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公告称,2025年12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签署生效。经双方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 - 2024年纳税考核承诺。原约定2025 - 2027年每年纳税考核金额分别不少于1.15亿元、1.38亿元、1.66亿元,现变更为2025 - 2033年累计纳税考核总额不少于4.64亿元,每年考核金额为5150万元,超出部分可累计。生效后18个月内,公司或子公司需在佛山摘地建总部,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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