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历代的皇族宗亲在社会上处于特别尊崇的地位,是政治史、社会史关注和探讨的重要群体。关于唐代皇族宗亲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皇族的教育、婚嫁以及宗室的管理等方面。对因皇权争夺和变革而境遇凄惨的皇族及其救恤,在相关论述中偶有涉及,不系统、不全面。本文不揣浅陋,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探讨,不妥处敬希方家不吝赐正。
皇族是怎么管理的?
有唐一代,政府通过专门的管理机构,遴选精干官吏和规范属籍制度,来强化对皇族宗亲的管理。唐代负责管理皇族国戚事务的机构是宗正寺。其名称几经变更,龙朔二年(662)改称司宗寺,咸亨元年(670)复旧。
光宅元年(684)改为司属寺,神龙初年(705)复旧。宗正寺的主要职责是掌管皇族、外戚的簿籍及其邑司名帐,长官为宗正卿,职“掌皇九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纪亲疏之列”。
下设“少卿二员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府五人,史九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宗正寺的主要官吏也要由宗室子弟中才德兼备者充任。此后,宗正寺官吏由皇族中才德兼备者充任成为制度。
宗正寺管理皇族的重要方式是属籍制度,皇族国戚需依据亲疏编入宗正寺的宗室属籍。昭穆清晰的五等皇亲及三等国戚,“皆先定于司封,宗正受而统焉”,直接属籍宗正寺。宗系不清的皇亲宗属请求属籍的,经甄叙属实方可属籍。
玄宗天宝元年(742)七月二十三日,殿中侍御史李彦允等奏称与皇室同出凉武昭王,请求甄叙入籍。经考核,李彦允等与李唐王室源流相同,族缘谱牒清晰,玄宗下诏:此后“凉武昭王孙宝已下,绛郡、姑臧、燉煌、武阳等四公子孙,并宜隶入宗正寺,编入属籍”。
对那些族属疏远的皇族宗亲,则要清除其宗正寺籍。永徽二年(651)九月二十一日,高宗问宗正卿李博文曰:“比闻诸亲何以得有除属者?”对曰:“以属疏降尽故除。”宗室属籍是明确皇亲族系的权威文献,理清皇族国戚的亲疏,修订、梳理宗室属籍是宗正寺的重要职责。
唐代政府通过宗正寺,以属籍制度为本,对皇室宗亲给予了分封爵位、食封邑户、蠲免赋役、提高职次与资荫,以及朝会、祭祀陪位等一系列优待措施及优遇条件,以增强皇室宗亲的凝聚力,使皇室宗亲在社会上处于特别尊崇的地位。
但同时,皇权的争夺和变革也往往给部分皇族宗亲带来灭顶之灾,经过变革洗劫后,一些皇族宗亲往往境遇凄惨,他们遂成为政府救助的对象。
皇族遭劫难后是怎么样救助的?
有唐一代,皇族经历了几次大的劫难,如武周革命、安史之乱、朱泚洗劫和唐末之乱。在每次劫难中,皇族宗亲都遭遇惨杀或流徙。如武后在建周代唐时,对唐之宗室大加翦除,“太后自垂拱以来,任用酷吏,先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郎将以下,不可胜数”。
武后诛除唐宗室的顺序是先贤后不肖。载初元年(689)正月乙未,“除唐宗室属籍”。武周革命是唐宗室的灭顶之灾,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反唐,消息经七日传至唐廷,“帝方在华清宫,中外失色。车驾还京师,斩庆宗,赐其妻康死,荣义郡主亦死。下诏切责禄山,许自归”。
天宝十五载,安禄山至长安,“怨庆宗死,乃取帝近属自霍国长公主、诸王妃妾、子孙姻婿等百余人害之,以祭庆宗。
群臣从天子者,诛灭其宗”。建中四年(783)九月,朱泚称大秦皇帝,改元应天,以姚令言为侍中、源休为中书侍郎,共掌朝政。
唐末咸通(860—874)年间,连岁饥荒,乾符二年(875),王仙芝自长垣起兵反唐,黄巢募众数千人相应。广明元年(880)十二月庚寅,“黄巢杀唐宗室在长安者无遗类”。这些劫难对地位优越的皇族来说,打击惨重,后继帝王在稳定国内局势的同时,也积极救恤劫余的皇族。
为劫余皇族子孙属籍
宗正属籍以九族、六亲为范围,属籍子孙可以享受许多政治、经济优待。对皇族来说,隶属宗正籍意义重大。所以在每次劫难之后,继任的皇帝在稳定国内局势的同时,也展开对皇族宗亲的救恤,首先就是令皇族子孙附属宗正籍。
