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由满族人建立的王朝,虽然基本沿用了明朝的官制体系,但在具体官职设置上却有着独特的民族特色。朝廷始终坚持优待满人、限制汉人的原则,将京城各衙门的官职划分为四种类型: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和汉缺。
在任职规定上,满族官员享有最大特权,可以担任所有类型的官职;蒙古旗人次之,可以出任蒙古缺、汉军缺和汉缺;而汉族官员则受到严格限制,只能担任汉缺这一种职位,完全被排除在满洲缺、蒙古缺和汉军缺之外。
作为清朝最重要的行政机构,六部掌管着各项国家政务。为了确保以满治汉的政策得以实施,清朝统治者始终牢牢把控着六部的实际权力。虽然六部设有满汉双尚书和侍郎,看似平等,但实际上从顺治到道光年间,除了极少数汉族大学士兼任部务外,实权几乎都掌握在满族尚书手中。这种设置更多是为了营造满汉一家的表面和谐,真正掌握日常事务决策权的是各司的司官。在这些关键职位上,满蒙官员占据绝对优势。
具体来看各部情况:
1、吏部
作为官员管理机构,下设四个重要部门。其中文选司负责文职任免,8名郎中中满族占5人;考功司4名郎中里满族占3人。这种人员配置充分体现了满族在人事任免上的主导地位。
2、户部
这个规模最大的部门设有14个地方司。以江南司为例,4名员外郎中满族占3人。特别重要的户部三库更是完全由满族官员掌控,连汉人尚书都无权过问。
3、礼部
主管礼仪祭祀的部门中,各司郎中、员外郎职位也以满族为主。比如仪制司5名员外郎中满族占3人,祠祭司同样如此。
4、兵部
军事系统的武职任免权更是牢牢掌握在满蒙官员手中。武选司7名员外郎中满族就占了4人。
5、刑部
虽然汉人官员比例相对较高,但在46名员外郎中,满族仍以24人占据多数。
6、工部
工程建设部门的各司官员同样以满族为主。制造库3名郎中有2人是满族。
此外,像内务府、理藩院等要害部门,更是完全排斥汉人,所有官职均由满蒙旗人垄断。这种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清朝以满制汉的统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