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蜀王一系经历了三次“兄终弟及”的继位变故,这其中最具戏剧性的一次发生在明朝第二任蜀王朱友堉的继位上。朱友堉是蜀献王朱椿的嫡长孙,继承了爷爷的王位,但由于他的父亲朱悦燫在早年就去世,且未留下任何子嗣,蜀王的爵位只能由他来继承。朱友堉在宣德六年去世,年仅25岁,享年短暂,他的谥号为“靖”。因为他无子嗣,所以王位由其弟朱友壎继承。然而,命运再度捉弄了蜀王家族,朱友壎也在宣德九年去世,年纪与哥哥相同,依然未留下继承人。这样,蜀王继承的权力完全失去了朱悦燫这一脉的支撑。
在这种情况下,家族的继承人只能从朱悦燫的父辈寻找。按理说,继承权应该转到朱悦燫的二弟朱悦燿身上,尽管他已去世,但他留下了两个儿子,理应由他们来继承。然而,朱悦燿因当年失去继承权并被流放至湖广澧州,因此他的儿子也被剥夺了继承权。此外,朱悦燫的三弟四弟早逝且无子,最终,蜀王的爵位传到了朱悦燫的五弟朱悦(上劭下火)手中。这个变化来得出乎意料,他成了蜀王的继承人。
朱悦(上劭下火)去世后,王位由他的儿子朱友垓继承,但朱友垓在位不足一年便去世,继承权传给了他的嫡长子朱申鈘。朱申鈘虽然继位,但在年仅24岁时也去世,他的儿子早逝,所以再次启用了“兄终弟及”的继承法,最终,由朱申鈘的弟弟朱申凿继承了蜀王的爵位。成化八年四月,朝廷正式册封朱申凿为蜀王,当时他只有14岁。值得一提的是,朱申凿不仅是最后一位通过“兄终弟及”继位的蜀王,也是这一继位方式的最后一位受益者。
成化九年,朱申凿刚刚继位不久,蜀府的华阳王朱友堚向朝廷上书,要求重新分配祖父朱椿的遗产。这一请求引发了朝廷的讨论,最终决定不改变蜀王的继位安排,但给予朱友堚一定的财物帮助。尽管朱友堚一度要求重新分配遗产,他的请求未得到完全支持,但朝廷通过给予银两的方式来安抚他。朱友堚去世后,他的长子朱申鍷拒绝接受这笔接济银子,认为金额过少,朝廷不得不强迫他接受这一补偿。
尽管华阳王一系的表现颇为不堪,朱申凿仍然以贤明的治国能力赢得了百姓的尊敬,历史也给予他较高的评价。明朝的蜀藩从朱椿开始便崇尚文才,朱申凿也不例外,才华横溢,他的诗文被收录在《惠园睿制集》里,成为一代文化名君。史书中记载,朱申凿因其为人仁爱,关心民生,且多次出资赈灾,赢得了民众的称赞。他的谥号为“惠”,并且在其陵园被命名为“惠园”,寓意他在位期间的仁爱与善行。
在历史的长河中,朱申凿最令人意外的一举,是他在继妃梁氏去世后,主动要求与梁氏合葬。这一请求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通常,亲王应该与原配合葬,继妃只能祔葬。但由于朱申凿的特殊身份以及他对儿子朱宾瀚未来名声的考虑,朝廷最终同意了这一安排。这一事件展示了朱申凿作为父亲的深思熟虑,也体现了他不希望儿子未来为母亲的身份争名分,影响其仕途的远见。
在其晚年,朱申凿依旧关心社会民生,弘治二年四川多地发生灾难时,他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赈灾,赈济了近两百五十万民众。明孝宗对其功绩赞赏有加,并颁发了褒奖。可惜,朱申凿于弘治六年去世,年仅35岁,之后由他的唯一儿子朱宾瀚继承了蜀王之位。朱宾瀚继位后,继续父亲的贤明治国,成为一位广受称赞的明君,朝廷中常常有对他政绩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