所有的财富会落到顾廷烨妻子明兰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