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听过一些歌,觉得它们“听起来好像”!别急着下定论说“抄袭”,因为这很可能是一次合法的“借鉴”。在音乐创作中,有一种公开的、受规则保护的“撞衫”行为。最常见的就是采样,尤其在嘻哈和电子音乐中。制作人直接截取旧唱片中的一小段鼓点、人声或旋律 loop,将其作为新歌的基石,这是一种全新的再创作。
比采样更隐蔽的是** interpolatation。它不是直接复制音频,而是重新编曲、重新演奏、重新演唱某段经典旋律,这需要获得原作的和声与旋律授权。比如麦当娜的《Hung Up》就采样了ABBA的《Gimme! Gimme! Gimme!》。而比 interpolatation 更基础的,是使用经典的和声进行**,比如著名的“卡农进行”(C-G-Am-Em-F-C-F-G)。无数流行金曲都套用了这个和弦套路,但它就像写文章的“语法”,人人可用。所以,音乐的创新往往不在于创造全新的语言,而在于用旧词汇讲出新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