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址承载着一座城市独特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保护历史文化遗址就是保护城市记忆,延续文化根脉。
之前,小编问了 DeepSeek关于磨刀山遗址,它用1000余字作出详细介绍。它告诉小编,2013年,200余件手镐、手斧、砍砸器等典型打制石器在云浮市郁南县河口镇和都村磨刀山被发现并采集,该遗址被确认为我省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古人类文化遗存。这一发现 改写了历史的时间轴。
它还告诉小编,2025年1月,《云浮市磨刀山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统筹遗址保护、研究与利用,明确周边建设管控及管理机构设置,为后续考古工作预留空间。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三十条,结合云浮市在磨刀山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按照聚焦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为推动社会参与,争取各界支持,共同守护好、利用好磨刀山遗址,特开设专栏,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条例。
云浮市磨刀山遗址保护条例
(2024年11月28日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1月12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五条在磨刀山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得破坏磨刀山遗址的历史风貌。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必须与磨刀山遗址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第十六条林业、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磨刀山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林木植被、山形水系等生态系统。
在磨刀山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绿化、美化活动,应当按照不破坏遗址本体、保护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进行,并符合磨刀山遗址保护规划的规定。
第十七条磨刀山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遗址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配备防火、防台风、防地震、防盗、防洪、防破坏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对磨刀山遗址有关设施设备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保养和修缮,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磨刀山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危及遗址安全的情形,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向郁南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来源:云浮人大
编排:镌 婷
一审:葛思琪
二审:黎子明
三审:伍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