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都知道,古往今来,官场贪腐那可是让执政者们头疼不已的大难题。今天咱就来唠唠,为啥朱元璋狠杀贪官,却越杀越多,而雍正仅用两招,就把贪腐这事儿 “治” 得服服帖帖。
先来说说朱元璋,这位可是从草根一路摸爬滚打登上皇位的。他为啥对贪官恨得牙痒痒呢?原来啊,他的双亲和兄弟,就是因为赈灾粮食被那些贪官污吏中饱私囊,最后竟被活活饿死。这事儿搁谁身上,能不气吗?所以啊,朱元璋一上位,那反贪的决心可不是一般的大,铁了心要打造一个纯净的王朝,让官员们个个清廉,百姓们都能安居乐业。
在位 31 年,老朱先后发起 6 次大型肃贪行动,杀掉的贪官超过 15 万,这手笔,不可谓不大。他还定了个规矩,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一律格杀勿论。从地方的县、府,到中央的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敢伸手,那就绝不留情,一路杀到底。为了震慑这些贪官,朱元璋还想出了个让人毛骨悚然的酷刑 —— 剥皮填草。在地方官府广场边设个土地庙,这儿就是腐败官员剥皮的刑场,老百姓都叫它 “皮场庙”。贪官一旦被处死,就把皮剥下来,拿草料填充,做成 “贪官标本”,挂在县衙门口或者土地庙门口,就像在跟其他官员说:“瞧见没,这就是贪污的下场!” 在这么严厉的打击下,官员们每次上朝前,都得跟妻小好好道别,保不准这一去就回不来了。就这反贪力度,说朱元璋是 “反贪第一帝”,那都不为过。
可让人纳闷的是,哪怕朱元璋手段这么狠,洪武一朝的贪官却像雨后春笋似的,源源不断地冒出来,贪污现象反倒越来越严重。这是为啥呢?难不成这些贪官真的不怕死?其实啊,他们不是不怕死,只是比起死,还有更可怕的事儿,那就是活活饿死。您想啊,管子说过,“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话用到官员身上也一样。要是一个官员保持清廉,却得饿肚子,那没几个人愿意干这事儿。可要是贪点儿,小心谨慎些,不但能衣食无忧,说不定还能瞒天过海,安享晚年,这诱惑可比当清官大多了。
再看看明朝官员的工资,那低得简直超乎想象。朱元璋定的俸禄标准,跟汉律比就偏低了。后来国家财政支出越来越大,再加上天灾人祸不断,国库空虚,百官俸禄一减再减,甚至还搞异地领俸禄,可那路费都比领的俸禄多。就算在正常情况下,明代俸禄也远远比不上唐、宋时期。就拿县官来说,每月工资换算成人民币,都不超过 1500 块钱。这点钱,在古代,要养双亲、妻妾子女,还要给仆人、县衙的衙役、师爷发工资,根本不够花啊。明朝大儒顾炎武就说得很明白,明代官俸太薄。在百官连养家糊口都难,甚至衣食都成问题的情况下,还要求他们廉洁奉公,这太难了。就算用重刑酷法,也没法让官吏们去贪为廉。所以说,明朝官员工资太低,是贪腐之风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啊,朱元璋定的罪责不相当,而且有扩大化的问题。在他眼里,只有严刑峻法,才能 “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可这方法治标不治本呐。他觉得重刑能威慑住那些想贪污的人,规定不管贪赃数目多少,一律严惩。但他没想到,刑法过重,那些本来只贪一点的官员就会想:反正贪多贪少都一样,贪多不一定被查出来,就算查出来,都是严惩,那还不如多贪点,当饱死鬼也比饿死鬼强。这么一来,官员们贪污更猖獗,侥幸心理更严重,趁着在位,使劲儿捞钱。
朱元璋到死都想不明白,为啥自己治理贪腐,却越弄越糟。他曾无奈地对心腹说:“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派他们去全国各地。刚提拔任用的时候,他们又忠诚又有原则,可当官当久了,全都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绝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却很多。”
再看看雍正这边,他可不像朱元璋那样,光靠严刑峻法。雍正帝深刻意识到,治官就像治水,光靠堵可不行,还得疏。他用了两招,就把贪腐这事儿给 “治住” 了。
第一招,“耗羡归公”。古代税收不像现在这么方便,靠官府收粮食,再把粮食换成银钱,银钱铸造成官银。这过程中,因为收的是实物,运输、铸造就难免有 “损耗”,这就给了官员们可乘之机。比如说,有的地方官收赋税时,会用 “淋尖踢斛” 这招,就是用力踢装粮食的容器,让粮米洒落,把掉下的部分归为损耗,自己从中捞好处。官府收银钱赋税时,也会多收,叫 “火耗”,说是纹银铸造有亏损,得让老百姓多交赋税,给官府的火耗买单。雍正一上台,马上就解决火耗问题,提出 “火耗归公”,把附加税额当正式收入,专门设机构统计,派税收专员督察,统计每个地方每年的火耗。
可问题来了,官员为啥会搞 “火耗”“淋尖踢斛” 这些事儿呢?很大一个原因是朝廷给的工资太低。清初沿用明朝旧制,官至极品,俸银也就 180 两、禄米 180 斛,七品知县年俸才 45 两。州县官员要养官府师爷,还要购置车马,这点工资根本不够日常开销。所以啊,雍正紧接着就出了第二招,跟 “火耗归公” 制度绑定的 “养廉银” 制度。把充入公库的银钱,在国家统一管理下,用来表彰清廉优秀的文官。这么一来,官员待遇提高了,贪污途径也被中央政府管起来了,清初的贪腐问题,就得到了有效遏制。
除此之外,雍正还设立了 “会考府”。这可是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专门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以前各省向户部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户部要收 “部费”,也就是 “好处费”“茶水费”,不给就不准奏销,甚至拒收税款。各部院动用钱粮,也是自用自销,没人监督。有了会考府,各地方上缴税银、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得通过会考府稽查核实,谁也别想做手脚。而且,雍正查案的时候,先查挪用,后查贪污,追补赔偿时,先赔挪用部分,后赔贪污部分,每一笔账都查得清清楚楚。
您瞧,朱元璋反贪,手段狠辣,却没抓住关键,官员工资低,又没解决贪污的根源问题,导致贪官越杀越多。而雍正帝呢,既提高官员待遇,又从制度上堵住贪污的漏洞,还加强审计监督,两招下来,就把贪腐这事儿给 “药到病除” 了。不得不说,雍正这手段,高啊!
好啦,今天关于朱元璋和雍正反贪的事儿就讲到这儿啦。各位看官,如果觉得这文章有意思,就请动动您的发财小手,点赞关注一下,保准您往后财源广进,好运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