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在电视剧中看到这样的情节:一骑飞驰带起灰尘滚滚,跳将下马。大喊道“八百里加急!阻者死!逆者亡!”随即又是一阵烟尘,骑者已飞驰而去。那么八百里加急究竟有多快,到底是怎样加急的?
古时候想要传送文书并不像现在这么简单,那个时候有紧急军情大多会快马传递文书。而传送文书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二十里建一个驿站,。文书上面会注明四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等字样,驿站的驿卒(驿丁)接到文书后必须立刻骑马启程,不得有误。
光绪年间八百里加急文书
唐朝政府有这样的规定:快马要求日行180里,再快的要达到日行300里至500里。唐玄宗李隆基在华清宫,而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安史之乱),两地相隔3000余里,而唐玄宗李隆基6天之内就得到消息,平均日行500里。在唐朝最多的时候有驿站有1639个,驿卒(驿丁)以及相关人员多达三万人。唐代以唐太宗李世民的双步(即左右两脚脚各迈一步)为标准尺寸,称为“步”,规定三百步为一里。一尺为一“步”的五分之—。唐代—尺约合现在0.303米,一里约合现在454.2米,800里就相当于363000多米,再快也要两天时间,而且唐朝还有这样的规定:驿卒到达一站必须换马而行,违者杖打八十。
唐玄宗李隆基
然而最苦的还是这些驿卒以及负责驿站的人员,只要有急件,不管刮风、打雷、下雨或者是顶着炎日都必须马不停蹄的赶路,而且还得特别注意文件的安全。因为有规定,不管雨天还是冬天,文件必须贴身携带,不能淋湿也不能有任何损坏,否则都会有相应的处罚。对于没有没准时送到的也要受相应处罚,慢一天者杖打80;两天者翻倍,也就是160大板;三天者320大板;以此类推。
有人会顾虑文件的安全,要是文件紧急,又被人半路劫走了那该怎么办?不过被劫走的几率很小,因为唐朝规定:耽误紧急军事文书者罪加一等,导致文书延误而战败处绞刑,泄露重大机密者处以绞刑。一般的土匪强盗吃多了没事干也不会去打公文的注意,人再多也不会去轻易招惹朝廷,免得遭到朝廷围剿。而且像这种非常重要的军情文书,怕会被敌人派人中途拦截,都会多条路径进行传送,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