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开讲
从元代学官的升迁路径来看,整体晋升难度极大。许多学官一生只能停留在教授这一层级,更多则是屈居于不入流的职位,能够晋升到提举的几乎是凤毛麟角。元代的学官群体极具特殊性,他们的官职普遍较低,掌握的权力有限,但在社会上却享有较高的声望和尊敬。
在学官的任命上,制度非常严谨,通常只对在学术造诣、科举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官授予提举职位,而能担任学官的人在全国儒户整体中所占比例非常有限。通过辽阳行省出土的几则碑刻,可以看到虞元登于皇庆二年(1313年)被任命为儒学学正,到了至顺三年(1332年),他已晋升为辽阳行省理问所知事,并最终致仕,成为国家的流官。元代制度规定,“理问所”设有理问正二员,官品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理问所作为地方司法首领机构,主要负责司法事务。
虞元登的仕途清晰反映出元代学官的晋升困境。元朝规定学正和山长在任期满后必须接受考核,合格者将逐级呈报行省和吏部,最后由集贤院进行考试,合格者方可升任府或上中州教授。未合格者只能继续在学正、山长职位任职;府州教授需要经过一次考核后方可晋升为路教授;路教授任期结束后则进入流品官体系,通常被授予县主簿职务。整个升迁过程至少要经过四次严格考核,且全部通过才能实现晋升。
这套晋升机制耗时漫长,通常需要十余年才能从学正升至县主簿。对绝大多数学官来说,终其一生能担任的最高职务往往也就是府州教授。反观虞元登,其于皇庆二年任儒学学正,至顺三年晋升为辽阳行省理问所知事,仕途相当顺利,堪称元代学官中少有的升迁典范。
冯善主师承名儒,任辽阳儒学教授,因其学识出众受到辽阳行省平章洪君祥的赏识。洪君祥当时正致力于辽阳义学建设,特聘冯善主为教师,后来冯善主晋升为蔚州安定县主簿,但未及赴任,于大德十一年九月逝世,最终亦以流官身份致仕。叶瑞则是辽阳儒学教授中较有成就的一员,除任辽阳路儒学教授外,还受聘为洪氏义学教师,对辽阳行省教育发展贡献显著,最终以江西等处儒学副提举身份致仕。由此可见,元代学官的晋升之路异常艰难。
在辽阳行省,还能发现学官迁调中的一些特殊现象。例如至正三年《北宁北镇庙御香代祀碑记》记载医学教谕郭伯颜参与祭祀,但到了至正五年的《代祀北镇碑》,他的职位变更为阴阳教谕。这表明元代庙学多为合一体制,医学常设于庙中祭祀三皇,而阴阳学无独立校舍,依附于三皇庙。医学与阴阳学在教学与祭祀上有一定交叉,因此郭伯颜能在两种学校之间迁调。
通过对碑刻的考察发现,至正七年《北宁北镇庙御香碑》中出现了一个较为罕见的官职——学司。学司不属于元代学官序列,在辽阳行省碑刻中仅见姜罴一人持此职。学司一职在宋代多指提举学事的官员简称,至正七年碑中姜罴名列学司,推测为学校管理人员。碑刻中官员按职级排列,学司排在直学之后。直学是学吏身份,虽非正式学官,但承担着管理学校财务如钱谷的职责,辅助学官运作。
由此可见,学司权力和地位低于直学,属于属吏范畴。元朝规定各级儒学中还设有多种自聘教学和执事人员,如训导、五经师、宾友、乐师、执礼官、斋长、学吏等,其中部分职位非固定。学司在史料中鲜见,至正四年《重修贤像记》碑阴也载有济州儒学学司冯诚名字,并列有儒生、礼生、执事生、门生等学生种类。至正十三年《济宁路重修文庙碑》记载济宁路前学司柳元亮和学司班时中,亦排在直学之后,表明学司职位在其他地区也存在,但较为罕见,可能为学官自行聘用的属吏。
元代学校生员制度严格,与户籍相匹配。元朝规定各儒户达到入学年龄即需送入官学,“在籍儒人不遣子弟入学,别习他业,量事轻重,申各处提举官究治。”因此,儒户是官学生员的主要来源,但同时也允许非儒户子弟旁听。元朝未对各级官学生员人数做严格限定,学校人数通常取决于地方经济和学校发展水平,因此生员管理较为宽松。学者萧启庆认为,儒户义务仅限于按时入学或年长儒士讲授,除此外无更多强制责任。
儒士的主要特权是获得类似奖学金的廪给,且能免除部分徭役,除地税与商税外的杂役多被免除。生员学习期间,还会按时发放钱粮作为生活补助,这些措施保障了儒士安心攻读学业。进入官学的学生基本生活无忧,其中不乏家境优越者。正如乃贤在《送杨复吉之辽阳学正》中所描写:“门生衣袂多狐貉,来听谈经绛帐中。”即使辽阳气候严寒,身着狐裘兽皮的也非普通百姓家能负担的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