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再现一场“捕鳄”行动。8月29日,记者从武汉渔政了解到,从8月23日至28日期间, 执法人员总共在武汉市后官湖区域抓捕了5条杂交鳄鱼。
8月23日,有钓鱼爱好者在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玉笋村刘家嘴水域偶然发现水中有鳄鱼在游动,随即拨打市民热线向渔政部门报告。很快,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后官湖有鳄鱼出现的信息后,渔政部门立即组织蔡甸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捕鳄专家,开展搜索行动,期间动员了湖区管理单位、村委会,蔡甸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也积极参与搜寻。
从8月23日接到线索至8月28日晚间,执法人员陆续抓获了5条杂交鳄鱼。
记者了解到,为了在抓捕鳄鱼行动期间保障周边居民安全,渔政部门同时通过村委会通知当地群众注意出行安全,要求湖区管理单位湖北农发知音渔业科技有限公司下发《关于湖区发现鳄鱼的安全通知》,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劝离周边群众。为有效收集鳄鱼相关信息,将武汉渔政、蔡甸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捕鳄专家的电话在当地进行公布。
经初步判断,此次捕获的鳄鱼可能是人为放生的杂交鳄。由此,武汉渔政郑重提醒,外来物种及有攻击性的动物不要随意放生,以免对生态环境及公共安全带来危害。
是否还有漏网之“鳄”?武汉渔政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协调蔡甸区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湖区排查,确保除“鳄”务尽,保护人民群众及生态安全。
新闻多一点
不当放生可能对人们造成威胁
避免随意放生对人们健康、安全有威胁的动物,如毒蛇。
放生的动物应该是健康的,并且能够适应放生地点的环境。
放生动物要注重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避免引入外来入侵生物。
这些外来物种不要随意放生
在2022年
六部门制定发布了
《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包括8个类群59种
其中昆虫、软体动物、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共21种
关于放生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我国对野生动物放生
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放生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野生动物保护法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时,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放生行为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且需要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如果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明确指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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