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展览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州、有关文化艺术单位推荐,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审,拟推荐美术作品14件、书法篆刻作品15件、摄影作品14件参加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展览。现将推荐作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至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祎璠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8月5日
湖南省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
全国优秀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推荐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