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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的兵制总体上继承了北宋的体制,依旧以募兵制度为主。各种兵种名称如禁军、厢兵、乡兵、土兵、弓手等依然沿用。然而,靖康之变后,禁军作为国家主力军的地位逐渐被新成立的驻屯大军所取代,军队构架发生了深刻变化。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军攻陷汴京,宋钦宗被俘。康王赵构在河北临漳相州被任命为兵马大元帅,宗泽担任副元帅,负责组织营救汴京的行动。当时拥有兵力约一万人,分为前、后、左、中、右五军,每军设有统制官员,这标志着南宋军队的初步重组正式开始。
次年,赵构在河南商丘的南京即位,称帝号高宗,改元建炎,正式建立南宋政权。他统领御营军,宗泽领导的东京留守司军和吴玠率领的陕西军,成为南宋军队的核心骨干力量。
高宗将枢密院和三衙的权力大体置于次要位置,另设御营司,由宰相兼任正使和副使,负责指挥御营军,且设有都统制官管理各军。然而,御营司所辖的五军兵力却相对较少,战斗力有限。
御营军初分为五军,但因苗傅和刘正彦发动兵变,御营五军被分割为三支:刘光世率领的御营副使军、韩世忠的御前左军和张俊的御前右军,军队结构逐渐调整。
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御前军更名为神武军,御营军改为神武副军,刘光世的军队则变为御前巡卫军,统一归属枢密院指挥,御营司因此被撤销,军制回归北宋旧制。
建炎四年内,战事频繁,局势混乱,难以形成稳定兵制。金宋交界地带的州军、地方土豪、溃败将领以及抗金起义军各自为政。为应对局面,南宋临时设立了二三十个镇抚使职位,以权宜之计管理地方军队。
因此,当时南宋的军队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枢密院直接统辖的神武军、神武副军等正规部队;二是各地独立运作的二三十支镇抚使司军。这些后者军队在不到四年内或叛降金军,或内部争斗被消灭,或战败覆灭,最终全部撤销。
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以后,南宋在江南地区逐渐稳定统治。除川陕吴玠军外,东南大军主要由御前巡卫军的刘光世、神武左军的韩世忠、神武右军的张俊组成。后来神武前军的王燮和神武后军的陈思恭也相继并入神武左、右军。
神武中军的杨沂中被编入宋高宗的亲卫队伍,设立六将编制,后晋升为独立部队。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神武中军兵力约六千九百人,杨沂中升任都统制,下辖前、右、中、左、后、选锋、护圣七军,各军均有统制官掌管。
当时岳飞的军队被称为神武后军,兵员超过一万人,成为抗金主力。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设立御前忠锐军,辖七将,隶属待卫步军司,由枢密院统领,兵力约两万人。后来大部分兵力划归张俊,只有第五将在朝廷留守。
陕西的吴玠军,经过和尚原、仙人关两次击败金军,稳固了川陕地区的统治地位。于是,吴玠、岳飞、刘光世、韩世忠和张俊成为南宋五支主力屯驻大军的统帅,总兵力约三十万。
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因“神武军”系北齐时期的军号,遂改称为行营护军。韩世忠任前护军统帅,岳飞为后护军,刘光世为左护军,吴玠为右护军,张俊为中护军。
各支大军细分为若干军队,军级统帅有统制、统领等职务。军下分将,分为正将、副将、准备将,总称将官。部分行营护军还设有部和队的编制。
五大统帅兼任宣抚使、招讨使等要职,使司内设有都统制、提举、同提举等职务,负责军务协调和联合指挥。此外,还有参谋、参议等幕僚辅助作战指挥。
韩世忠的前护军兵力约八万,辖十一军,统制官十一名,统领十三名,将官达一百八十九人,约有六十三个将官编制,驻扎淮东楚州(今江苏淮安)。
刘光世的左护军约五万二千人,辖十军,曾以池州(今安徽贵池)、庐州(安徽合肥)为基地。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因畏敌怯战被罢兵权,左护军名存实亡。
张俊的中护军约八万人,辖十一军,驻扎建康府(南京),有统制十名,统领十四名,将官二百九十七人,编制近百个将官。
岳飞的后护军约十万人,驻守鄂州(今湖北武昌),辖十二军。其精锐骑兵背嵬军约八千人,有统制二十二名,统领五名,将官二百五十二人,编制八十四个将官。
