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的文章《历史上的“东吴四大都督”之首的周瑜究竟是不是“都督”?》中,作者曾提出一个观点:“东吴四大都督”这一称呼并不严谨,因为周瑜、鲁肃、吕蒙都没有正式任命为大都督,而孙权正式任用的第一位东吴大都督,是陆逊。既然如此,陆逊为何成了首任大都督?本鬼愿就此提出个人的一点看法,供诸君参考。
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在战事频繁之际设立“督军御史”,以监督前线军务与官员监督,成为“督”的雏形。进入东汉中期,御史逐渐退出军队专职,“督” 的职务多由军事长官兼任,而真正拥有执掌节并行使大都督权力的,则是“都督”这一称谓所体现的角色。史书记载的第一位都督,是袁绍:公元二年,他任命孔融为持节的大匠,受节拜为大将军,并赐予节钺、弓矢,虎贲百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
从袁绍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出“都督”这一官名的两大要点。第一,“都督”的权力显著高于其他杂号将军、州牧、州刺史、太守等地方官职,几乎成为东汉末年的地方权力之巅。第二,“都督”的权力来源于“节”,换言之,没有“节”,就难以称为都督;而授予“节”的权力,只有皇帝或诸侯王才具备,普通的地方长官没有权力自行授予。这也解释了为何“节”在名义与实权之间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东汉灭亡之前,孙权的官职序列仍未让他授予部下“节” 的权力。他个人先后担任阳羡县令、行奉义校尉、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行车骑将军等职,随后又出任徐州牧、骠骑将军,甚至假节兼荆州牧。换句话说,尽管名义上他拥有一定的权力,但在那时的制度框架内,孙权并没有直接赋予部下“节”的权力,因此自然也就不可能任命部下担任都督。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丕篡汉,东汉正式灭亡。当年八月,孙权向曹丕称臣,曹丕于是封他为吴王、大将军,并任领荆州牧,节督荆、扬、交三州诸军事,加授九锡。尽管“大魏吴王”这一称谓听起来不甚雅致,但吴王的身份及九锡的优待,实质上让孙权获得了高于都督的权力基础,并拥有对部下“节”的授予权力,从而在政治与军事上的自主权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