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北京的一家文物商店里,两个说着外地话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们手里拿着一块约一尺见方的石板,向店员询问是否愿意收购。 这对兄弟姓吴,石板是他们家祖辈传下来的。据说这块石板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历史,文化大革命期间曾被没收,但在1979年政策落实后,终于归还给了他们家。如今,兄弟俩由于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决定将这块祖传石板带到北京出售,以换取一些资金。 然而,兄弟俩已经跑了好几家文物商店,石板始终没有得到任何人认可,没有人愿意出价购买。此次他们来到北京的这家文物商店,几乎是抱着最后一线希望。 幸运的是,商店的总经理秦公正巧在店里,他走上前仔细鉴定这块石板。秦公一眼看到石板上的刻字,立刻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这块被其他文物商店忽视的破石板,究竟为何会让见多识广的秦公如此激动呢?

秦公眼光独到,他一眼就认出了这块石板竟然是早已失传的玉版十三行! 这块石板的价值非凡,如果真的是这块遗失多年的文物,它将引起文物收藏界的巨大震动! 这块石板的故事始于东晋时期,书法界的巨匠王羲之的儿子、与父亲齐名的书法家王献之。王献之对曹植的《洛神赋》情有独钟,经常书写其中的文字。 王献之的书法造诣不逊色于父亲,他创作的《洛神赋》小楷被称为行世小楷无出其右,一经问世便声名远扬,吸引了无数书法家前来观摩和临摹。 然而,到了宋朝,王献之的《洛神赋》真迹已经残破不全。直到南宋晚期,宰相贾似道偶然得到了《洛神赋》中的十三行真迹,视若珍宝。

贾似道将这十三行字刻在了一块近一尺见方的石板上,石板看似玉质,却并非真正的玉石。这块石板被称为《洛神赋十三行》,也被后人称作《玉版十三行》。 王献之的真迹《洛神赋》早已消失于历史长河,只剩下这块刻有十三行字的玉版流传至今,成为世上唯一的一份。 据说,明朝万历年间,有人从贾似道位于杭州西湖葛岭的半闲堂遗址发现了这块玉版,并献给了朝廷。从此,《玉版十三行》成为了皇室的收藏,从明清时期一直保存在皇家国库,未曾流失。 至于这块玉版如何到了吴氏兄弟手中,可能与清朝末年的动乱有关,宫廷珍宝散失民间,才有了它流入普通百姓之手的故事。 当秦公见到这块石板时,心中充满喜爱。尽管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这块石板就是那块传奇的玉版,但秦公依然决定以18000元的价格将其买下。

1980年代的18000元是一个天文数字。那个年代,一名普通工人每月工资也不过四五十元,就算省吃俭用,也需要几十年才能存下这么一笔钱。 于是,北京文物商店与吴氏兄弟达成协议,双方签署了购买合同,并开具了发票,发票上写明了南宋王献之洛神赋刻石(十三行)的字样。 秦公如愿以偿地购得了这块珍贵的玉版,心情异常激动。这块石板对于文物爱好者来说,极为珍贵,秦公深知其价值,不愿独自享有,决定将其捐赠给首都博物馆。 此事在媒体上得到了广泛报道,许多文章纷纷讨论,王献之的绝世书法《玉版十三行》预计价值至少数千万。 然而,正是这些报道引来了麻烦。吴氏兄弟看到这些消息后,心生悔意,开始后悔当初的卖掉决定。他们觉得自己卖掉这块石板的价格太低,18000元与数千万的差距让他们难以接受。

于是,兄弟俩多次要求文物商店退还玉版,并以隐瞒文物价值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吴氏兄弟认为,文物商店故意隐瞒了玉版的真实价值,让他们以低价卖出。而文物商店则辩称,发票上明确写明了南宋王献之洛神赋刻石,并且石板已经捐赠给了博物馆,无法再交易。 诉讼逐渐进入白热化阶段,兄弟俩提出一个新的理由:他们的哥哥在卖出玉版时有精神病,因此这笔买卖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一说法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法院需要调查清楚。 经过一番调查,法院发现,兄弟俩中确实有一位患有精神病,但并非哥哥,而是弟弟。

这一意外的转折让案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确认南宋王献之洛神赋刻石十三行仍然属于北京市文物公司。 这场风波终于平息,争议也告一段落。也许,现在我们应该忘记一切纷争,静心欣赏这块珍贵的玉版,回忆起王献之当年挥毫泼墨的洒脱与才华,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