神龙元年(705)春正月丙午,中宗即皇帝位,其大赦天下诏曰:“皇族先配没者,子孙皆复属籍,仍量叙官爵。”景龙二年(708)闰九月,中宗再下诏敕:“皇宗祖庙虽毁,其子孙皆于宗正附籍,自外悉依百姓例。”
从“将从籍属之条”及“惇睦九族”之语来看,此次勘造图籍有附属零落皇族的目的。史籍未见朱泚之乱中遇害皇族子孙属籍宗正寺的记载,原因不敢妄断。黄巢起义中断了唐朝国祚,李唐宗室荣宠不再。
改葬遇害皇族
改葬、厚葬遇害皇族是追复其荣崇的途径,也是救恤皇族的另一重要措施。前文已揭,武后所诛杀的唐室皇族宗亲,“诸王、妃、主、驸马等皆无人葬埋”。中宗继位后,神龙元年(705)二月,“制州县求访其柩,以礼改葬”。
对武周革命中遇难的皇族,中宗下令由州县搜求其棺柩,并按礼制进行了改葬。
对安史之乱中遇害的皇族,肃宗进行了两次收葬。肃宗对公主、郡王、嗣王、郡主、县主及皇五等以上亲被害者进行了收葬,方式是给被害者子孙一人任官,由其负责营葬。肃宗对礼院门遇害的王妃及男子进行收葬,由所司负责,官供所需。这两次收葬,都对亡失骸骨的皇亲进行了招魂葬。
朱泚之乱,德宗在平叛的同时,也积极收葬遇害宗室,兴元元年(784)七月丁丑,德宗下诏:“葬宗室遇害者。”《旧唐书》记此事曰:“朱泚害郡王、王子、王孙七十七人于马璘宅,丁丑,令所司具凶礼收殓于净域寺。”德宗将朱泚之乱的遇害皇族由所司按凶礼收葬在了净域寺。
为劫余皇族子孙叙官爵
皇族子孙袭爵拜官后,即可以拥有食封邑户、蠲免赋役、提高职次、资荫子孙等经济、政治特权。
因此,为劫余皇族子孙叙官爵,是继任帝王优恤皇族子孙的重要措施。前文已揭,神龙元年(705)正月,中宗即位大赦令中,在下令皇族子孙属籍的同时,即下令对皇族子孙“仍量叙官爵”。
同年二月,中宗下令州县改葬遇害皇族的制文中,也要求对遇害之皇亲国戚“追复官爵,召其子孙,使之承袭,无子孙者为择后置之。既而宗室子孙相继而至,皆召见,涕泣舞蹈,各以亲疏袭爵拜官有差”。
如长平王叔良孙思训,“高宗时累转江都令。属则天革命,宗室多见构陷,思训遂弃官潜匿。神龙初,中宗初复宗社,以思训旧齿,骤迁宗正卿,封陇西郡公,实封二百户”。景龙元年(707)五月,中宗分封诸王,“各赐实封四百户”。
在中宗追封宗室官爵的过程中,还出现冒名顶替的闹剧。“神龙初,追复泽王上金官爵,求得庶子义珣于岭南,绍其故封。
许王素节之子瓘,利其爵邑,与弟璆谋,使人告义珣非上金子,妄冒袭封,复流岭南,以璆继上金后为嗣泽王。至是(开元十二年春三月),玉真公主表义珣实上
金子,为瓘兄弟所摈。夏,四月,庚子,复立义珣为嗣泽王,削璆爵,贬瓘鄂州别驾。”前文已揭,肃宗在《册太上皇尊号赦文》中,对安史之乱中遇害的皇族及皇五等以上亲,“各与子孙一人官……身死者,三品已上各与追赠,仍各与一子官,五品已上一子出身”。
在收复两京后大赦天下时,肃宗分封诸王曰:“虽知人之明,惭于则哲,而睦亲之义,盖所随时。持盈尊师,仪王已下,各赐五百匹。诸长公主各与一子官,嗣王及郡县主各与一子六品官,皇五等已下及九庙子孙,及亲等人见在者,并与转改。”
综上所述,在劫难之后,继任的皇帝主要通过为劫余子孙属籍、改葬遇害者、为劫余子孙量叙官爵等方式,对遭劫皇族进行救恤,以使他们恢复原有的荣宠。
中晚唐时期对公主婚嫁的救恤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天生的金枝玉叶,集尊崇、富贵、娇宠于一身。自古有言: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但唐代公主的婚嫁状况却并非全然如此,而是存在阶段性差别。初唐时期,政局稳定,公主大多都能按时、以礼降嫁。
开元以降,唐玄宗让皇族子孙住在十王宅、百孙院,并在崇仁里专设礼会院,全权负责皇族婚嫁,即皇族子孙纳妃嫁女“于崇仁里之礼院”。此时公主的婚嫁自然由礼会院主持,按礼制进行。
自中唐以降,兵戈迭起,政局混乱,礼会院“废而不修”,使得公主、郡主和县主多不能按时降嫁,“至有华发而犹丱者”。德宗即位后,建中元年(780)十二月,即下诏将大龄公主“以时婚嫁,公族老幼,莫不悲感”。
在德宗的优渥下,岳阳、信宁、宜芳、永顺、朗陵、阳安、襄城、德清、南华、元城、新乡等十一县主同月出嫁,德宗“敕所司大小之物,必周其用。至于栉、纚、笄、总,皆经于心,各给钱三百万,使中官主之,以买田业,不得侈用”。
德宗虽出嫁了一批大龄公主,但礼会院并未修复。加之政治格局变化导致公主婚姻政策发生了改变,公主择婿的对象从功臣、勋戚子弟转向士族子弟。
没落皇族是怎么安置的?
