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这一官职最早出现在明朝正统六年(1441年),由明英宗朱祁镇设立。到了清朝,总督制度逐渐完善,成为统管一省或数省军政事务的最高长官,集军事与民政大权于一身。有趣的是,在清朝的江苏省内,竟然同时存在两位总督:一位是驻守南京的两江总督,另一位是驻扎淮安的漕运总督,这种一省双总督的独特现象,堪称清代官场的一大奇观。
(配图说明:1820年清朝总督巡抚辖区图)
两江总督:权倾一方的封疆大吏
两江总督的称谓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最初管辖江南省和江西省,故称两江。后来江南省划分为安徽、江苏两省,使两江总督成为唯一管辖三个行省的总督。其官阶原为正二品,但多数总督都会加授兵部尚书衔,从而晋升为从一品(这种加衔主要是提升政治地位,并非实际担任尚书职务)。鸦片战争后,两江总督又兼任南洋通商大臣,与直隶总督担任的北洋通商大臣形成南北呼应之势,在外交和商贸领域获得特殊权力。这使得两江总督不仅是地方重臣,更成为朝廷中举足轻重的核心人物。
(配图说明:淮安漕运总督府遗址)
漕运总督:权责广泛的专业官员
漕运总督的历史更为悠久,早在明代景泰二年(1451年)就已设立,主要负责通过京杭大运河将南方各省的粮食等物资运往京城。清朝沿袭这一制度,将总督衙门设在运河枢纽淮安。其品级同样为正二品,加衔后可达从一品。与其他总督不同,漕运总督不仅拥有直属陆军(称为漕标),还配备专门的水师部队,因此也被尊称为漕帅。其管辖范围远超单纯的运输事务,包括运河沿线的码头、仓库、船队、造船厂等所有相关设施,实际权力覆盖山东、河南等八个省份。甚至连著名的漕帮(青帮前身)也受其管辖。在特殊时期,如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漕运总督还能对运河沿岸地区行使军政权力,可见其权力之大绝非仅限于运输管理。
(配图说明:古代漕运场景绘画)
此消彼长的权力变迁
从品级和地位来看,两位总督似乎旗鼓相当,但历史发展轨迹却大不相同。清初漕运总督因掌管国家经济命脉而地位超然,康熙皇帝甚至将漕运与平定三藩、治理黄河并列为三大要务。然而到了晚清,情况发生逆转:黄河频繁决口导致运河淤塞,加之海运和铁路运输的冲击,内河漕运逐渐衰落,漕运总督也沦为闲职。反观两江总督,凭借辖区内发达的经济基础,在洋务运动中蓬勃发展,又因兼任南洋通商大臣而获得外交商贸大权,地位日益显赫。1863年,慈禧太后宠臣吴棠就任漕运总督后,仍觊觎两江总督之位,与曾国藩产生激烈权力斗争,最终不得不由慈禧亲自调解。这一事件生动体现了两位总督地位的显著变化。
权力重叠下的微妙平衡
虽然两江总督主政地方,漕运总督主管运输,但两者职权难免交叉。两江辖区是漕粮主要产地,而漕运总督在后期也获得部分地区的军政管辖权。不过由于主管业务差异较大,双方冲突相对较少。相比之下,漕运总督与河道总督因治水问题矛盾更为突出,如康熙年间慕天颜与靳辅的著名争执;而两江总督则常与江苏巡抚发生冲突,如1711年轰动朝野的噶礼张伯行互参案。随着时代变迁,漕运总督于1905年被裁撤,两江总督也在清朝灭亡后退出历史舞台,这段一省双总督的独特篇章就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