吴玠的右护军以兴州(陕西略阳)为基地,兵力七万。绍兴十年至十一年(公元1140-1141年)宋金战争期间,兵力增至约十万,由吴璘、杨政、郭浩分管,军制复杂,设有部和军。
此外,王彦率领的“八字军”,后更名为侍卫马军司军,共有七军约二万人,曾在顺昌(安徽阜阳)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金军名将兀术。
绍兴十年至十一年间,刘光世退隐,吴玠去世,剩下岳飞、韩世忠和张俊三大主帅。岳飞军兵力最强,素质最高,纪律严明,是抗金主力和中坚力量。岳家军在中国军事史上享有极高声誉,其忠诚爱国精神至今广为传颂。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赵构与权相秦桧推行投降妥协政策,罢免韩世忠、张俊兵权,杀害岳飞,将原有四支屯驻大军(淮西兵变使刘光世兵力削减)改编为十支屯驻大军,且在驻地州府名称后加“御前”二字,称“御前诸军”。
这一举措象征着军队直属皇帝指挥,限制主帅权力,分散四大主力军队兵力,旨在防范武将权力过大,方便执行妥协苟安的国策。
新编军制中,原屯驻大军只设都统制官,现增设副都统,所有文书须经都统制签署,分散武将指挥权,防止专权。
军级统帅包括统制、同统制、副统制,以及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三衙及沿江军队,每军均设一名统制官,两名统领官。
将级军官如御前右军第一将、兴元府驻御前中军马军第一将等均驻守四川副将以下各州,称为副队,实为各自一军。
在将级编制下,正将、副将、准备将之下设训练官、部将、队将、押队、拥队、旌头、教头等军吏。军队编制一军三将,将辖三十三队,每队约一百二十五人,一将约率四千一百兵员。
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南宋御前诸军总兵力达二十一万余人。
南宋初期,随着御营使司成立,三衙统兵体制逐渐废止。虽保留三衙机构,但长官不再统领全国正规军,仅指挥三支兵马。宋高宗仍保留班直编制,作为宫廷宿卫,人数不多。
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十二月,将杨沂中的神武中军改编为殿前司军。至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岳飞等三大将被罢免兵权,各御前诸军兵力缩减,唯殿前司军兵力有增无减,约达七万余人,成为兵力最强部队。
特别是殿前司军人数增加,目的在于使三衙军与御前诸军形成内外制衡,防范秦桧窥视皇位。此后三衙军与屯驻大军平起平坐,不再隶属关系。
三衙各军情况如下:
1. 殿前司: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将神武中军改为殿前司军,除五军外又增设选锋、护圣二军,后来再次增设选锋军。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拥有统制十三名,统领二十一名,将官一百七十八人。绍兴十八年(公元1148年)兵力增至七万余人,辖十二军。
2. 侍卫马军司: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组成六军,共十二将,约六千人。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四川右护军的四个军调往临安,充实马军司。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兵力增至三万人。
3. 侍卫步军司: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成立。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步军司编制扩充,辖五军。
综观南宋兵制的变革,随着政权逐渐稳定,宋高宗大力加强中央禁军的实力,特别是三衙中的殿前司,同时分拆五大帅的屯驻大军,增设“御前”二字以彰显中央直属,形成了内外相制、内重外轻的格局。
正是凭借这套严密的兵制和对武将的严格管控,宋高宗才能有底气对岳飞说:“犯吾法者,唯有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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