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社会的某些行业异常残酷,除去奴隶、太监、妓女等公认的压迫性职业外,因封建迷信与人文关怀的缺失,许多行业几乎把从业者的人身自由完全控制在官方与社会的手中,使他们在精神与身体上承受双重压迫,常常无路可逃。
然而,有一种职业表面上看似“自由自在、钱多事少、离家近”,更像是现代人梦寐以求的工作范畴:那就是刽子手。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往往并非人人都敢尝试,只有家境贫寒的青年才可能把它作为谋生之路,因为在他们眼中,这份工作虽艰苦,却可带来稳定的收入与相对的经济安全。外人无从想象的,是这份工作背后所承受的社会偏见与精神压力。
在古代严苛的惩戒体系中,除了腰斩、绞刑、车裂、凌迟、五马分尸等极端刑罚外,最常见也最直接的便是“削首”——也就是砍头。执行这道工序的人,被人们称作刽子手,专门负责实施这种极端的处决,承担着让死者迅速断生的职责。
成为刽子手的人多为经济拮据的民众,但并非谁都能入行。这一职业对体力、耐力和心理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既要具备强健的体魄,能够承受高强度的训练和工作压力,又要具备耐得住旁人冷眼与嗤笑的心理准备,还必须经历拜师学艺的过程,在经验丰富的师傅带领下通过极为严格的训练才有机会上岗。
清末的一位刽子手,邓海山,出身长沙县,他在入行前就被师傅强调要选择合适的师承,并且日常训练不可松懈。第一步是提升力量,达到一定强度后再练刀工。从简单的练习开始,先以切瓜为练,要求以稳定的节奏出手,一刀将瓜分成两瓣,但瓜必须在刀离开前不立即全裂,只有待刀尖离开后瓜才会逐渐裂开,才能算达标。这一环节考验的是力量、节奏与刀法的配合。
如果这步没问题,接着要练焚香的技巧。站立着点燃一枝香,手持刀横向砍下,要求刀在穿过香时要“断香”,而香下的另一截却不能有丝毫动摇,才能算是合格。此乃力道、速度与技巧的完美结合,见微知著。最后,还要训练胆量,面对动物的喷血和惊惧反应时仍能保持冷静与控制,这几项合在一起,才算达到真正的上岗标准。通过师傅的严格筛选后,便有机会随师傅在刑场上参与实际工作,得到正式任命前的最后试验。
邓海山自己也说过,师傅在上岗前叮嘱过一条禁令:砍人不能超过一百个;一旦砍到九十九个就应隐退,否则会招致报应。然而他没有遵循这一忠告,结果在晚年从事斩首工作,累计杀戮数百人之多,一直干到民国时期才正式走向历史舞台的边缘,刽子手的职业也随之逐步被废止。
然而,习惯了这份事业的邓海山一时间竟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支柱。往日的巨额收入让他习惯于暖意盈室的日子,加之还有受害者家属等给予的打点钱,使他在金钱上几乎无节制。等到失去这份“高薪”工作后,他很快陷入了孤立无助的境地,亲友稀少,生活陷入窘困之境,最终只得走向自我寻求的极端途径——他甚至萌生出离俗入寺的想法。
然而,方丈得知其来历后拒绝收他为信众,认为他罪孽深重,佛祖也难以超度。此时他才回想起师傅的忠告,但为时已晚,命运的报应仿佛已经将他推向了孤独的漂泊之路。民国时期的《大公报》在对这位清末末代刽子手的采访中提到,邓海山年事已高,或许因为前半生的冷酷与杀戮过多,他晚年的唯一心愿就是在闲时吃斋念佛,以求心灵的安宁。
1925年11月22日,因为他的职业曾被指控“杀人数百”,他对自己是否还有入善之资格感到极度懊恼。此事成为他悲剧人生的一个注脚,也让后人对这一历史阶段的刽子手职业有了更深的反思。
注1 出自于《清史稿》;注2 出自于《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