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黑龙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下发的《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未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考试招生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下列情况不得作为招考方向:普通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或变相更改的专业名称(含专业门类、专业类)、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名称;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名称(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名称等。
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和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编制。如高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类和历史类,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除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在黑龙江省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高校在黑龙江省编列的招生计划为准。
《通知》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XApQGZnO2hxVAveFRlYipw
记者: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