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六部制度非常特殊,既设有尚书、侍郎等官职,又在尚书之上设有“管部大臣”。这样一来,便会出现一个问题:管部大臣与尚书,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权力中心呢?
不少人可能会认为,管部大臣理应拥有实权。但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完全准确。要理解其中的微妙之处,我们不妨看看清朝的官制与历史背景。
在清代,京城的各部衙门实行的是满汉双轨制。这种做法在中国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受“崇满抑汉”思想的影响。满洲统治者认为,只有满人掌控大清朝政,国家才能稳固。因此,六部的每个堂官都配有一位满汉双重的尚书,且从顺治年间起,已有固定规定:满洲尚书掌握实权,拥有部门印章,而汉族尚书则被视为名义上的官员,通常只是陪衬,几乎没有决策权。
根据《清稗类钞》的记载,汉尚书的处境可以说是非常尴尬。无论遇到何种重大事务,他们都必须请示满洲尚书,连急迫的事情也得等候批准。虽然两者的职级相同,但在满洲尚书面前,汉尚书的地位显得十分低微,几乎像是一个下属。汉尚书的工作内容也很空泛,主要负责“主稿”,类似于现代的办公室主任,虽有名义上的职责,但实际上工作多半是走过场,不敢深入处理事务。清代官场中甚至有“画黑稿”的说法,形容汉尚书在实际工作中的无所作为。
汉侍郎的情况则更为明显。他们的权力几乎等同于零,虽然享受正二品的待遇,却几乎没有机会参与实际的部门管理。从乾隆年间起,许多汉侍郎甚至会长期不去衙门,工作态度散漫。甚至可以说,满洲郎中、员外郎的权力比汉侍郎还要大。原因在于,六部下设各个司局,每个司局有专门的满洲郎中掌管印章,而汉郎中无法持有部门印章,这也进一步体现了满汉在权力上的不对等。
从康熙年间起,由于六部事务繁重,皇帝有时会任命大学士兼管部务,甚至可以超越尚书的权力。大学士品级较高,是皇帝的亲信,因此他们有时候担任“管部大臣”,其权力远超过满洲尚书。到了雍正年间,大学士兼管部务的现象更为普遍。像张廷玉、蒋廷锡等人就曾兼任吏部、户部等重要职务。此外,还有一些王爷因权力背景而被赋予管部的职责,而他们所管的部门,实际上由他们自己掌控,成为了实际上的“最高长官”。
在清朝官制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若某个衙门由王爷管辖,则该衙门的最高长官便是王爷。例如恭亲王奕訢,他虽然没有名义上的“首席军机大臣”头衔,但他在军机处的实际地位等同于首席大臣。
然而,随着乾隆帝即位后,宗室诸王逐渐被剥夺了参政权,因此,王爷管部的情况在咸丰之前较为少见。至于管部大臣是否有实权,这往往取决于满洲尚书的政治地位或其兼任职务。比如,自从雍正设立军机处之后,内阁的权力逐渐被削弱,军机处成为了中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于许多大学士也同时担任军机大臣,所以被称为“真宰相”,而那些没有进入军机处的大学士,虽名义上有管部职权,但其权力有限。
六部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像户部、刑部等,若没有对相应事务的深刻了解,想要在这些部门内施展权力几乎不可能。因此,汉尚书虽然是名义上的主管,但在面对实际事务时,有时也只能任由熟悉业务的满洲尚书进行处理。特别是像翁同龢、闫敬铭这样的汉族官员,他们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因此即使担任汉尚书职务,也能够超越满洲尚书的权力,尤其是在财务和刑法方面。
总的来说,清代的官制非常复杂,满汉的权力差异决定了很多职位的实际权力。汉尚书和汉侍郎虽然名义上具有一定的职务地位,但在实际权力上往往只能服从满洲官员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