唐前期,皇族宗亲被要求任官履职。在帝王的提挈和优待下,高宗龙朔二年(662),东都设置的国子监、崇文馆、弘文馆是皇族任职的主要机构,上元元年(674),别驾(郡丞)也成为皇族出任的一个重要职位。据《新唐书·宰相表》载,唐代任三师三公的宗室亲王达20人。
但至唐后期,皇族为官的情形已很不理想,《旧唐书·李宗闵传》载:“自天宝艰难之后,宗室子弟,贤而立功者,唯郑王、曹王子孙耳。”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历乾符、广明、中和、光启、文德、龙纪、大顺、景福、乾宁,悉无宗相,而宗室陵迟尤甚,居官者不过郡县长,处乡里者或为里胥。”属于救恤范畴的皇族任用是指对那些衰败零落皇族的提拔和任用。
对陪位宗子未出身者量放出身
早在武后时期,就已开始对陪位皇亲未出身者给予量材处分的优恤。载初元年(690)正月一日改元赦文曰:“皇亲诸陪位,未出身者量材处分,已出身者赐勋一转。”神龙二年(706),中宗下诏:“宗室三等已下、五等已上未出身,愿宿卫及任国子生,听之。
其家居业成而堪贡者,宗正寺试,送监举如常法。三卫番下日,愿入学者,听附国子学、太学及律馆习业。”
中宗对皇族宗亲未出身者的优恤分两个层面,愿宿卫或任国子生者,宿卫番下日,愿入学者,听附学习业;对皇族在家习业已成,可以参加贡举者,由宗正寺考试后,送监举如常法。
长庆元年(821)三月,宗正寺奏:“贞元二十一年敕,宗子陪位,放五百七十人出身。今年敕放三百人,伏缘人数至多,不霑恩泽,白身之辈,将老村闾。乞降特恩,更放二百人出身。”穆宗采纳了这一建议。
18年间,宗子陪位者放出身人数减少了200多人,在宗正寺的奏请下,又许放200人,但仍不及贞元敕放的人数。我们更应注意,宗正寺申请更放出身的理由是“白身之辈,将老村闾”,“白身”是对宗室未获得出身者的称呼,未获出身即没有当官的资格。放出身是唐五代皇族宗亲脱离“以白身老村闾”境地的方式之一。
文宗太和元年(827)四月,宗正寺奏:“赴御楼陪位宗子及尝选未出身宗子等共三千二百八十九人……缘遇参选时远,方臻集并,京畿之内,人数至多。若据赦书节文,所放全少,始封王后止有四十八房。
今请条流,从长庆元年、四年、宝历元年三度遇恩并未沾及者,伏请准宝历元年正月七日赦书节文,每户下放一人出身,其从宝历元年已前三度受恩,已曾放出身捡勘,三代名同者,并不在此限。
伏冀沉翳,适沾恩泽,远房孤弱,尽获出身。”文宗采纳了此建议。可见,放出身是唐政府救恤远房孤弱沉翳宗室的途径之一。
搜求任用有才行的卑位皇族
唐代政府一直很重视搜求任用卑位皇族有才行者,如李麟,唐太宗从孙,玄宗朝之皇室疏属,“开元二十二年,举宗室异能,转殿中侍御史,历户部、考功、吏部三员外郎……至德二年正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时扈从宰相韦见素、房琯、崔涣已赴凤翔,俄而崔圆继去,玄宗以麟宗室子,独留之,行在百司,麟总摄其事。其年十一月,从上皇还京,策勋行赏,加金紫光禄大夫、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褒国公”。
自玄宗朝开始,搜求任用皇族子孙成为大赦的一条事项。对皇族的搜求任用多发布在即位、册尊号、立太子、改元、南郊和冬至大礼的诏敕中,这些场合都是国家的重大庆典。
从任用皇族的范围来看,有两种情形,一是笼统地在宗子或宗室中选用,一是明确任用之皇族,如文宗和宣宗两朝对皇族的任用。
