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开始,直到清废帝溥仪宣布退位,在皇位继承方面,一直都未形成统一的规则。就算雍正皇帝创设的“秘密立储”制度,也因为后世皇帝逐步出现后嗣稀少甚至绝后的尴尬局面而失去了存在意义。就清朝的皇室继承规则而言,有几个特点:
1、皇位传承虽然并不顺当,但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皇位传承最为名正言顺,争议最少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自努尔哈赤到同治皇帝,全部为“子承父业”,无一例外情况出现,“父传子”的情况能保证200多年,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就算是被慈禧太后制定的光绪皇帝和宣统皇帝也是按照严格皇室宗亲远近程度传承。大清皇位的传位正统,可以和任何朝代相比较。
2、清朝对于皇位和皇位权威的认可程度较之任何朝代都甚,也就是说不管谁以何种方式继承皇位,只要当上了皇帝,其他人即使再有权势,再有能力,也会小心翼翼、安安分分的俯首称臣。纵观满清一朝,除了吴三桂为首的前明降将发动的“三藩之乱”,再无任何敢于向皇权的挑战行为出现。
3、“秘密立储”制度绝对是一个特色。天命、康熙两朝对于明立太子的失败,尤其是康熙朝晚年出现的“九王夺嫡”事件让雍正皇帝汲取了教训而创设了“秘密立储”制度,这在中国历史上属首例,也有效的遏制了皇子之间为夺嫡而带来的手足相残、同室操戈的局面出现。自雍正朝开始,乾隆、嘉庆、道光共计四朝严格按照该立储办法传承皇位,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皇位传承的合法性。但“秘密立储”制度的限制在于皇储人选只取决于皇帝一人,相比较于清初时期的满洲贵族和诸王贝勒共同推举皇位人选的制度,有失公正。
根据以上按个特点,再结合清朝皇位传承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出清朝继位最为合法的当属顺治、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位皇帝。这个数字在清朝皇位传承过程中的十一为帝王中已占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