从任用条件看,也因任用皇族的范围不同而呈现两种情况,在宗子(室)中选任者,往往要以“才术”“才学”“才行”或“行义”为选取根据,即被选宗子必得才用才术突出,才行为众所称。
对明确任用皇族等级范围者,往往没有任用条件的限制。肃宗乾元元年(758)二月五日《册太上皇尊号赦文》中对皇族的任用也明确了所要任用的皇族范围,但同时也有任用条件,赦文曰:“皇五等已上亲及九庙子孙,有才学政理,委宗正寺拣择闻荐。”这应看作是对皇族任用较为慎重的表现,搜求卑位皇族任职必得以才。
再从任用方式看,玄宗、肃宗、代宗时,一般都只要求宗正寺具以名奏、拣择闻荐。德宗、顺宗时期,在闻奏之外,又要求“当别奖任”“量才叙用”。宪宗以降,又要求“委中书门下量才叙用”。
在搜求任用宗室皇族的过程中,也存在所任不尽的情形,政府就会予以限制。先天二年(713)二月,玄宗《诫励宗室诏》曰:“皇室子弟,未能称职。堂侄馀庆、承煦、绍宗、行淹、祚洽,再从弟璲、志谦等,不能谨身奉法,而乃轻侮国章,摈斥边隅,未为塞责。”
“宗亲中有才行灼然为众推挹者,按察使具名以闻,朕当擢以不次。自今后有犯赃私违礼经者,准法科处,刑兹无舍。”武宗《加尊号后郊天赦文》在论及诸道县邑官吏之选时曰:“宗子每因恩泽,皆赐出身。
自幼授官,多不求学,未详典法,颇有愆违。委宗正寺收补明经,每年许参三十人出身,同两馆例与补。”武宗限制了皇族赐出身的人数,意在搜求真正有才行的宗室皇族任职。
允许家贫自愿的皇族出任外职
唐前期国家财政充足,世人重京官,薄外官。随着中晚唐外官俸禄由税收“留州”部分充给,还可擅自征收补给,在品级相同的情况下,外官俸禄要优于京官。因此京官求外任者随之增加,对因家贫而求外任的京官,政府往往予以许可。
允许家贫自愿的皇族出任外职,与此大略相同。苏颋所撰《居大明宫德音》曰:“其皇亲诸亲,及东宫承优任员外检试等官,近停令至冬处分者,有家道贫迫情愿外任者,亦令所司勘绩阙量才注拟。”
懿宗《大赦文》曰:“宗室子孙,不合凌替,班列之内,人数至稀,宜令宗正寺搜择宗子有行义文学吏事堪有清实者,具名闻奏,委中书门下量才叙用。如在郡县,年已蹉跎,士行可奖,困於寒馁,宜委所在长吏,随分驱策优假。”这一政策,目的即在于照顾因家贫愿意外任的皇室宗亲。
此外,开成二年(837)六月,宗正寺奏:“诸府州如有宗子寄寓,贫病不能自济者,有羁旅道途,栖迟丐食者,并请所在州县切加存恤,兼随事接借,不得令有侵欺,致使抑屈。
如有违犯礼禁,自冒刑名,即任所在州县,仔细勘问,仍先具罪状,申报宗正寺,待寺司闻奏,不得悬便科断,所冀远方宗子,平时无困辱之虞;守土诸侯,圣朝识敦睦之意。”文宗于是下诏:“今宗正寺散牒所在,搜访宗室无官、官贫无交不支济者,指实具名闻奏。”
可见,因宗正寺奏请,文宗对散居地方的无官、官贫宗子进行了救恤。
作者观点
综上所论,唐代的皇室宗亲在社会上处于特别尊崇的地位,但也正因为如此,皇权的争夺和变革也往往给皇族宗亲带来灭顶之灾,经过变革洗劫的皇族往往境遇凄惨,落难的皇族宗亲往往也成为政府救助的对象。
后继的帝王主要通过让子孙属籍、改葬遇害皇族以及分封、任用遇害皇族的子孙等措施对遇害皇族子孙进行救恤,以恢复其尊崇地位。
中晚唐时期,由于政局混乱,礼会院不修,以及公主婚姻政策、择婿对象的变化,往往出现公主大龄未嫁者,以时婚嫁皇室女也就成为政府优恤皇族的一个重要方面。
此外,对陪位宗子未出身者量放出身、搜求任用卑位有才行的皇族、允许家道贫迫并情愿外任的皇亲诸亲出任外职等多种举措,是唐代政府对皇族子孙优恤的又一重要方面。
文|萌眼探世界
编辑|萌眼探世界